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36卦-明夷䷣地火明夷(离下坤上)-[明]张献翼撰《读易纪闻•卷三》

[明]张献翼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36卦-明夷䷣地火明夷(离下坤上)

明夷:䷣【离下坤上】

以二體,則離明也,傷之者坤;以六爻,則初至五皆明也,傷之者上。他卦言利貞,而明夷獨言利艱貞,盖時當明夷,不能直用其貞者,惟艱難以守其貞也。不晦其明,則被禍患;不守其正,則非賢明。文王、箕子,大槩皆是晦其明。然文王外柔順,是本分自然做底;箕子晦其明,又云艱,是佯狂底意思,便是艱難底氣象。用一卦之道者,文王也;用一爻之道者,箕子也。大難以天下言,内難以一家言。紂之難,大能及天下,而不能及文王;小能及一家,而不能及箕子。文王因而發伏羲河圖之易,箕子因而發大禹洛書之疇。夫晉,明盛之象,君子斂而用以自治;明夷,晦明之象,君子用以治人。明夷一卦,用之以處險,則為文王與箕子,明而晦;用之以居易,則為莅衆之君子,晦而明。明而晦,故全已;晦而明,故燭物。

夫知幾者,君子之獨見,非衆人所能識也。故明夷之始,其見傷未顯而去之,則世俗孰不疑怪?故有所往,適主人有言也。若俟衆人盡識,則傷己及而人不能去矣。此薛方所以為明,而揚雄所以不獲其去也。如穆生之去楚,申公、白公且非之,況世俗之人乎?但譏其責小禮,而不知其避胥靡之禍也。當其言曰:不去,楚人將鉗我於市。又如袁宏於黨事未起之前,名德之士方鋒起,而獨潜身土室,故人以為狂生,卒免黨錮之禍。所往而人有言,胡足怪也?可以不食,而不可以不去,去重於食故也。主人,主我者也,謂初與四為應也。有言,謂訝其去之早也。曰飛,曰行,曰往,皆進之謂。曰垂翼,曰不食,曰有言,皆傷之謂。君子於行,去其禄位也。三日不食,謂義不食其禄也。賁之初,不可乘而不乘。明夷之初,不可食而不食。卦皆下離,決去就之義於早者,非明不能也。飛者不願不高,今乃垂其翼,知其不可不退也。行者不能不食,今乃三日不食,知其不可不速也。初傷其翼,所傷猶淺。二傷及股,則害於行矣。吉者得免傷害而已,非謂可有為於斯時也。非吉之吉,凶之吉也。既傷股矣,非凶乎?傷而獲拯,非凶之吉乎?明夷取手足心腹為象,初二為股,三四為腹,五上為首。豐與明夷下體離,皆以上六一爻為暗主。豐九三與上為應,故折其右肱,傷之切而不可用也。明夷六二遠,故夷於左股,傷之未切,猶可用也。

聞之鄭剛中氏曰:大抵救傷拯渙,非健速不可,故皆以馬壮言。南者,進而在前之方。狩者,畋而去之之事。初无位可去,則去之宜速。二在位可救,則救之宜速。然二之救難,可速也。三之除害,不可速也。

聞之李季辨氏曰:武王處明夷,則以不可疾為貞。箕子處明夷,則以利艱為貞。

李舜臣氏曰:雜卦云:晉晝則明夷為夜,明夷誅則晉為賞。錫馬三接,賞也。南狩大得,誅也。右當用,故為明顯之所。左不當用,故為隱僻之所。人之手足,皆以右為用。世謂僻所為僻左,左者,隱僻之所也。獲明夷之心者,微子之自靖。出門庭者,微子之行遯也。傷人之明者,上也。六四深入其腹,而得其傷明之心,故曰獲明夷之心。幸而四與上同體,於此得其密意,知上之暗主不可輔,舍而去之,以就九三之明,故有于出門庭之象。微子於紂為同姓肺腑之親,知其意之不可諫,舍商紂而歸武王。

曰:吾家耄遜於荒,我不顧行遯。行此爻之義矣。節初九戶庭指九二,九二門庭指六三,陽為戶,隂為門,今六四稱門庭,指本爻之象也。爻說貞而不言艱者,言箕子則艱可見,不必更言之。微子已去,不可復去;比干己死,不必復死。此殷有三仁,而爻獨以箕子言之,非為之奴以深晦其明,則居艱而不利;非守其貞而不同其惡,則明滅而或息。上六不曰明夷,而曰不明晦,惟上六不明而晦,所以五爻之明皆為所夷矣。離之照四方以德言,此之照四國以位言爾。既曰不明,又曰晦者,甚其昏之辭也。紂之嗣位,聞見甚敏,材力過人,四國望之照臨,及其以昏棄失德而為獨夫,天下失其所法則。則者,不可踰之理,失則所以為紂,順則所以為文王。易稱古人者七:湯、文王、武王、箕子、顔氏之子,動而尚其變者也;高宗、帝乙,筮而尚其占者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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