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孚:䷼【兑下巽上】
○中孚卦中孚,孚,信在中也。
○程子曰:内外實而中虛為孚,二五皆陽,中實亦為孚。在二體則中實,在全體則中虛。中虛,信之本;中實,信之質。此以卦體言也。以卦象言,澤上有風,水體中實,故能感風,亦孚義。
○二至四互震,三至五互艮。
○卦為雙畫,離兩畫當一畫。
中孚:豚魚,吉。
豚魚。隆山李氏、厚齋馮氏、吳氏、丁氏云:江豚魚是也。兑為澤,巽為風、為魚。江豚,風澤之魚也。其為物最知風,風起之方,則昂首迎之,南北東西皆然。舟人率以為風候不爽。
毫髪,蓋物之孚者。荀爽中孚說云:兩巽對合,外實中虛。蓋反覆倒順觀之也。中孚卦體,順而觀之,則兑為澤,巽為向風之魚;倒而觀之,亦兑為澤,巽為向風之魚。如豚魚然,故取為象人之孚信。苟如此魚,何吉如之?
○或曰:江豚,南方水族。文王繫易,未必嘗見。曰:聖人仰觀俯察,何所不知?况化行江漢,安知江豚不接於耳目?曾謂聖人察物不及子產、張華輩哉?又按郭璞江賦云:江豚海豨。退之詩:江豚時出戲。唐詩人多用之,非創見。玉篇:江豚,一名鱄䱐。意亦取專而孚之義歟?
利涉大川。
巽舟,出兑澤,利涉之象。彖傳云:乘木舟虛。乘木主巽,象舟虛。又以奇偶而言,外實中虛,自然舟象。
利貞。
二五,皆剛實居中。得此占者,利貞固主之。
初九,虞吉,有他不燕,
虞,田獵官,屯三所謂即鹿无虞者。離為田狩,主卦。中孚乃厚畫離,故言虞。下兑為澤,互艮為山,又應周禮山虞、澤虞象,故為虞人之吉占。然爻與四應,四為震極,稽類多凶,故有偶然不燕樂之事。凡偶然而至曰他。
九二:鳴鶴在隂,其子和之。我有好爵,吾與爾靡之。
荀震為鵠,古鵠、鶴字通。鶴謂二,子謂三四。兑為口,兩偶爻,又開口有鳴和象。上爻為陽,下為隂,故二言在隂。陽畫大如母,隂畫小如子,故三四言子。卦以偶虛成中孚,故三四言我、言吾,謂二為爾爵象,未詳。然震為公侯,三四侯位,稽類有爵象。靡,子夏傳作縻,訓係;京房作劘,訓分。今從京本。
○二剛中而震體,有位之賢也。三四雖隂而同震體,賢之同類也。二以中實之孚,感三四中虛之孚,氣求聲應,出於自然。如鶴鳴于此,子和于彼,孚之至也。三四不特和二之鳴而已,相歡相冾而謂二曰:我有美好之爵,願與爾共剖分而有之。爵豈可分?二亦何待分而有爵?三四中虛而孚,極不自知,言之及此,如詩人與子同袍同裘之意。經因二中實,三四中虛而相孚感,故著此象,蓋美占。
○或曰鳴和,先儒主二五,今獨不然,何也?曰:稽類,隂陽相感則鳴,說見謙、豫,而中孚二五无鳴和象,一也。凡主爻言我,說見蒙、小畜諸卦,而中孚以三四中虛成卦,故三四得言吾我,二也。漢上云:異體曰交如,同體曰攣如。五之攣乃指同體之四,非應二之謂三也。
舊說蓋未究經旨爾。或又疑三、四皆隂,故三有鼓罷泣歌之象。今以為同類之賢,何居?曰:由三、四專言,則為隂虚;由二言之,則同震體。所謂易不可為典要也。
六三,得敵,或鼓或罷,或泣或歌。
敵,匹敵,謂六四也。從荀爽說,三居初二之上,四居五上之下,偶虚體正,相匹敵也。震為鼔,艮為止,有鼓罷象。泣,離目象。歌,兑口象。然總此爻大旨,蓋主中虛似離而言。中虛无主,火體燥烈,以六居三乂不中正之隂,與四切近,兩偶相匹,皆内无所守者,故喜而或鼓之,忽然而罷,悲而或泣,又儵然而歌,世之无恒心者往往如此。與離九三歌嗟、旅同人笑號咷義互相發,皆離體,此吉凶未定之占。
六四,月幾望,馬匹亡,无咎。
納甲。兑為上弦,後望前月。稽類坎兼兑,為月幾望。中孚无坎月,然四變曰中孚之履,有離伏坎,故曰月幾望。馬,震象。匹,敵也。匹亡亦主爻變而言。震三爻皆馬,下二爻震木體,為兑金所克。四獨上升,爻變為履,則入乾良馬之羣,非兑所能克,是止亡其匹敵之馬而已,小象所謂絶類上也。
○月幾望而不成圓,其象為可惜;馬匹亡而已獨免,其象為可喜。世之不愜於目前之觀,而竟脱於他日之禍者,此其象也,故為无咎之占。
九五,有孚攣如,无咎。
本爻中實,故言孚。艮為手,巽為股,又為繩,故言攣。辭與小畜五同。凡巽下隂為主,入于上陽,四五同體相親,其交固結而不可解,所謂攣如。四中虛,孚也;五中實,亦孚也。以孚交孚,又以五之剛中交四之柔正,其攣非苟合也,故為无咎之占。或謂攣指二五,非是。漢上朱氏云:同體合曰攣如,異體合曰交如。斯言是也。
上九,翰音登于天,貞凶。
曲禮:雞曰翰音。蓋雞鳴則振翰成音也。巽象天,上爻象,以巽體居卦上,故云登天。翰音豈登天之物?而登于天處,非其據也。世之虛名无實,忝竊高位者似之,與孚義正相反。然忽焉登天,儵焉仆地,其理也,固主必為凶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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