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天地,然後萬物生焉。盈天地之間者惟萬物,故受之以屯,屯者盈也,屯者物之始生也。物生必蒙,故受之以蒙,蒙者蒙也,物之穉也。物穉不可不養也,故受之以需,需者飲食之道也。飲食必有訟,故受之以訟。
此以卦名發文王序卦之義,蓋易理之一端也。天地謂乾坤二卦,坤次乾而不言受者,太極生兩儀,一氣而分天地也。屯有二義,盈者屯聚之義。剛柔始交,天地絪緼,雷雨動盪,充盈之象也。物之始生者,屈而未伸,草木勾萌之象也。物穉故蒙,幼穉而無以養之,則夭閼不遂,蓄德養才亦如是也。水在天以潤萬物,萬物之所需也。飲食為人之所需,養以中正,為飲食之道也。有所需則有所爭,乾餱以愆,豕酒生禍,訟由此而起矣。
訟必有眾起,故受之以師,師者眾也。眾必有所比,故受之以比,比者比也。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小畜。物畜然後有禮,故受之以履。履而泰,然後安,故受之以泰,泰者通也。物不可以終通,故受之以否。
訟必立黨相傾,而眾起矣。用眾為師,眾必有所親附依歸,以統於一事,勢之必然,比之義也。比必有所畜,畜者聚也養也止也。來而日積,有聚義焉。聚則立贍,有養義焉。聚而可久,有止義焉。物既聚斯等殺分,得養斯教化行,有止斯倫理定,故曰物畜然後有禮。禮,人之所履也。履得其所則舒泰,泰則安矣。通也者,謂其通行而無礙也。不可以終通,不能終通也。治亂相循,盛衰倚伏,亦勢所必至,故通之極則必否。
物不可以終否,故受之以同人。與人同者,物必歸焉,故受之以大有。有大者不可以盈,故受之以謙。有大而能謙必豫,故受之以豫。豫必有隨,故受之以隨。以喜隨人者必有事,故受之以蠱,蠱者事也。
上下不交,所以成否。上下同心,則否傾矣,故繼之以同人。與人同則可以通天下之志而物歸焉,故所有者大。所有既大,不可以自滿也。滿則溢,溢則損而大反為累矣,謙者所以善保其有者也。有大而能謙,則中心和樂而豫悅矣。豫悅之道,物來隨己,己亦隨物,至於以喜隨人,則溺於晏安而事生矣。隨必有事,所以致蠱。蠱而有事,所以飭蠱。蠱者事也,非以事訓蠱也。
有事而後可大,故受之以臨,臨者大也。物大然後可觀,故受之以觀。可觀而後有所合,故受之以噬嗑,嗑者合也。物不可以苟合而已,故受之以賁,賁者飾也。致飾然後亨則盡矣,故受之以剝,剝者剝也。物不可以終盡剝,窮上反下,故受之以復。
飭蠱者必有所事而後成可大之業,臨則二陽方長而盛大也。物之小者不足觀,大然後可觀。德大而光輝著,業大而勳績昭,則足以起人之觀仰。觀二陽在上,下四陰所觀仰也。有可觀即有來合之者,有不合則噬以嗑之,嗑者合也,見其可合而後合之也。直情徑行謂之苟,禮以飾情謂之賁。不執勢則不可以成賓主之合,不受幣則不可以成男女之合,故貴於文飾也。致其文飾而百嘉會聚,故亨。亨極則儀文盛而實行衰,故賁終則剝。物窮則反,不可終盡剝,極於上則復生於下,窮上而反下也。張子曰:「剝之與復,不可容線須臾,不復則乾坤之道息矣。故適盡則生,更無先後之次也。」
復則不妄矣,故受之以无妄。有无妄然後可畜,故受之以大畜。物畜然後可養,故受之以頤,頤者養也。不養則不可動,故受之以大過。物不可以終過,故受之以坎,坎者陷也。陷必有所麗,故受之以離,離者麗也。
无妄者誠也,復者所以求反於誠也。復則不妄,繇不妄然後能无妄也。非无妄則本不立,无妄而不畜則道不宏。止而聚之,莫非德也,故大也。德畜於己則可以優游涵泳而充養之,頤者養之義也。靜養有素,然後可動而當大事。大過者,以大過人之才為大過人之事,非有養者不能。然物以中為貴,過而不已必至於陷,以坎之陽中而節其過,則不過矣。物之陷者,必得所麗而陷乃出,坎雖陷而得中,以坎合離,則能用離之中而得所麗。故乾坤為六十四卦之首,而坎離居六十四卦之中,蓋握乾坤之會,而變化不窮矣。
右上篇
有天地然後有萬物,有萬物然後有男女,有男女然後有夫婦,有夫婦然後有父子,有父子然後有君臣,有君臣然後有上下,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。
夫婦謂咸卦少男少女之配,人道之始,故以咸為夫婦之道。天地開闢,萬物化生,皆有成男成女之體。聖人明夫婦之義以立人道,故不近受於坎離,而必遠溯於天地,以明咸所由本也。錯,設施也。禮義莫重於三綱,三綱莫先於夫婦,咸所以為下經之首也。
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,故受之以恒,恒者久也。物不可以久居其所,故受之以遯,遯者退也。物不可以終遯,故受之以大壯。物不可以終壯,故受之以晉,晉者進也。進必有所傷,故受之以明夷,夷者傷也。
二少交而婚姻之禮成,男下女也。二長定而居室之倫正,斯可久之道矣。物不可以久居其所,泛論物理也。以非承夫婦之道,故言物以别之。如富久則府怨,位久則基危,事久則生變也。四時之序,成功者退,遯則退之義也。陰長則陽遯,陽壯則陰衰,消息之相循也。物壯盛則必進,然以壯而進,不若以柔而進,故壯不可終,受之以晉,所謂柔進而上行也。進而不已必有所傷,故進極復入於地,日盈則昃也。
傷於外者必反其家,故受之以家人。家道窮必乖,故受之以睽,睽者乖也。乖必有難,故受之以蹇,蹇者難也。物不可以終難,故受之以解,解者緩也。緩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損。
傷困於外則必反於家,所謂以天屬者,迫窮禍患害相收也。家道之窮,則情義乖離而成睽,六親不和,家中作敵,故必有難。難不可終,必緩而解散之,天下之事急則合,緩則散,故難之解散,謂之緩,蓋以緩而漸散也。一於緩則怠惰偷安,廢時失事而成損矣。
損而不已必益,故受之以益。益而不已必決,故受之以夬,夬者決也。決必有所遇,故受之以姤,姤者遇也。物相遇而後聚,故受之以萃,萃者聚也。聚而上者謂之升,故受之以升。升而不已必困,故受之以困。
損益,盛衰循環之道。損極必益,理無常損;益極必決,理無常益。天道如此,人事亦然。夬柔在上,剛決柔也。姤柔在下,柔遇剛也。美惡不兩立,邪正不並行,決去小人則君子交而遇矣。物相會遇則必萃聚,同志既萃,則乘時遘會,聚於上而成升。然君子恒量力而度德,升而不已必至於困。俞琰曰:「升高不知回,竟作黏壁枯,觀蝸牛可見也。」
困乎上者必反下,故受之以井。井道不可不革,故受之以革。革物者莫若鼎,故受之以鼎。主器者莫若長子,故受之以震,震者動也。物不可以終動,止之,故受之以艮,艮者止也。物不可以終止,故受之以漸,漸者進也。進必有所歸,故受之以歸妹。得其所歸者必大,故受之以豐,豐者大也。
困上反下,井居其所也。澤竭於上,源通於下,而窮者乃不窮矣。井之為道,不汲則穢敗,易之則清冽,不可不革者也。金以火化,革之所以成鼎也。以木巽火,鼎之所以革物也。鼎宗廟之祭器,震為長子,傳國家繼位號者也,故為祭器之主。革與鼎新故相嬗,震與艮動靜相因,物不可以終動,故動極而靜。物不可以終止,故靜極復動。止之所生為進,畜而通也;所反亦為進,消而息也。漸者進也,謂其進以漸也。人之進身,必有所歸宿,無所歸者不可進也。次以歸妹,取歸義也。物得所歸,必成其大,婦得賢夫而配之,臣得聖君而事之,皆足以成事業之大,此致豐之由也。
窮大者必失其居,故受之以旅。旅而无所容,故受之以巽,巽者入也。入而後說之,故受之以兌,兌者說也。說而後散之,故受之以渙,渙者離也。物不可以終離,故受之以節。節而信之,故受之以中孚。有其信者必行之,故受之以小過。有過物者必濟,故受之以既濟。物不可窮也,故受之以未濟終焉。
豐大而至於窮極,則必失其所安,故次以旅。羈旅親寡,宜無所容,惟能巽順,則無往而不入也。物相入則相說,天之澤萬物,禮義之說人心,不入則不說也。人之氣,憂則結聚,說則舒散,渙則離披,解散之義也。物既離散,則當節止之。節者制之於外,孚者信之於中。上能信守之,下能信從之,節而信之也。有其信者必行之,所謂設誠致行者也。小過之過,過所當過,如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,用過乎儉,非設誠致行者不能。君子之過人者如此,則無事不濟,故曰有過物者必濟。程子曰:「既濟矣,物之窮也,易者變易而不窮也。既濟之後受以未濟,則未窮也。」
右下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