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44卦-姤卦䷫天风姤卦(巽下乾上)-[北宋]苏轼着《东坡易传》

[北宋]苏轼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44卦-姤卦䷫天风姤卦(巽下乾上)

姤,女壯,勿用取女。

《彖》曰:姤,遇也,柔遇剛也。勿用取女,不可與長也。

姤者,所遇而合,无適意之謂也。故其女不可與長。

天地相遇,品物咸章也。

姤者,乾之末,坤之始也,故曰天地相遇。以四時言之,則建午之月,品物咸章之際也。易曰:萬物相見乎離。

剛遇中正,天下大行也。姤之時義大矣哉!

剛者,二也;中正者,五也。陰之長,自九二之亡而後為遯,始无臣也;自九五之亡而後為剝,始无君也。姤之世,上有君,下有臣,君子之欲有為,无所不可。故曰:剛遇中正,天下大行也。

《象》曰:天下有風,姤,后以施命誥四方。

初六:

初六:繫于金柅,貞吉。有攸往,見凶。羸豕孚蹢躅。

《象》曰:繫于金柅,柔道牽也。

剛而能止物者,謂之金柅,九二是也。初六之勢,足以兼獲五陽,然其始遇而合者,九二也。既合不貞,又舍而之他*,則終身无所容矣,故以繫二而貞為吉。有所往見為凶。初六者,羸豕也。雖羸而不可信者,以權在焉,以其羸而信之,則蹢躅而不可制矣。

*「既合不貞,又舍而之他」或作「既合於二,若舍而之他」。

九二:

九二:包有魚,无咎,不利賓。

《象》曰:包有魚,義不及賓也。

魚者,初六也。包者,魚之所不能脫也。賓者,九四也。姤者,主求民之時,非民求主之時也,故近而先者得之,遠而後者不得也。不論其應與否也,嫌其若有咎,故曰无咎。

九三:

九三:臀无膚,其行次且,厲无大咎。

《象》曰:其行次且,行未牽也。

以姤之初六為夬之上六,則姤之九三,夬之九四也,故其《象》同。九三之所謂臀者,初六。初六剝陽而進者也,處眾陽之間而同體者,有剝陽之陰,宜其次且而不安也。夬之九四下牽初九之羊,故有聰不明之咎。而九三无是也,故雖危无大咎,而《象》曰行未牽也。

九四:

九四:包无魚,起凶。

《象》曰:无魚之凶,遠民也。

既已失民,起而爭之則凶。

九五:

九五:以杞包瓜,含章,有隕自天。

《象》曰:九五含章,中正也。有隕自天,志不舍命也。

金柅也,包也,杞也,皆九二也。豕也,魚也,瓜也,皆初六也。杞,枸檵也,木之至庳者也。包瓜者,籠而有之也。瓜之為物,得所附而後止。不得所附,則攀援而求,无所不至。幸而遇喬木,則雖欲抑之不可得矣,故授之以杞,則杞能籠而有之。杞之所至,瓜之所及也。九五者,姤之主也。知初六之勢將至於剝盡而後止,故授之以九二。九二之所至,初六之所及也。姤者,陰長之卦;而九五以至陽而勝之,故曰含章。凡陰中之陽為章,陰長而消陽,天之命也。有以勝之,人之志也。君子不以命廢志,故九五之志堅,則必有自天而隕者,言人之至者,天不能勝也。

上九:

上九:姤其角,吝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姤其角,上窮吝也。

剛之上窮者,角也。姤其角,以是為姤也。以角為姤,物之所不樂遇也;小人雖不能合,而君子亦无自入焉。故吝,无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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