損,有孚,元吉,无咎可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,二簋可用享。
《彖》曰:損,損下益上,其道上行。
自陽為陰謂之損,自陰為陽謂之益。兌本乾也,受坤之施而為兌,則損下也。艮本坤也,受乾之施而為艮,則益上也。惟益亦然,則損未嘗不益,益未嘗不損,然其為名,則取一而已。何也?曰:君子務知遠者大者,損下以自益,君子以為自損。自損以益下,君子以為自益也。
損而有孚,元吉,无咎。
損下而下信之,必有道矣。孟子曰:以佚道使民,雖勞不怨。以生道殺民,雖死不怨殺者。使民知所以損我者,凡以益我也,則信之矣。損者,下之所患也,然且不顧而為之,則其利必有以輕其所患者矣。利不足以輕其所患,益不足以償其所損,則損且有咎,是故可以无咎者,惟元吉也。上之所以損我者,豈徒然哉。蓋吉之元者也,如此而後无咎。
可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,二簋可用享,二簋應有時,損剛益柔有時,損益盈虛,與時偕行。
有孚,元吉无咎,為上卦言也。可貞,利有攸往,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,為下卦言也。損下益上,其道上行,然而下不可以无貞也,以損之道為上行,而舉不可貞則過矣。故損有可貞之道,九二是也。皆貞而不往則无上,皆往而不貞則无下,故可貞,利有攸往。有往者,有貞者,故曰曷之用。曷之者,擇之也。二簋,兌之二陽也。兌本乾也,而六三以身徇上,故自陽而變為陰。初九、九二,意則向之,而身不徇,故自如而不變也。祭祀之設簋也,亦以其意而已,我豈予之?神豈取之哉!君子之益人也,蓋亦有无以予之,而人不勝其益者也。然此二陽,皆有應於上者也。初九遄往,而九二征凶,故曰二簋應有時,言雖應,而往有時也。
《象》曰:山下有澤,損,君子以懲忿窒欲。
初九:已事遄往,无咎,酌損之。
《象》曰:已事遄往,尚合志也。
《彖》曰:損益盈虛,與時偕行。則損益視盈虛以為節者也。初九陽之未損,則方盈也。六四陰之未益,則猶虛也。下方盈而上猶虛,則其往也不可後矣,故我雖有事,當且已之而遄往也。其往也自我,則損之多少我得酌之。若盤桓不進,迫於上之勢而後往,則雖欲酌之,不可得矣,其損必多。故勢不可以不損者,惟遄往,可以无咎。
九二:利貞,征凶。弗損,益之。
《象》曰:九二利貞,中以為志也。
初九已損矣,六四已益矣,則九二之於六五,不可復往,故利貞,征凶。其迹不往,其心往也,故弗損,益之。言九二以无損於己者益六五也。兌之三爻,未有不以益上為志者,初九迹與心合,故曰尚合志也。九二則其心向之而已,故曰中以為志也。夫以損己者益人,則其益止於所損,以无益損於己者益人,則其益无方。故損之六三,益之六四,皆以損己者益人。而損之九二,益之九五,皆以无損於己者益人。以其无損於己,故受其益者,皆獲十朋之龜也。
六三:三人行,則損一人。一人行,則得其友。
《象》曰:一人行,三則疑也。
兌之三爻皆以益上為志,故曰三人行。卒之損己以益上者,六三而已,故曰損一人,且曰一人行也。友,九二也。六三以身徇上,使九二得以不征,此九二之所深德也,故曰一人行,則得其友。以心言之,則三人皆行。以迹言之,則一人而已。君子之事上也,心同而迹異,故上不疑。苟三人皆行,則上且以我為有求而來,進退之義輕矣。
六四:損其疾,使遄有喜,无咎。
《象》曰:損其疾,亦可喜也。
遄者,初九也。下之所損者有限,而上之求益者无已,此下之所病也。我去是病,則夫遄者喜我矣。自初言之,已事遄往,則四之求我也寡,故酌損之。自四言之,損其疾,則初之從我也易,故遄有喜。
六五:或益之,十朋之龜,弗克違,元吉。
《象》曰:六五元吉,自上祐也。
六五者,受益之主,而非受益之地也。以受益之主而不居受益之地,不求益者也。不求益而物自益之,故曰或。或者,我不知其所從來之辭也。十朋之龜,則九二弗損之益也。龜之益人也,豈有以予人,而人亦豈有所取之?我亦效其智而已。六五之於九二,无求也,自上祐之。而二自效其智,雖欲避之而不可,以其不可避,知其非求也,故元吉。
上九:弗損,益之,无咎,貞吉。利有攸往,得臣无家。
《象》曰:弗損益之,大得志也。
上九者,受益之地,不可以有損。而六三之德不可以无報也,故以无損於己者益之,則大得其志矣。六三忘家而徇我,我受其莫大之益,苟安居而无所往,則是以其益厚己而已。故利有攸往,然後有以受之而无愧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