䷆【坎下坤上】
《程傳》:師序卦:訟必有衆起,故受之以師。
萊按:一陰五陽、一陽五陰之卦,凡十有二,自師、比始。
王輔嗣曰:少者,多之所貴也;寡者,衆之所宗也。五陽而一陰,則一陰為之主矣;五陰而一陽,則一陽為之主矣。陰之所求者,陽也;陽之所求者,陰也。陽苟一焉,五陰何得不同而歸之?陰苟隻焉,五陽何得不同而從之?考孔子彖傳,皆以一陽一陰為成卦之主,則輔嗣之言是已。
師:貞,丈人吉,无咎。
萊按:雜卦曰:比樂師憂,反對之卦也。比一陽在五,君道也,四海仰一人之象,故曰比。師一陽在二,臣道也,一將統衆軍之象,故曰師。用兵之道,不可不正也。文王首言之曰貞,弔民伐罪,正也。兼弱暴寡,非正也。雖然,兵,凶事也。正已,將非其人,不勝也。故又曰丈人吉,无咎。丈人,長老之稱,詩云維師尚父,時維鷹揚是也,指九二也。吉,戰勝也。无咎,何哉?戰勝之後,恩威之悞用,殱縱之乖方,收目前之功,貽日後之禍,皆咎也。唯丈人則无此卦,辭止七字,用兵之道盡矣。後世如曹彬之下江南,徐達之克元都,可稱无咎。
彖曰:師,衆也;貞,正也。能以衆正,可以王矣。【王,往況反】。
漢上朱氏曰:周官自五人為伍,積之至于二千五百人為師,衆之義也。
西溪李氏曰:王者之兵,行一不義,殺一不辜,而得天下不為,故曰能以衆正,可以王矣。
剛中而應,行險而順,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,吉,又何咎矣!
《本義》:剛中,謂九二。應,謂六五應之。行險,謂行危道。順,謂順人心。此非有老成之德者不能也。毒,害也。師旅之興,不无害于天下,然以其有是才德,是以民悦而從之也。
象曰:地中有水,師。君子以容民畜衆。【畜。傳:敕六反。《本義》:許六反】。
隆山李氏曰:于師得古人井田之法,于比得古人封建之法。
初六,師出以律,否臧凶。
萊按:初,師之始也,故言出師之義。律,號令節制也。否臧,不臧也。不臧者,不以律也。號令不行,節制无法,凶待問乎?
象曰:師出以律,失律凶也。
萊按:大傳曰:二與四同功而異位,三與五同功而異位,不及初、上,何哉?
王輔嗣曰:初、上者,事之終始,無定位也。師之初,用兵之始也,故曰師出以律,非初之有法制號令也。上,用兵之終也,故曰開國承家,非上之能論功行賞也。
九二:在師中,吉,无咎。王三錫命。
萊按:卦唯九二一陽,上下五陰,順而從之。卦之所以為師,即彖之丈人也。二有剛中之德,將之兼謀勇者,在于師中,吉而无咎矣。卦雖五陰從之,五正應也。任之專,恩之渥,錫命之加,至于再,至于三,寵之至也。三言其錫命之多,猶晝日三接,言其晝接之勤也。或曰:彖辭之義,備于九二,獨不言貞,何哉?二奉辭伐罪者,貞君之事,非將之事,故曰能以衆正,可以王矣。
象曰:在師中吉,承天寵【叶沖】也。王三錫命,懷萬邦【叶崩】也。
萊按:周公曰王三錫命,孔子曰承天寵也,非侈陳其寵遇也,盖信任專而事權一,乃為必勝之道,如裴度之平蔡是已。迨征河北之時,有元稹、魏弘簡之掣肘,雖度何能成功?
平甫項氏曰:禹之征苗,曰感曰格。湯之伐夏,曰室家相慶,曰民大悦。文王之遏徂旅,曰以篤周祜,以對天下。武王之伐商,曰萬姓悦服,曰綏萬邦。成王之四征不庭,曰撫萬邦,曰綏厥兆民。皆言懷不言威。
六三:師或輿尸,凶。
《程傳》:輿尸,衆主也,謂使衆人主之也。
《本義》:謂師徒撓敗,輿尸而歸也。
龜山楊氏曰:唐九節度之師,不立統帥,雖李、郭不免于敗。
誠齋楊氏曰:河曲之師,趙盾為將,而令出趙穿。邲之師,荀林父為將,而令出先縠。後世復有中人監軍者,師焉往而不敗。皆主程子之說。
萊按:五爻辭曰:長子帥師,弟子輿尸,凶。則程子之說是已。何則?五,命將者也,爻辭誡之于命將之始也。若輿尸而歸,則既敗之後矣,又何誡耶?從程子。
象曰:師或輿尸,大无功也。
萊按:出師所以圖功,曰大无功,三可任耶?五爻辭:長子帥師,喜其用二;弟子輿尸,戒其用三。
六四,師左次,无咎。
《程傳》左次,退舍也。見可而進,知難而退,師之常也。度不能勝,而完師以退,愈于覆敗遠矣。易發此義,以示後世,其仁深矣。
萊按:五,君也,命將出師者。二、三、四,將也。二有師中之吉,將之勝者;三有輿尸之凶,將之敗者;四无克敵之功,亦无覆軍之禍,將之不勝不敗者。
象曰:左次无咎,未失常也。
《本義》:知難而退,師之常也。
誠齋楊氏曰:善戰者不必進,而退亦進也。使高帝不至白登,太宗不渡鴨綠,咎于何有?
六五,田有禽,利執言,无咎。長子帥師,弟子輿尸,貞凶。【長,丁丈反】。
萊按:五,任將者也,故告以任將之道。曰田有禽,蠻戎寇疆場也,敵加于己也。曰利執言,聲罪致討也,不得已而應之也。无咎也,貞也。雖然,彖辭貞不遂言吉,用丈人乃吉也。九二,一陽長子也,堪丈人之任者,任之不可不專也。若既用以帥師,又使弟子衆主之,雖貞亦凶矣。郭子儀相州之敗是已。
程子曰:秦皇、漢武,窮山林以索禽獸者也,非田有禽也。
象曰:長子帥師,以中行【叶杭】也。弟子輿尸使不當【平聲】也。
萊按:二有剛中之德,以之帥師,其所行也,皆吉而无咎者。
上六,大君有命,開國承家,小人勿用。
萊按:師道既終,王業已定,命將出師者,至此稱大君矣。大君有命,統于尊也。開之以國,承之以家,恩渥而有等也。用兵之時,有功者不必皆君子;行賞之後,進用者不可容小人,故有小人勿用之戒。用者,諮其謀畧,畀以事權;勿用者,非不論小人之功,不行小人之賞也。或曰:行賞者五也,受賞者二也,上六何與焉?此論師道之成,非以上六為大君也。
程子曰:取卦義,不取爻義。斯言是已。
象曰:大君有命,以正功也;小人勿用,必亂邦【叶崩】也。
萊按:小象之義,賞功臣,遠小人,原是兩件事,不必粘在一處講。曰正功,不可倖也;曰必亂邦,戒之深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