蠱,元亨,利涉大川。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。
《彖》曰:蠱,剛上而柔下,巽而止,蠱。蠱元亨,而天下治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事也。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,終則有始,天行也。
器久不用而蟲生之,謂之蠱。人久宴溺而疾生之,謂之蠱。天下久安无為而弊生之,謂之蠱。《易》曰蠱者,事也。夫蠱非事也,以天下為无事而不事事,則後將不勝事矣,此蠱之所以為事也。而昧者乃以事為蠱,則失之矣。器欲常用,體欲常勞,天下欲常事事,故曰巽而止,蠱。夫下巽則莫逆,上止則无為,下莫逆而上无為,則上下大通而天下治也。治生安,安生樂,樂生媮,而衰亂之萌起矣。蠱之災,非一日之故也,必世而後見,故爻皆以父子言之,明父養其疾,至子而發也。人之情,无大患難則日入於媮,天下既已治矣,而猶以涉川為事,則畏其媮也。蠱之與巽,一也;上下相順與下順而上止,其為媮一也。而巽之所以不為蠱者,有九五以幹之。而蠱无是也,故蠱之《彖》曰: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,終則有始。而巽之九五曰:无初有終,先庚三日,後庚三日,吉。陽生於子,盡於巳;陰生於午,盡於亥。陽為君子,君子為治;陰為小人,小人為亂。夫一日十二干相值,支五干六而後復,世未有不知者也。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,則世所謂六甲也;先庚三日,後庚三日,則世所謂六庚也。甲庚之先後,陰陽相反,故《易》取此以寄治亂之勢也。先甲三日,子、戌、申也;申盡於巳,而陽盈矣。盈將生陰,治將生亂,故受之以後甲。後甲三日,午、辰、寅也,寅盡於亥,然後陰極而陽生。蠱無九五以幹之,則其治亂皆極其自然之勢,勢窮而後變,故曰終則有始,天行也。夫巽則不然,初雖失之,後必有以起之,譬之於庚。先庚三日,午、辰、寅也;後庚三日,子、戌、申也。庚之所後,甲之所先也。故先庚三日盡於亥,後庚三日盡於巳,先陰而後陽,先亂而後治,故曰无初有終。又特曰吉。不言之於其《彖》,而言之於九五者,明此九五之功,非巽之功也。
《象》曰:山下有風,蠱,君子以振民育德。
鼓之舞之之謂振。振民,使不惰。育德,使不竭。
初六:幹父之蠱,有子,考无咎,厲終吉。
《象》曰:幹父之蠱,意承考也。
蠱之為災,非一日之故也。及其微而幹之初,其任也見。蠱之漸,子有改父之道,其始雖危,終必吉。故曰有子,考无咎。言无是子,則考有咎矣。孝愛之深者,其迹有若不順,其迹不順,其意順也。
九二:幹母之蠱,不可貞。
《象》曰:幹母之蠱,得中道也。
陰之為性,安无事而惡有為,是以為蠱之深而幹之尤難者,寄之母也。正之則傷愛,不正則傷義,以是為至難也,非九二其孰能任之?故責之二也。二以陽居陰,有剛之實,而无用剛之迹,可以免矣。
九三:幹父之蠱,小有悔,无大咎。
《象》曰:幹父之蠱,終无咎也。
九三之德,與二无以異也。特不知所以用之,二用之以陰,而三用之以陽,故小有悔而无大咎。
六四:裕父之蠱,往見吝。
《象》曰:裕父之蠱,往未得也。
六四之所居,與二无以異也,而无其德,斯益其疾而巳。裕,益也。
六五:幹父之蠱,用譽。
《象》曰:幹父用譽,承以德也。
父有蠱而子幹之,猶其有疾而砭藥之也,豈其所樂哉?故初以獲厲,三以獲悔,六五以柔居中,雖有幹蠱之志而无二陽之決,故反以是獲譽。譽歸於己,則疾歸於父矣,父之德惟不可承也,使其可承,則非蠱矣。蠱而承德,是以无巽九五後庚之吉也。
上九: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。
《象》曰:不事王侯,志可則也。
君子見蠱之漸,則涉川以救之。及其成,則不事王侯以遠之。蠱之成也,良醫不治,君子不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