噬嗑,亨,利用獄。
卦象頤四為梗,囓而合之,故曰噬嗑。互坎為陷,震坎艮皆木也。陷於三木,獄象也。天下之患,皆生於間。家國之内,䜛邪間之;宇宙之内,頑梗間之。如頤中有物而不合也。卦德離明而震威,明以察其間之情,威以除其間之弊,如噬頤中之物而去之也。間去則嗑嗑則亨矣,䜛邪去而恩誼通,頑梗去而政教通,故噬嗑者,治天下之大用也,而尤利用之以治獄。凡獄皆因兩造不合而成,彼其所以不合,亦必有以間之。用其明威,以去其間,則合而不爭矣。欽恤五刑,以全民命,亦致治之要務也。
初九,屨校滅趾,无咎。
震為足,初在下是趾也。震為木,校象也。屨校以足,受校如屨也。滅趾,遮沒其趾也。僅滅趾,校小也。初方欲動,其惡未甚,前遇艮即止之,止惡於初而用輕刑,所謂小懲而大戒也。受刑與用刑者,俱无咎矣。
六二,噬膚滅鼻,无咎。
二重柔,去胏遠,故為膚。互艮,故為鼻。膚易噬,齒入深,所噬之膚,掩噬者之鼻,故曰滅鼻。以中正之德,治易服之人,一訊而深得其情,無濫刑久繫之咎也。
六三,噬腊肉,遇毒,小吝,无咎。
柔近胏,故為肉。離日炙之,故腊也。肉久味變,故遇毒,此治陳獄而遇疑難也。或謗之,故小吝。三柔居剛,不競不絿,以求得其情,則沉寃雪而久繫釋,故无咎也。
九四,噬乾胏,得金矢,利艱貞,吉。
剛居柔,肉帶骨,故曰胏。離火薫之,故乾也。坎為矢,其中爻金也。坎為禽,離射之,故噬胏而得金矢,骨中有鏃也。乾胏難噬,以喻用獄者搏豪强。治貴近也,惟官惟貨,兼有之焉,故貴剛,不畏勢也。又貴直,不狥情也。四得金矢,能剛直矣。然結怨强禦,恐有反覆,必其難其慎,以求至當,固守其法而不為人所摇奪,斯國梗去而身名亦全,故吉也。
六五,噬乾肉,得黃金,貞厲无咎。
五質柔,故為肉。在離上,故乾也。噬乾肉者,治已成之獄也。金即矢也。五得中,故為黃。得黃金者,不用剛而用中也。用中則得當而貞矣。然五之心猶有厲焉,惟恐失當,故厲,所謂欽也。哀矜勿喜,故又厲,所謂恤也。如是則刑期無刑,雖用刑,而无咎矣。四艱而必貞,人臣執法之義也。五貞而猶厲,人君法外之仁也。
上九,何校滅耳,凶。
卦上為首,離木科槁,校象也。何與荷通。施校於首,故荷之也。坎為耳,滅耳,校厚可知也。上明極而剛不中,明至於苛察,剛至於暴戾,用重刑以示威而無欽恤之心也。自古酷吏未有能善終者,故受刑與用刑者皆凶也。二治易而有功,三治難而無害,四守剛以伸法,五用中以恤刑,初用輕刑而寡過,上用重刑以罹災,類觀之而用獄之道思過半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