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一君二民二君一民-[清]李光地撰《周易通論》卷三

李光地| 易经注解| 2023-02-08 14:52:45| 0

論一君二民二君一民

辭之吉凶悔吝生於卦之小大,六十四卦之小大生於八卦之小大。是故知八卦之所以分隂陽者,而易之大義可識矣。震、坎、艮多隂而為陽卦者,陽卦主於奇也。巽、離、兑多陽而為隂卦者,隂卦主於耦也。蓋奇陽為君,耦隂為民。一君則是君之權一而君為主,君為主則民聽命,所以為君子之道也。二君則是君之權分而民反為主,民為主則君失職,所以為小人之道也。是故隂陽之始也,但有君民主役之分,而未有君子小人善惡之别。惟為主者不失其主之道,則役效於主而隂亦陽矣,夫然後君子之名立焉。惟為役者不安其役之義,則主役於役而陽亦隂矣,夫然後小人之名立焉。君子小人之名旣立,此人之所以有邪正、世之所以有治亂而未有已也。三畫之卦取類如此,故六畫之卦取類如之。如剝、復、師、比、謙、豫雖一陽也,而以陽為主。夬、姤、同人、大有、畜、履雖一隂也,而以隂為主。餘則亦以其内外賓主而辨消長之分,因其貴賤上下而明進退之情。是夫子所謂卦有小大、辭有險易者,而八卦其根也。夫彖者,材也。卦之剛柔雜居,此其所取之材而以定一卦之吉凶者也。是故聖人推其原於隂陽卦,以明材之所以區而别者以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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