䷨【兑下艮上】
損:有孚,元吉,无咎,可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。彖曰:損,損下益上,其道上行。損而有孚,元吉,无咎,可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。二簋應有時,損剛益柔有時,損益盈虚,與時偕行。
損自泰來,以上為主,方其為泰,三剛上柔,本自當位。今乃損下之剛,益上之柔,雖曰其道上行,而位俱不當,所以為損。然有五之柔,能順乎上之剛,損而有孚也。君臣相得,是以元吉,何咎之有?損之本體也。上為卦主,亦可守貞,必變為臨,居位乃當,此上剛所以利於往,損之變體也。曷之用者?上既曰貞,而又曰往,然則如之何其用之?上苟不用,則五用而剛可也。於卦為中孚,五在互震之上,震為竹,簋之象也。五陽為實,三四皆隂為虚,虚以承實,簋之用也。剛柔交孚,誠通意接,可用享也。為中孚,則三四之柔皆從乎五二,簋應有時也。為損,則三剛上柔,易位而處,損剛益柔有時也。蓋三四之從五,與損下而益上,皆非常道,故並以有時言之。損而為柔,益而為剛,盈而為陽,虚而為隂,適時之宜,與之偕行,雖聖人不能違乎時也。
象曰:山下有澤,損;君子以懲忿窒慾。
澤在山之下,氣通山之上,山潤則澤减,損之義也。兌,說也,有慾之象。互坤其上,静以制之於未然,窒慾也。互震,動也,有忿之象。艮在其上,止而戒之於已然,懲忿也。忿慾累德,故君子損之又損。
初九,已事遄往,无咎,酌損之。象曰:已事遄往,尚合志也。已事者,剛既變為柔也。失位无應,安能無咎?遄往者,其柔速去,復還為剛,志與四合,何咎之有?酌損者,參時之宜,不可輕變也。
九二:利貞,征凶,弗損益之。象曰:九二利貞,中以為志也。二與五應,守正則利,變則必凶。弗損者,言不可為柔;益之者,言但當為剛;中以為志者,言二五之心以中相與也。
六三:三人行,則損一人;一人行,則得其友。象曰:一人行,三則疑也。
卦本泰,泰自坤來,三陽由下而升,三人行也。分三之剛以居上,損一人也。剛既上行,五柔孚之,得其友也。上既得友,不應乎三,三位不當,復乘乎剛,何能免疑?
六四:損其疾,使遄有喜,无咎。象曰:損其疾,亦可喜也。
四用而剛,於卦為睽,間乎其中,是謂惡人疾也。欲損其疾,必使速還其柔,則相應而有喜矣,何咎之有?
六五:或益之十朋之龜,弗克違,元吉。象曰:六五元吉,自上祐也。
五之柔本與二應,或用而剛,是益之也。於卦為中孚,具離之體,離為龜,兩龜為朋,損、益皆變為龜,是朋也。中孚三四之柔皆從乎五之剛,二五為十,十朋之龜也。信由乎中,龜卜恊從,弗克違也。五之心孚乎三四,自上祐下,所以元吉,即信及豚魚之義也。
上九:弗損益之,无咎,貞吉。利有攸往,得臣无家。象曰:弗損益之,大得志也。
弗損,不用為柔也。益之,但為剛也。剛為卦主,有五之應,大得志也。无咎貞吉,彖辭之義也。利有攸往,剛往柔來,亦利也。五柔上剛,於理未順,上用而柔,不失其道,故曰得臣。无三之應,志不在内,故曰无家。彖言可貞,而繼以利有攸往者,此爻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