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死生之說-[清]李光地撰《周易通論》卷三

李光地| 易经注解| 2023-02-08 14:40:54| 0

論死生之說

始終,即生死也。曰:原始反終,故知死生之說,何也?曰:始終者,泛論事物之始終;死生者,切指吾身之生死言。推原反覆於事物之始終,則知吾身死生之說也。聚則物之所以有,散則物之所以無,感則事之所以生,寂則事之所以止。其生而有也有所自,其止而無也有所歸,死生之變,如此而已。雖然,猶有深於是者焉。天之生物也,豈使之徒然而生,徒然而死哉?蓋必有所以生者焉,所謂全而生之也;有所以死者焉,所謂全而歸之也。百穀草木之生,能蕃其根,暢其枝,以至於成其實,則所以生之理完矣。剝落之後,其實必充美,而又可以蕃衍於無窮,蓋性之流傳不可息也。不如是,則雖有是生性而不完,旣落之後,必不能充美而可蕃,此萬物終始之著者也。人心之造事也,如其事之理而無虧欠,及乎事已心休,則泯然而有以自得,且可以生異日之善,而為後事之師也。否則,迹雖往而縈懷者不釋,甚則過旣成而追訟者無窮。人生於天地間,其生其死,蓋終始之大者,較之物類事類,又相遠矣。而聖人所謂朝聞而夕可者,蓋亦等其理於一事物逡廵晨暮之間,此之謂死生之說也。異氏之學,於知死之說詳焉。夫旣死矣,彼何從而知之?易之所謂知者,以事物終始而知之。夫子又言未知生,焉知死,蓋此意也。周子圖說引此終篇,以為太極全付於人,人必全而歸之,然後三極之道立。西銘亂語,存順沒寧,指亦如之,皆聖賢深切之訓也。舍是而求死生之說,則何以知為?

×关闭
微信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