歸妹征凶,无攸利。
少女于歸曰歸妹。女内夫家而外父母家,少女在内,長男在外,歸其妹也。父母老而長男用事,陰陽交而少女成家,生人之大義也。但其卦德與爻位有未善焉。歸妹與漸相反,漸止而巽,女待迎而後行;歸妹說而動,不待迎而歸之。漸陰陽之位皆正,歸妹皆不正;漸之三四易位,剛皆上進;歸妹之三四易位,柔皆乘剛,故繫以征凶,以明從欲而動,一往即凶。欲人修德而善其始也。又言无攸利,以明越禮無漸,無之而可,欲人守禮而善其終也。
初九,歸妹以娣,跛能履,征吉。
六爻之義,五為所歸之妹,二為妹之夫,四為妹之兄,三為不待妹而先歸之須,初為偕妹而歸之娣,上六非婦非娣,為約婚而不成之女也。歸妹以娣者,四歸妹而以初為娣也。兌毀附于震足,故為跛。然比二而得於五,依倚以行,如跛者之能履也。彖征凶而爻征吉者,非初說之偕妹而動循禮得正,故吉也。
九二,眇能視,利幽人之貞。
二互離目,兌毀故眇,與五應而不溺於三之比,明及於遠,故能視。互離遇震,恐其躁動,故勉以幽人之貞。蓋自炫自媒者,士女之醜行,故女不可以說動而歸男,男亦不可以說動而求女。幽閒貞靜,士與女皆當然也。
六三,歸妹以須,反歸以娣。
卦以三四易位而成,三來最早,是妹未歸而己先歸也。非禮非時,賤而失身,故為須,又卑於娣矣。若能反於父母家而從女君以歸,則可以之為娣,改不正以從正,聖人之所與也。
九四,歸妹愆期,遲歸有時。
震為長男,妹之兄也。後天卦位,父母老而震用事於東,乃歸兌於西,故愆期。然女歸以漸,不嫌於遲,待其時而後歸之可也。
六五,帝乙歸妹,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。月幾望,吉。
外卦坤體,納乙者也。變而為震,則帝出焉,故曰帝乙。五在四後,乃其妹也。乾為衣,則兌為袂,衣口開也。其君之袂變而後成,其娣之袂不變而成,故不如也。月望於乾,五變互巽,與兌夾乾,故幾望也。婦人之性必好華而善妬,今帝女下嫁,而其袂不良,節儉可知也。又以其良者,與娣不妬可知也。儉而不妬,此女德之最盛,如月幾於望矣。以此配日,而為女君,則崇儉素以敦風化,撫娣姪以廣嗣續,此國家之大慶,故繫以吉,深喜之也。
上六,女承筐无實,士刲羊无血,无攸利。
震士也,為竹,故為筐。上偶,故虛也。兌為女,又為羊,坎為血卦,離為乾卦,故无血也。筐所以盛幣,羊所以成禮。今筐无實,猶未承也。羊无血,實未刲也。此女不見答於士,以虛文縻之而无實也。如此則女固无利,士亦何利之有哉?咸恒漸歸妹,皆男女之卦也。恒漸以巽為主,女貞婦順,故恒亨而漸吉。咸止而說,以禮約情,故亦吉。歸妹則說而動矣,不貞而見棄,此終之敝也。君子永終而知敝,故慎之於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