益卦:䷩【震下巽上】
○益卦。益,增益也。以卦體言,三隂卦自否變,損九四之陽以益初九,此損上益下之義。以卦象言,震雷巽風相為助,益亦益義。
○二至四互坤,三至五互艮。
益:利有攸往,
卦雖否三隂變,亦泰三陽變。以泰言之,二三往而為五上,乃自下往上之象,故利有所往。
利涉大川,
卦中虚為川,說見需彖。巽為木,遇水為舟,以巽舟出中虚之險,故為利涉。
初九,利用為大作,元吉,无咎。
大作,如書庶殷丕作,周禮竭作是也。師旅、田獵、城郭、宫室,大興力役之謂。震為動作之象,坤為衆方。震動之初,而坤衆翕然從之,故為利用大作之占。曰元吉,又曰无咎,吉之上也。初又成卦主爻,故其占如此。
六二,或益之十朋之龜(句)。弗克違(句)。永貞吉。
龜象,與損同。乃卦中虚自然象,不必取之離也。十,坤土數。損、益二卦反對,益二即損五,故辭同。損主益上,故於五言之。益主益下,故於二言之。其旨則以順正中虚受益爾。吉上加永貞,謂可永長貞固而保其吉,乃吉之至也。
王用享于帝,吉。
艮為山,郊丘也。坤為牛,特牲也。震為東方玉,蒼璧也。皆宜於享帝之象,故其占為吉。二吉各自為占。
六三,益之(句)。用凶事,无咎,有孚。
事為讀,孚為句。
○益之,與弗損益之莫益之句同。无咎有孚,與大壯征凶,有孚,革三就有孚句同。
○爻居震巽間,震動而趨上,巽入而就下,两相順從,有相益之義,故曰益之。凶事,謂凶禍之事。象未詳,然稽類震動之極多凶,如恒上、頤三、震上,凶辭可見。本爻居雷風振撼間,又為互坤中爻,二木交克坤土,皆凶義。
○爻有受益之體,雖用之凶事之占,而其无咎必然可信。曰有孚者,明其决无咎也,此衆人之占。
中行告公用圭
三、四在重卦中,曰中行,猶言中路。公指初九,震體偶爻,開口有告象。震為玉,艮手執之,有執圭象。大戴記:諸侯相朝,各執其圭瑞,主君致饔餼,還圭。
○文雖别起,而與上文相屬,若謂侯遇之,則為告方伯之吉占。震,公體也,而在卦初,蓋方伯出而在外者。三,諸侯位也,倉卒凶事,就中路執瑞信之圭而告之,告而用圭,禮也。初剛果有為之賢,與三又同震體,必能慨然拯三之凶。上文言益之,又言无咎,亦以此歟?
○益三、四爻皆侯國告方伯之占,三以凶事告,四以遷國告,四之旨明,三之旨晦,以四證三,其義見矣。三、四告于初,經之變例也。震初九為公象,三、四爻為諸侯位,又通例也。知常知變,斯可與言易矣。
六四:中行告公(句)。從(句)。利用為依遷國。
中行告公,義同前,亦謂列國於中路告方伯也。初九震體為公,四為諸侯位,初四正應四,巽體又為入,有告而從之象。卦以九四下遷于初,初六上遷于四而成益,坤土為國,有遷國象。依謂依于公也。古列國之遷,意必禀方伯而後行事,告公而從,故可依之而遷也。後來邢遷夷儀,衛遷楚丘,皆依於齊,亦其義爾。此遷徙之吉占。
九五,有孚惠心,勿問元吉。有孚惠我德。
上有孚,五中實象。下有孚,卦中虚象。惠,順也。上惠,巽順象。下惠,坤順象。虚實爻皆有孚體,故两言孚。巽坤皆有順體,故两言惠。有孚惠心,指九五巽體。五陽剛中正,為巽中爻,是信乎有順理之心也。書曰惠廸吉,其為大吉,勿問可知。
有孚惠我德,謂其下三爻。坤順體,上以孚感,則下以孚應。五信有惠順之心,則下亦皆信。
乎順君之德矣。蓋君民上下,勢雖夐絶,心則潛通。在上者行事之順逆,本心之誠偽,如影響形聲,不爽毫髪。大學謂堯舜帥天下以仁而民從,中庸論篤恭天下平之理,至以上天之載,无聲无臭贊之是也。爻因二孚二惠發明感應之理,辭義廣大,非前爻占辭。
比,與益義不相涉。舊訓惠為愛,非是。
上九:莫益之,或擊之,立心勿恒,凶。
擊艮手象。巽為進退不果,為躁卦,有立心不恒之象。
○朱子曰:勿只是不字,非禁止辭。上居益體之極,是宜受益於人。然莫有利益之者,或反有攻擊之,何也?立心不恒之所致也。夫立心不恒,則舉錯悖謬,忽恩忽怨,乍親乍疎,寡助之至。舟中皆敵國也,見擊宜哉!故為凶占。
周易集傳卷四
<經部,易類,周易集傳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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