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过:䷽【艮下震上】
錯中孚|綜无|【上下】易頤|互大過|初六變豐,伏渙|六二變恆,伏益|九三變豫|九四變謙,伏履|六五變咸,伏損|上六變旅,伏節,】
小過:亨,利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
【其卦下艮上震,二陽坐困於四隂之中,隂過乎陽,故謂之小過。但過者雖在小,而陽之坐困者,原未嘗不亨。盖其行之而利,守之而正,固有道也。夫小既過,則宜小事不宜大事可知。且卦體似鳥,初上飛之,飛不極於上,則互兑之音猶可遺,互巽之耳,過上則不能矣。今卦主上動下止,處此坐困之地,則不宜於動,宜於靜,理勢甚明。安以處之,則大之吉即大之亨,得其貞即得其利也。
○四陽在中為大過,何不以四隂在中為小過?陽能束隂,小未過也。凡二陽有一得中,即能有為,散處在外,猶能相拯。惟此聚困,小者乃過,然猶曰大吉,終不使隂勝陽也】。
小過,小者過而亨也。過以利貞,與時行也。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剛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有飛鳥之象焉,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,上逆而下順也。
【小過下俞有亨字。小事吉,石經作可小事。
○以卦體、卦象釋卦辭,言小過之亨,非小者以過為亨,而處此小過者之能亨也。盖此卦二主内止外動,必先順時而止之,後乃可相時而動之。其過以利貞者,乃君子與時偕行之道也。且小事之吉,以二五之柔得中,則隂原未自肆而不知節。不可大事,以三四之剛失位而不中,亦陽所自斷而非隂擅其權。又飛鳥之象,上二隂乘陽為逆,下二隂承陽為順,遽動則與逆為争,姑息則與順相保,此其所以宜下不宜上而大吉,正與時行之道也。
○中孚以利貞為二隂之順乎天,小過以利貞不為二陽之順乎地者,隂貴順,陽不貴順,且隂主位,陽主時,時止而止,時行而行,究在陽不在隂也】。
山上有雷,小過。君子以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,用過乎儉。
【雷在天上,陽氣發舒,是大者壮。此僅在山上,陽為隂困,發不能高,是小者過。君子當此,宜小可知。行過乎恭,卑牧之至。喪過乎哀,幽墨之至。用過乎儉,樽節之至。所謂過以利貞如此。
○大壮之君子非禮勿履,其道弘。此之過與時行,其心小。朱子云:三者之過,皆過於小,且亦可小過,不可大過也】。
初六:飛鳥以凶,
【中二爻實為鳥身,外四爻開為鳥翼。凡鳥身巨翼短,飛不能高,身小翼長,則飛易上,是此卦之為飛鳥,初與上飛之,而小之所以過,亦初與上過之也。但内三爻艮體,所謂下順而宜下者也。初宜順時而止,今以上處動極,亦隨而飛,是飛非自主,有以之者也。上災眚,而初亦凶矣】。
飛鳥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
【似有不可如何者,勉強徇人,失已甚矣】。
六二:過其祖,遇其妣,不及其君,遇其臣,无咎。
【後天艮震相連,故言遇。
○小過,柔得中,故二過而不過。卦惟二陽,以家言之,則三父四祖,其五隂則祖之妣矣。以國言之,則三止主本國之君,四動主隣國之君,五隂又隣之臣矣。今二與五應,是舍祖而遇妣,舍君而遇臣也。然五柔得中,非凌祖之妣,抗君之臣,二即與之遇,可以无咎,所謂小事吉如此】。
不及其君,臣不可過也。
【既言過其祖,何不言過其君而言不及?盖臣不可過其君,雖外臣猶凛之,立言之體當如是也】。
九三:弗過防之,從或戕之,凶。
【小過,剛失位而不中,故三四兩爻皆言弗過。剛已弗過矣,而三為止主,卦之所以亨利貞,全在於此。則於初上之飛,極力防之,乃其道也。苟以陽位見四之能動,且因互巽,遂為所牽而從之,則互兑毁折,必有因而戕之者矣,能勿凶乎?】,從或戕之,凶。如何也?
【初隂不能自主也。三為止主,而妄從人,以至於凶,將如何哉?使早思之,庶不至於无如何也。魯昭公聽郈昭伯而奔齊,似之】。
九四:无咎,弗過遇之,往厲必戒,勿用永貞。
【外三爻震體,所謂上逆而不宜上者。四與三皆自乾來,同心无咎,而當失位之時,適與三遇,喜其得助,遂欲動而上往,則違不可大事之戒,其危可知。猶幸居隂,是必成之,而勿用其往,乃永貞也。四為動主,故以其貞者特明之】。
弗過遇之,位不當也。往厲必戒,終不可長也。
【其所以以相遇為幸者,正以皆失位之故。殊不知時未可為,則静以待時,正動而有為之本。且上六災眚,小者之過,終不可長,大者之吉,行有日也。何不止待而以往致厲乎?故必戒也】。
六五,密雲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取彼在穴。
【兑為密,密雲,兑象(小畜同互兌),西郊,亦兑象。彼指二弋,互巽,繩象。卦體重坎,有 象。在穴,艮山中,空象。
○公言我文考在西郊時,小人道長,正小過之世也。豈不欲雲行兩施,為陽德之大亨哉?而商之隂亢,而上必不能為雨,是時未可大事。公但弋取巖穴之賢以相助,若膠鬲舉於魚鹽,泰顛興於罝兎,此二之所以來過而无咎也。
○兑澤宜雨,而小畜、小過皆不雨。小畜陽上隂,欲止之而不能,其不和在陽。此陽方困隂,不欲與陽為和,其不和在隂也】。
密雲不雨,已上也。
【上,鄭作尚,郭京謂上當作止,非。
○上逆而不下,五雖未若彼上之亢,而亦已過於上矣】。
上六:弗遇過之,飛鳥離之,凶,是謂災眚。
【震艮本相遇,上與三正應,猶室相遇而乃弗遇,正以處小過之世,自恃其過而弗與遇也。與初偕飛,飛至極高之地,并與相離。謂災眚者,猝遇罡風,骨肉皆縻而下,強臣之禍於是乎極矣】。
弗遇過之,已亢也。
【豈誠无可遇哉?其極亢之志,自處於至逆耳。
○弗過而遇之者,陽屈而求得朋;勿遇而過之者,隂亢而并失羣也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