蛊卦:䷑【巽下艮上】
○蠱卦。蠱,壞極而有事也,文皿。蠱為蠱器中盛,諸蟲自相食,致壞爛之義。以卦德言,下巽柔而上艮止,故蠱壞有事。以卦象言,風落山實,長女惑少男,亦蠱象。
○二至四互兌,三至五互震。
蠱元亨
蠱三陽卦自泰變,初九升為上,上六降為初,剛上柔下,各得其理,故其占為大亨。
利涉大川
巽舟入兌澤,震足出兌澤,皆利涉象。
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。
先如字,後三日句下疑脫吉字。
○蠱巽甲庚之義未易明。
○朱子曰:似是卜日法。其義甚優。眉山蘇氏曰:先甲三日,謂甲子、甲寅、甲辰;後甲三日,謂甲午、甲申、甲戌;先庚三日,謂庚子、庚寅、庚辰;後庚三日,謂庚午、庚申、庚戌。釋先後三日甚明。愚因卦變之義得蠱甲,因反對之義得巽庚,遂并通朱子、蘇氏之說焉。蠱三隂三陽卦也,以陽言則自泰變,是乾甲三爻在下,先甲三日也;以隂言則自否變,是乾甲三爻在上,後甲三日也。故筮得蠱者六,甲日吉爾。巽與震反對卦也,下三爻變震庚,是先庚三日也;上三爻變震庚,是後庚三日也。故筮得巽者六,庚日吉爾。十干起於甲,更於庚,意者古卜日以甲庚為重,故於二卦著其義云。巽九五變,即為蠱䷑,故其象相出入。
○十干配八卦,前无明文,不得不用納甲。朱子主辛丁、丁癸說儘明,且漢元鼎詔有後甲、丁酉之文,尤可徵。但蠱有辛丁,巽有丁无坤癸,不容穿鑿強附。其餘諸說,破碎抵牾,尤難用。
初六,幹父之蠱,有子,考无咎。厲,終吉。
乾,父道也。泰初九乾體,去為蠱上九,有父委去家事之象。上六來為初六,有子承父事之象。考即父也,偶變文耳。
○父者,家之嚴君,委家事不問,故蠱壞而難治。子能幹蠱,則家為有子,而厥考免廢事之咎。一或非人,咎將歸其考矣。初居最下而專父事,本危厲之占,以巽體,故終吉。
九二,幹母之蠱,不可貞。
此爻承初六卦變之義而言。泰六五本坤體,母道也。又以蠱奇偶言,上九、六五對處卦首,亦父母象。二與五應,故以幹母蠱為象。
○凡幹父蠱易,幹母蠱難,不可以貞固之道行之。
○程子曰:子之於母,當以柔巽輔導之,從容將順,屈己下意,使之身正事治,而己若伸已。剛陽之道,遽然矯拂,以至敗蠱干罪也。愚謂此爻凡臣事女,后弱,君與子奉孀母,皆所當知也。占具象中。
九三,幹父之蠱,小有悔,无大咎。
震為長男,故取子象。以九居三,又震初之體,疑過於剛,故為小悔。然兼巽入兌說之體,是能以柔說濟其剛也,故為无大咎之占。
六四,裕父之蠱,往見吝。
震、艮皆子象。幹有經理扶植之意,剛者能之;裕有從容舒緩之意,柔者能之。四以柔居柔,兼艮止兌,說體僅能裕之而已。持此以往,則為羞吝之占。
○朱子曰:九三有悔而无咎,由凶而趨吉也;六四雖裕而終吝,由吉而趨凶也。宋元祐諸君子欲盡去小人,未勉於悔,其它欲且寛裕无事,莫大段整頓。目前雖遷延遮掩,後來憂吝却多。
六五,幹父之蠱,用譽。
震、艮皆子象。譽,兌象。為口,為說,譽象也。五亦子之一,以柔居剛而得中,又應九二之剛以濟其柔,如家之有良輔,國之有賢臣,能幹必矣。而兌之譽口適在其後,故不特不敗事而已,名譽翕然歸之,吉占也。
○三之小悔,剛應剛也。四之往吝,柔應柔也。五之用譽,則以柔應剛故耳。處蠱者,其可无輔哉!。
上九,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。
王指五言,侯指三四言。高尚,居卦首之象。上本泰初之陽,變而來此。若居卦初爻,在三四五爻之下,乃臣事王侯象。今以艮體居卦上,俯視諸爻,乃在下風,故曰不事王侯。艮為止,為山,此安於靜止,高蹈山林之士,不屑世故者,故曰高尚其事,非蠱壞所能凂也。在事外,故无吉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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