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十二卦之變-[清]李光地撰《周易通論》卷四

李光地| 易经注解| 2023-02-08 15:15:29| 0

論十二卦之變

剝、復,陽之始也;漸、歸妹,陽中之隂也;蹇、解,陽中之陽也;夬、姤,隂之始也;頤、大過,隂中之陽也;家人、睽,隂中之隂也。陽之變則始於陽中之隂,隂之變則始於隂中之隂。何則?正者,天道也,陽也;變者,人事也,隂也。語天道,故始於剝、復、夬、姤;語人事,故始於漸、歸妹、家人、睽。漸、歸妹,以禮之治亂言也;家人、睽,以情之離合言也。漸女歸吉,及其窮也,說以動所歸妹也。家人交相愛,及其窮也,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是故福之興,道之衰,無不由於壼内者。其在詩曰: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。

又曰:亂匪降自天,生自婦人。此詩人所以歌詠文、武、幽、厲盛衰之際也。隂陽殽命於天地之間,綱紀人倫,無非是者。然其本則造端於夫婦,牀簀之間,天命行焉;邪正之隙,鬼神伺焉。謹獨者先之於此,夫然後父子君臣之倫有所敘,禮義有所錯,敎化以是興,風俗以是成,天地萬物以是而和且平也。此十二卦之變,始於漸、歸妹、家人、睽之意。

×关闭
微信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