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變有四篇第七

| 易理书籍| 2023-12-25 11:58:05| 0

易變有四:卦變其始,爻變其次。倒卦不足,又繼之以反類。舍是以還,則存乎互體而已。乾得坎而為需,坤得坎而為比,此以卦變者也。一隂生而為姤,一陽生而為復,此以爻變者也。反泰而為否,易坎而為離,此以倒卦反類而變者也。

去賁之初則有坎,坎為水,故九三有濡如之象。去賁之二則有震,震為馬,故六四有乘馬之象。,此互卦之體而變者也。卦變本乎天,爻變本乎地。倒卦反類象晝夜,互卦之體象四時。四時之氣温涼交通,晝夜之體明暗不同。運乎上者旁周列位,變乎下者各守一宫。是故卦變存乎體,爻變存乎用,倒卦反類存乎序,互卦之體存乎辭。本乎天地自然者也,倒卦反類使然者也,互卦之體或然者也。爻變窮乎六,卦變窮乎八,倒卦窮乎上下之相似,互變窮乎有象而義或无所取也。然而无互體則辭不擬,无倒卦則序不比,无反類則倒卦有時而弊,无卦變爻變則易象或幾乎毁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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