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28卦-大过䷛泽风大过(巽下兑上)-[清]乔莱撰《乔氏易俟•卷八》

[清]乔莱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28卦-大过䷛泽风大过(巽下兑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28卦-大过䷛泽风大过(巽下兑上)-[清]喬萊撰《易俟•卷八》

䷛【巽下兑上】

《程傳》:大過序卦曰:頤者養也,不養則不可動,故受之以大過。

萊按:上經首乾、坤,終坎、離。乾、坤,天地也。坎、離,水火也。天地之終,終于水火也。下經首咸、恒,終既濟、未濟。咸、恒,夫婦也。既、未濟,亦水火也。男女之終,亦終于水火也。上經大過之後繼以坎、離,下經小過之後繼以既、未濟,可知天人之道皆不可過也,過則盡矣。大過以世道言,盛過而衰;以人身言,壯過而老也。

大過:棟橈,利有攸往,亨。

隆山李氏曰:四陽横而居中,有棟之象。而上下二隂,柔而无力,是上无所附,而下無所寄也,安得不橈?大壯凡四陽,而在下者亦壯,故上棟下宇,取諸其象者,得所載也。今大者過乎剛而无所附,小者過乎柔而不能載,是棟將壓而危之甚也。雜卦曰:大過,顛也。大厦之顛,非一木所能支,是必過而求濟然後可,故曰利有攸往,亨。

彖曰:大過,大者過也。

平甫項氏曰:凡卦之彖辭,兼備衆義,不必穿為一說也。如大過二字,自是泛言萬事,大者過也,凡大者皆是,非一端也。棟橈二字,則以六爻之象言之,中四爻強,初、上二爻皆弱,有棟橈之象,此則禍變之大者也。利有攸往亨五字,則以六爻之才言之,中四爻剛,雖大過而得時措之中,初、上二爻又能巽而說,不失人心,故利于有行,雖遇大變而可以亨,此則才略之大者也。巽而說之下加行字者,就大過言之也。過字在序卦訓為動為行,能以巽說而行于大難之中,是以利有攸往也。

棟橈,本末弱也。

《程傳》:謂上下二隂衰弱,陽盛則隂衰,故為大者過,在小過則曰小者過,隂過也。

《本義》:本,謂初。术,謂上。弱,謂隂柔。史氏詠曰:古文篆體,本末字皆无勾脚,兩字皆當從木。以一陽畫藏于木之下,則根株回暖,故為本;以一陽畫散于木之上,則枝葉向榮,故為末。而大過卦體巽下兑上,四陽畫積于中,二隂畫處于初上,猶之木焉。上缺下短,所以為本末弱也。

剛過而中,巽而說行【叶杭】利有攸往,乃亨【叶滂】。

平甫項氏曰:先言亨,後言利有攸往者,亨自亨,利自利也。今先言利有攸往,後言亨者,明亨因于往也。故彖曰利有攸往乃亨,言往乃亨,不往則不亨也。棟既橈矣,不往則壓焉,何亨之有?

建安丘氏曰:棟橈,本末弱,此以成卦之義言大過也。剛過而中,巽而說行,此以卦才言所以救過之道。蓋剛而得中則不過,巽而說行則能往,所以亨也。

大過之時大矣哉!

《本義》:大過之時,非有大過人之材,不能濟也,故歎其大。

萊按:漢七國之禍,周亞夫為將則濟;昌邑之廢,霍光為大將軍則濟;唐武則天之禍,狄仁傑為相則濟;安史之亂,郭子儀為節度使則濟;明土木之陷,于謙為兵部尚書則濟;宸濠之變,王守仁為巡撫則濟。皆大過人之才也。

象曰:澤滅木,大過;君子以獨立不懼,遯世无悶。

萊按:澤至于滅木,乃中原板蕩、乾坤陸沈之象。當是時,君子在朝則獨立不懼,在野則遯世无悶。

初六,藉用白茅,无咎。

《本義》:當大過之時,以隂柔居巽下,過于畏懼而无咎者也。

雲峰胡氏曰:成卦以棟橈為象,三四爻亦取棟象,使六爻不出乎棟橈之一說,則付天下之事于不可為然後已,故又因爻象而别發其義。初六以柔承上剛,剛易缺折,而柔以藉之,則可无傷。如物措諸地可矣,而必藉用白茅,此戒慎恐懼之過者也,故无咎。

象曰:藉用白茅,柔在下【叶滸】也。

萊按:初過于慎者,過于慎而无咎。聖人懼人效初六所為,而救世者鮮也,因曰柔在下也。柔則不能有為,在下則不可有為。若在上,寧為過涉之凶,不為藉茅之无咎也。

九二,枯楊生稊,老夫得其女妻,无不利。

雲峰胡氏曰:巽為木,兑為澤。楊,近澤之木,故以取象。枯楊,大過象稊。初在下,象老夫,九象女妻。初柔在下,象九二。陽雖過而下比于隂,如枯楊雖過于老,稊榮于下,則復生于上矣。

涑水司馬氏曰:大過剛已過矣,止可濟之以柔,不可濟之以剛也。故大過之陽,皆以居隂為吉,不以得位為美。

龜山楊氏曰:聞之蜀僧云,四爻之剛,雖同為木,然或為楊,或為棟。棟負榱,木之強者也。楊早凋,木之弱者也。此卦本末皆弱,二近于本,五近于末,故均為木之弱也。

象曰:老夫女妻,過以相與也。

九三,棟橈,凶。

萊按:卦義棟之橈也,在上下二隂六爻中,惟三、四稱棟而橈,乃在三、三陽剛而橈,何哉?曰:過于剛也。序卦曰:大過,顛也。大厦將傾,非一木所能支也。輔之者衆,尚可為也,不可有輔,安得不橈?藺相如容廉頗以存趙,郭子儀和李光弼以救唐,陳平結周勃以安劉,皆求輔也。如三之剛愎,庸有濟耶?當大任者鑒諸。

象曰:棟橈之凶,不可以有輔也。

平甫項氏曰:九三有應在上,而象以為无輔。九四有應在下,而象以為不橈乎下,何哉?凡卦皆上下相應,惟大過之時,不用常理,獨以所比為親。初與二比,而為老夫女妻。五與上比,而為老婦士夫。皆過以相與,則三與四亦當相與,乃合大過之義。今二爻皆剛,无相與之情,故三謂之无輔。輔以比言,則指四明矣。四謂之不橈乎下,橈者三也,則指三明矣。

九四:棟隆,吉;有它,吝。

平甫項氏曰:大過四陽,二在下為根,五在上為枝,三、四兩爻在本身為棟。就兩棟言之,三過于強,故橈;四不過,故隆。四若從三,則與之俱橈,故三為不可輔,而四以有它為吝,言不可從三也。九三,庾亮之急也。九四,王導之寛也。

象曰:棟隆之吉,不橈乎下【叶滸】也。

九五,枯楊生華,老婦得其士夫,无咎无譽。

雲峰胡氏曰:枯楊而稊,可以復生。枯楊而華,速其死也。老夫得其女妻,猶可生育。士夫而有老婦,无復生道矣。故反稱老婦得其士夫,謂上六也。隂柔過極,得陽不為无益。云无咎者,隂欲陽,非陽之咎也,然亦非美矣。

象曰:枯楊生華,何可久也。老婦士夫,亦可醜也。

萊按:二比初六之少隂,五比上六之老隂,有老夫、女妻、老婦、士夫之象,乃壯過而衰者。易无所不包,有其象即有其事。史稱張蒼年百餘歲,婦女以百數,既生育者不復幸,非過以相與之義與?唐高宗立武氏為后,大過之舉也。【此過字過失之過】。后垂暮之年,私于張昌宗等,醜孰甚焉。

上六,過涉滅頂,凶,无咎。

《本義》處過極之地,才弱不足以濟,然于義為无咎矣,蓋殺身成仁之事。

象曰:過涉之凶,不可咎【叶九】也。

平甫項氏曰:上六一爻,則彖之所謂末弱者也。力不足以濟難,而志存大義,故過于勇。如陳蕃、李膺之事,此亦大過人之行,雖至于滅頂而不可咎也。

易俟卷八。

<經部,易類,易俟>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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