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16卦-豫卦䷏雷地豫卦(坤下震上)-[宋]赵以夫撰《易通•卷二》

[宋]赵以夫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16卦-豫卦䷏雷地豫卦(坤下震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16卦-豫卦䷏雷地豫卦(坤下震上)-(宋)趙以夫撰《易通•卷二》

䷏【坤下震上】

豫。利建侯行師。彖曰:豫,剛應而志行,順以動,豫。豫順以動,故天地如之,而况建侯行師乎?天地以順動,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;聖人以順動,則刑罰清而民服。豫之時義大矣哉!

豫自剥來,以四為主,未為豫時,猶是比體。四五相易,君臣交孚,其志得行。坤順而震動,以順而動,所以為豫。一陽,天氣也,動乎地上,生意流行,萬物發育,和之至也。震為侯,坤為衆,一陽統五隂,利建侯行師也。以和致和,天地且不能違,而况於人乎?天秉陽,地秉隂,播五行於四時,和而后月生。互坎為月,受日之光,三日生明,載魄於庚,震納庚也。月窮為晦,藏明於乙,坤納乙也。日月不過,而四時不忒也。震為威,在坤上,互艮於中,威止於上,衆止於下,刑罰清而民服也。時當春和,推廣天地好生之德,此豫之時義所以為大也。

象曰:雷出地奮,豫。先王以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

震雷出於坤地之上,奮而有聲,驚蟄之候。勾萌甲拆,萬物和暢,豫之象也。震為聲,樂也。互坎為黄鍾,黄鍾下生林鍾,林鍾上生太蔟。坤在下,互艮在其上也。黄鍾天統,林鍾地統,太蔟人統。三統相通,律呂諧和,樂之成也。美盛德之形容,以其成功告於神明。萬物本乎天,人本乎祖,所以郊祀明堂,以祖考配上帝也。帝出乎震,艮為門闕,宗廟之象。

初六:鳴豫,凶。象曰:初六鳴豫,志窮凶也。

初用而剛,於卦為震,陽能倡鳴,豫也。上下敵應,其志則窮,凶可知已。

六二:介于石,不終日,貞吉。象曰:不終日貞吉,以中正也。

二用而剛,處險之中,屹然不移,介于石也。互離為日,復還其柔,離體既變,不終日也。當豫之時,四以一剛為卦之主,上下應之,二居中守正,所以獲吉。解之利西南者,用為此爻也。

六三:盱豫,悔。遲有悔。象曰:盱豫有悔,位不當也。

盱,仰視也。三无上之應,而視四以為豫悔。遲者,遲囘熟視而不即變也。位既不當,是以貴乎有悔。若用而剛,於卦為小過,則當位有應矣。

九四:由豫,大有得。勿疑,朋盍簪。象曰:由豫,大有得,志大行也。

四居大臣之位,為豫之主,四方大和,由我而致,剛應志行,大有得也。然位迫乎五,權盛衆從,易以致疑。若以社稷為心,勿以致疑,何事不濟?伊周之事業是已。衆柔為髪,一剛貫其中,髪之有簪也,安有髪之柔順而不從簪乎?處豫之時,與坤不同,若坤之四,則不敢用為豫也。

六五:貞疾,恒不死。象曰:六五貞疾,乘剛也;恒不死,中未亡也。

五以柔乘四之剛,威權下移,守貞不用,君弱臣強,所以為疾。卦本比,五剛得中,有應為恒。四為柔以從之,君臣分義,亘萬古而常存,故曰不死,言比不宜易為豫也。

上六:冥豫,成有渝,无咎。象曰:冥豫在上,何可長也?

豫有二義:和而不流,豫之順也;耽樂忘返,豫之冥也。上處卦之終,隂極而冥,一成不變,又安能久?有渝者,變也。用之而剛,於卦為晉,明出地上,何咎之有?

×关闭
微信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