蛊卦:䷑【巽下艮上】
錯綜】,竝隨|【上下】易漸|互歸妹|初六變人畜|九二變艮|九三變蒙|六四變鼎|六五變巽|上九變升
蠱,元亨,利涉大川,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。
【蠱,歸藏作蜀,先後並去聲。
○其卦下巽上艮,以長女而惑少男,故為蠱。蠱之文為蟲,為皿,蟲内蝕而器敗。左傳風落山,女惑男,皆是物也。大川,互兑象。利涉,互震乘木舟,虚象。甲,乾所藏,互卦之震象,即爻所謂幹也。月遲于日,生于西,震象出庚,兑象見下,乾象滿甲,巽象見辛,艮象消丙,坤象出乙,故乾納甲,震納庚。離日坎月,得乾坤之中,故離納已,坎納戊也。三日内外皆三畫象。
○艮止于上,尊者日益驕,巽伏于下,卑者日益諂,國家之蠱恒必由之。欲治其蠱,非乾之健行不可,而互體有震焉,為乾之長子,乃乾元用九之始而亨者,其健可救巽之柔,其行可救艮之止,故乾多利涉大川,而震亦利涉大川,必以此震先之内三爻以治巽,後之外三爻以治艮也。
○胡氏寅曰:先天甲在東,離位,逆數離震坤三位至艮,順數離兑乾三位至巽。
來氏曰:後天艮,巽夾震于東,言巽先于甲,艮後于甲。胡氏煦曰:乾純陽,巽隂始,艮隂識,兩象皆自消乾出,故借純乾。發始終之義並通】。
蠱剛上而柔下,巽而止,蠱。
【以卦體、卦德釋卦名。剛謂艮,柔謂巽。艮之剛自乾來而極于上,巽之柔自坤來而極于下。上務苟安,下務苟順,此蠱之所以成也】。
蠱元亨而天下治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事也。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,終則有始,天行也。
【蠱極壞矣,何以言元亨?言必得乾元之用九者以亨之,而天下乃治也。巽艮无才,何以能利涉?惟此三陽往出于外,乃成震體而有事也。乾以震為長子,故乾之元亨惟震體之。震得乾之知險,故涉川之利,震亦同之。則先之于巽,後之于艮,而既壞者終,復治者始,惟此乾道以出震而行也。
朱氏震曰:乾為天,震為行,明用震也】。
山下有風,蠱。君子以振民育德。
【山在上,風在下,風落山而蠱矣。然風以掃其擣,山以植其根,除其舊即以易其新。君子法之,先以振動者作之于前,後以育養者成之于久。振,言民舊染之汚,未必皆善也。育,言德維新之化,久道乃成也。或曰:君子欲振民,必先育己之德。亦通】。
初六:幹父之蠱,有子,考无咎,厲終吉。
【父,乾象。蠱,泰之初變,故以乾目之。
○在卦之初,故先言救蠱之道。乾初變成巽,再變成艮,而乾日趨于消,是父之蠱艮,巽蠱之也。有子以幹之,而考乃无咎,故必得震之厲,始可并艮之終而吉。今初為巽主,一變成乾,是父之蠱已幹矣。震之所甚樂也,幸之,故于初許之】。
幹父之蠱,意承考也。
【父在上,子承之,禮也。今互震在上,變乾在下,子上父下,能无厲乎?然震之任事,實以意承之,是考亦將謂我有子也。震始艮終,皆乾子也。震始吉,故艮終亦吉】。
九二:幹母之蠱,不可貞。
【坤為母,卦无坤變,亦未之坤,其曰母何也?由乎巽兑以命之也。下體巽,互體兑,順而加悦于父,何能幹焉?則以是幹母之蠱可也。然而不可以為幹蠱之正也。乾之貞足以幹事,不可貞也,復何幹焉?曰:是巽兑之貞也】。
幹母之蠱,得中道也。
【以為幹母,則得中道矣。巽始之,兌終之也,特非所以幹父也。
○卦用在三,四五互震,故于二别言之曰母,于上别言之曰王侯見,皆于父无與也】。
九三:幹父之蠱,小有悔,无大咎。
【九三互震之主,即幹父之主也,而有悔,何也?動而之坎,心有憂焉,且以變而无震,先所互之震也。曰:子之于父,可若是急乎?曰:冇,非實有也。曰:小有悔,其心之小有之也,如是則自无大咎也】。
六四,裕父之蠱,往見吝。
【見變離象。
○上體本艮,又互兑焉,止而悦之,以姑順其意,則父之蠱不能幹之,且裕之矣。然互震以往有事者,三、四、五之所同,則四亦必往者也。且變而離,其吝于改者,且自見焉,是終必幹之矣。稍急則自有悔焉,稍緩則自見吝焉,幹父如是乎其難也,孝子之志也】。
裕父之蠱,往未得也。
【釋見吝之意。往有事者,互震之所同,而可以裕其蠱乎?但往未得如其志,故自見為吝也。
○互震,三為主,而三不如五者,三與五同功而異位,三多凶,五多功也。四尤不如三者,爻位皆柔,并非互震之主也】。
六五,幹父之蠱,用譽。
【用,用三也。五者,卦之尊位,父之居三,與五同功,至此互震之體成,而父之蠱幹矣。且此爻變為重巽,用以申命行事焉。往有事者,至此先甲後甲者,先庚後庚矣。國人稱願然曰:幸哉!有子如此,謂之君子之子,是使其親為君子也。父子之名,皆如風斯流也己】。
幹父用譽,承以德也。
【不惟承者德,并所幹者亦德。承考之意,于是乎成矣】。
上九,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。
【上爻上卦之用,卦之所以為蠱由之。且出互震之外,見幹蠱者,无所用之。惟山林隱逸之士,不事王侯則可。如是止而不動,高尚其事耳。
○君也,父也,一也。父之蠱當幹,君之蠱獨不當幹乎?然而有異焉。子之于父,无不事者;則父之蠱,无不當幹者。臣之于君,則有二焉。委質之君臣,居其位,任其事,鞠躬盡瘁,以補其闕,救其難。幸而濟,君之靈也;不濟,則以死繼之。若未出,則高尚其事,為逸民焉可也】。
不事王侯,志可則也。
【言非以不事為高尚,必其志實可則耳。孟子曰:居仁由義,大人之事備矣。
○其有事者,其事可則;其无事者,其志可則。孟子之守先待後,上也;次則清足以矯俗,使頑亷懦立焉。若莊光不仕,而東漢多尚名節,未嘗非救蠱之一道也。不然,我无其志,人奚則焉?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