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,元亨。用見大人,勿恤。
【注】巽順可以升,陽爻不當尊位,无嚴剛之正,則未免於憂;故用見大人,乃勿恤也。
南征吉。
【注】以柔之南,則麗乎大明也。
《彖》曰:柔以時升,
【注】柔以其時,乃得升也。
巽而順,剛中而應,是以大亨。
【注】純柔則不能自升,剛亢則物不從。既以時升,又巽而順,剛中而應,以此而升,故得大亨。
用見大人,勿恤;有慶也。南征吉,志行也。
【注】巽順以升,至于大明,志行之謂也。
《象》曰:地中生木,升;君子以順德,積小以高大。
初六:允升,大吉。
【注】允,當也。巽卦三爻皆升者也。雖无其應,處升之初,與九二九三合志俱升。當升之時,升必大得,是以大吉也。
《象》曰:允升大吉,上合志也。
九二:孚,乃利用禴,无咎。
【注】與五為應,往必見任。體夫剛德,進不求寵,閑邪存誠,志在大業,故乃利用納約于神明矣。
《象》曰:九二之孚,有喜也。
九三:升虛邑。
【注】履得其位,以陽升陰,以斯而舉,莫之違距,故若升虛邑也。
《象》曰:升虛邑,无所疑也。
【注】往必得也。
六四:王用亨于岐山。吉,无咎。
【注】處升之際,下升而進,可納而不可距也。距下之進,攘來自專,則殃咎至焉。若能不距而納,順物之情,以通庶志,則得吉而无咎矣。岐山之會,順事之情,无不納也。
《象》曰:王用亨于岐山,順事也。
六五:貞吉,升階。
【注】升得尊位,體柔而應,納而不距,任而不專,故得貞吉,升階而尊也。
《象》曰:貞吉升階,大得志也。
上六:冥升,利于不息之貞。
【注】處升之極,進而不息者也。進而不息,故雖冥猶升也。故施於不息之正則可,用於為物之主則喪矣。終於不息,消之道也。
《象》曰:冥升在上,消不富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