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集傳卷四,元龍仁夫撰,下經之上
咸卦:䷞【艮下兑上】
○程子曰:天地,萬物之本;夫婦,人倫之始。所以上經首乾坤,下經首咸恒也。天地二物,故乾坤二體分;男女交合而成夫婦,故咸恒皆二體合也。
○咸卦。咸,感也。以卦象言,少男少女相感之速,故曰咸。艮山兌澤之氣相感,亦咸義。以卦德言,艮止兌說,止而相說,咸感之義。
○二至四互巽,三至五互乾。
咸:亨,利貞。
三隂卦自否變,柔上剛下,六爻相應,又二五中正而應,故其占為亨通,而占者宜於貞固主之也。
取女吉【取去聲】。
○以艮而言,男下於女,親迎象也。以二五而言,男上女下,又婚姻象也,故為取女之吉占。
○朱子云:咸下二畫有人脚象,中三畫有腹背象,上一畫如人口,深得自然象旨。愚又以說卦求之,下艮為拇,上兌為口舌,為輔頰。乂,咸六爻之象所從起。曰腓,曰股,由拇而升也。曰脢,曰心,由口而下也。四居卦中,居三陽中,心思之位也。合二說觀之,六爻之義著矣。
○咸、艮皆取人身象。咸通人身取義,艮則專主背後象,與咸實異。說見艮卦。二卦象皆六爻自相次第,不入它卦身體象例。
初六,咸其拇,
拇象,義見前,足大指也。身之至微者,雖感而動,不能自為進退,故无吉凶。
六二,咸其腓,凶。
腓,足肚也。二居拇上股下,有腓象。腓之為物,每不感而自動,如人輕動之象,故為凶占居吉。
居艮,止象。艮體而處卦中,故居處而无動,作者占之則吉。
九三,咸其股,執其隨,往吝,
三居下體上,冇,股象。執,艮手象。隨指下二隂爻而言,足之拇腓隨股而動,艮二隂隨九三之陽而動,是初二者,三之隨也。隂陽相近而相感,陽剛之體乂,每為隂柔所繫,故三有繫執於其隨之意,非感之正也,故為往而羞吝之占。
九四,貞吉,悔亡。
“貞吉,悔亡。”占辭:
先言占而後言象,下經卦多此例。四居互乾中爻,故占者貞固主之,可為吉占。雖乾剛巽柔,不能无悔,而悔亦亡也。以下方是因象設戒之辭。
憧憧往來,朋從爾思。
四居股上脢下,卦之中也,為心位,故言思。憧憧,心不定貌。經以上出為往,下入為來,朋无明象。咸九居四,兼隂陽體,其上一奇一偶,下一奇二偶,皆可言朋。
○天下之物,莫不由心思而感者。夫人此心貴有定守,若吾之心思憧憧不定,既往之彼,復來之此,感陽則陽朋從之,感隂則隂朋從之,外物之應,千態萬狀,紛紜不齊,皆吾心思之妄,實感之耳。程子語錄云:人心作主不定,正如一箇翻孛,流轉動摇,无須臾停,所感萬端,若不作一箇主,怎生奈何?此咸九四說也。學者觀此,可以悟存養之方矣。
九五:咸其脢,无悔。
五居心上頰舌下,有脢象,謂背脢也。感之不動,亦不能咸靜體也。朱子釋艮背曰:人之四體皆能動,惟背不動,取止義。愚謂此咸脢義也,故為无悔之占。
○項氏曰:查許國學於陸佃謂:脢,喉間梅核,在心上口下,俗謂之三思臺。厚齋馮氏亦曰:脢,喉之出納所也。感之邪正繫心,言之是非繫口,故脢為无悔。按此說亦通,但以脢為梅核,陸以前未經見,姑附著焉。
上六,咸其輔頰舌,
輔、頰、舌,象義見前。分言之,輔頰在外,口舌在内。合言之,皆人所以言語者,以言感人,感之下也。雖不言,凶,非吉。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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