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集傳卷一,元龍仁夫撰,
上經之上
○朱子曰:周代名易,書名。卦本伏羲所畫,有交易、變易之義,故謂之易。辭則文王、周公所繫,故繫之周。以其簡袠重大,故分上下兩篇。
【經則伏羲之畫,文王、周公之辭也,并孔子所作傳十篇,凡十二篇】。
乾卦:䷀【乾下乾上】
乾卦○朱子曰:伏羲仰觀俯察,見隂陽有奇偶之數,畫一奇象陽,一耦象隂,再倍而三,以成八卦。陽之性健,成象之大者為天,故名曰乾,而擬之於天。又三倍其畫,於八卦上各加八卦,以成六十四。此卦六畫皆奇,陽之純,健之至,故乾之名,天之象,皆不易焉。
乾:元亨利貞。
○朱子曰:文王所繫之辭,以斷一卦吉凶,所謂彖辭。
○元,大也。亨,通也。利,宜也。貞,固也。純陽至健,為六十四卦之首,故占者當大亨通。凡占必主一事,利貞則宜固主,所占之事不變動也。此最美之占辭。
○朱子曰:元亨利貞四字,文王本意在乾、坤者,與諸卦一般。至彖傳、文言,始以乾、坤為四德,而諸卦自如其舊。聖人之意,非有不同,各是發明一理耳。學者當虚心玩味,各隨文意理會之。其不同處,自不相妨,不可遽以已意横作主張。
又曰:畢竟本皆占辭,貞有二義,曰正,曰固。先儒并取二字釋之,間有牴牾不通處。按:經文王占固義為多,如貞吉、永貞、艱貞、安貞,微異而實同。如貞凶、貞厲、貞吝,則不宜固主耳。至可貞、不可貞、勿用永貞,義尤明。參之他經,凡至占而言,如書我二人共貞,周禮祈福祥、求永貞之類,義皆近。至孔子作傳,憂後人以易占險,故彖、象傳凡釋貞必曰正,與經文訓固不相妨。况爻言貞固,足以幹事,可謂一言蔽之。繫辭貞觀、貞明、貞勝,朱子訓常,亦固類也。今審定,凡經文言貞並訓固,傳文言貞並訓正,後不重出。
初九,潛龍(句)。勿用。
○朱子曰:周公所繫之辭,以斷一爻之吉凶,所謂爻辭。
○荀說卦:乾為龍六陽變化,故取以象焉。潛見躍飛,亢象,因龍而生,逐爻相次第爾。无别義。
“勿用”占辭:
○六陽全體,龍也。爻居最下,潛地之龍也。若有德者當之,但可靜晦涵養,需時而動,稍見鋒頭,有取傷之道。若常人,义不足當,故戒以勿用,謂凡筮者不必用此占也。
○說卦震雖為龍,然乾亦未嘗不為龍。諸儒反牽合震象以釋乾,誤矣。震為長子,故為馬、為玉之屬,皆與乾同象,不獨龍也。乾為龍,坤宜為牝龍,故坤上六稱龍戰云。
九二,見龍在田,利見大人【上見,賢遍反。下見,如字】
離初潛而出,故言見。六爻之象,二為地上,故言田。大人,德位俱尊之稱。經言大人,皆主九二、九三而言。
“利見大人”占辭:
○龍見于田,人皆覩之,此盛德著明,全體呈露之象。二為下卦中爻,故美象如此。惟有德者當之,常占得此,宜見大德之人。或大人即二,占者宜見之也。
九三,君子終日乾乾(句)。夕惕若(句)。厲,无咎。
此爻義在重乾,故直以君。
子屬辭,不復取龍為象。乾乾者,上下兩乾之象。爻變曰:乾之履有離日體,三為下卦終,故言終日,言夕厲。
“无咎”占辭:
○爻在上下兩乾間,所謂重剛也。以九居三,又重剛,君子當之終日之間,其行事健而又健,至于日夕而猶兢惕不自寧,蓋剛之至也。若雜柔體,則暫焉奮勵,少焉舒肆矣。六陽純體,又居卦中,无凶悔吝之可言,其占不免危厲,終无咎也。
○朱子曰:无咎者,上不至吉,下不至凶,平平恰好處。後倣此。
九四,或躍在淵,【躍為讀,淵為句】无咎。
爻在見之上,飛之下,故言躍。或,非必之辭。不言龍者,因上下文互見爾。爻變曰:乾之小畜有兌澤體水,澤體通,故言淵。四居上卦底,即初潛處也,亦有淵義。
○四與天飛隔一膜爾,故存躍而上升之勢。然六陽純體居于卦中,又兼柔畫,非躁進者,故以或言其體。蓋在躍未躍之間,而實未離所止之淵也,與離之突如來如者不可同日語矣,宜為无咎之占。
九五,飛龍在天,利見大人。
由躍而升,故言飛。六爻間五為天位,故言天。
“利見大人”占辭:
○龍,飛騰之物,在天乃為得位。雲行雨施,天下蒙其利澤也。五為上,卦中故有此象。惟有天德,君天位者乃足當之。常占遇此,則止宜見大德之人。或大人即五,而占者宜見之,與九二占辭。
同說。互見前。
上九,亢龍(句)。有悔。
○朱子曰:亢者,過於上而不能下之意。
“有悔”占辭:
○爻居六陽之終,以德言則剛極,以位言則高極,其體如此,舉動能无悔乎?故其占為有悔。凡悔吝皆次於凶之占。
○朱子曰:吝在事前,悔在事後。後倣此。
用九,見羣龍无首(句)。吉【見如字】。
○陽爻七九,隂爻八六,九六變而七八不變,易占其變,故七八无辭,而爻皆九六占辭,占法見朱啟蒙。然六爻皆變,則主變卦彖辭,此通例也。乾六爻變,則以用九辭决之;坤六爻變,則以用六辭决之,此特例也。
○朱子曰:陽之本體元是六龍,今變為隂,頭面雖變,渾身却只是龍,似一羣无頭底龍相似。
“吉”占辭:
○龍,隱見變化之物,罕有見其全者,故雖見而无首,亦為吉占。又六陽過剛,未免於亢,變隂則不至亢矣,故吉。
[/erphpdown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