䷐【震下兑上】
隨。元亨利貞,无咎。彖曰:隨,剛來而下柔,動而說,隨。大亨貞无咎,而天下隨時。隨時之義大矣哉!
隨自否來,以初為主,當否之世,上下不交,而天下无邦。今上九之剛,下居乎初,以貴下賤,此動彼悦,隨之義也。元亨者,初用而柔,於卦為萃,人心皆聚乎五,隨之變體也。利貞者,初守正不用,猶屯卦之利建侯,人心皆歸乎初,隨之本體也。變與不變,皆可无咎。天難諶,命靡常,民罔常懷,懷于有仁,天下隨時也。不寧惟是,天地之盈虚,萬物之榮悴,人之行止動静,皆不能違乎時,其義豈不大哉!
象曰:澤中有雷,隨;君子以嚮晦入宴息。
兌為正秋,秋分之候,雷乃收聲,隨時而静也。澤中有雷,雷藏於澤也。兌西為夕,故曰嚮晦。震動而艮止之,故曰入宴息。君子夜以安身,亦隨時之義也。
初九:官有渝,貞吉。出門交有功。象曰:官有渝,從正吉也。出門交有功,不失也。
官,主也。渝,變也。官有渝者,言初為隨之主,變而應四,不若守正為吉也。用之而柔,必舍四而孚五,五在互艮門闕之上,出門而交也。志在乎君,可以有功,雖不當位,亦未為失。彖言元亨利貞,此爻用不用皆可也。
六二:係小子,失丈夫。象曰:係小子,弗兼與也。
小子,初也。丈夫,五也。二與五孚,若不係于初,則失五之應。二者不可得兼,故聖人以弗兼與戒之。此與屯六二匪寇婚媾同義。
六三:係丈夫,失小子,隨有求得,利居貞。象曰:係丈夫,志舍下也。
丈夫,五也。小子,初也。三與初、五皆不相應,然五居君位,宜從五而舍初,故曰志舍下也。以隂隨陽,以臣求君,不失其道,所以為得。守貞不用,何利如之?
九四:隨有獲,貞凶。有孚在道,以明,何咎?象曰:隨有獲,其義凶也。有孚在道,明功也。
隂隨陽者也。當隨之時,初為卦主,五居君位,二與三不隨初則隨五,今四近乎五,守剛為正,而使二三隨之,固有獲矣,豈為臣之義乎?其凶宜也。用之而柔,於卦為屯,應初比五,均曰有孚。然以道言之,臣當承君,舍初比五,心跡昭明,道之所存,功所由立。初交五曰有功,既為不失;四孚五曰明功,又復何咎?
九五:孚于嘉,吉。象曰:孚于嘉,吉,位正中也。
婚日嘉禮,亦曰嘉耦。當隨之時,五剛居中,守正不變,則二之柔不隨初而隨五,為孚于嘉,得其所配,是以吉也。
上六:拘係之,乃從維之,王用亨于西山。象曰:拘係之,上窮也。
易言文王之事,多取兌體,西山、岐山、西郊皆兌。方文王顯于西土也,拘係之羑里時也,復使為伯,乃從維之也。上處隨之極,下无其應,惟當順以從。君王用亨于西山者,卦本否,亨而為隨,變乾為兌,乃有西山之象。王,五也,上變剛為柔,是王用之也。當否之時,上下不交,上乃為柔,以從乎五,此文王事殷之心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