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46卦-升卦䷭地风升卦(巽下坤上)-[北宋]程颐撰《程氏易传•卷三》

[北宋]程颐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46卦-升卦䷭地风升卦(巽下坤上)

[北宋]程颐撰《程氏易传》繁体版【卷三下经】第四十六卦_升卦:地风升卦(巽下坤上)

升,《序卦》:「萃者聚也,聚而上者謂之升,故受之以升。」物之積聚而益高大,聚而上也,故為升所以次於萃也。為卦坤上巽下,木在地下,為地中生木,木生地中,長而益高,為升之象也。

升,元亨。用見大人,勿恤,南征吉。

升者進而上也,升進則有亨義,而以卦才之善,故元亨也。用此道以見大人,不假憂恤,前進則吉也。南征,前進也。

彖曰:柔以時升,巽而順,剛中而應,是以大亨。

以二體言。柔升,謂坤上行也。巽既體卑而就下,坤乃順時而上,升以時也,謂時當升也。柔既上而成升,則下巽而上順,以巽順之道升,可謂時矣。二以剛中之道應於五,五以中順之德應於二,能巽而順其升,以時,是以元亨也。《彖》文誤作大亨,解在大有卦。

用見大人,勿恤,有慶也。

凡升之道,必由大人。升於位則由王公,升於道則由聖賢。用巽順剛中之道,以見大人,必遂其升。勿恤,不憂其不遂也。遂其升則己之福慶,而福慶及物也。

南征吉,志行也。

南,人之所向。南征,謂前進也。前進則遂其升而得行其志,是以吉也。

象曰:地中生木,升。君子以順德,積小以高大。

木生地中,長而上升,為升之象。君子觀生之象,以順修其德,積累微小以至高大也,順則可進,逆乃退也。萬物之進皆以順道也,善不積不足以成名,學業之充實,道德之崇高,皆由積累而至。積小所以成高大,升之義也。

升卦初六

初六,允升,大吉。

初以柔居巽體之下,又巽之主,上承於九二之剛,巽之至者也。二以剛中之德,上應於君,當升之任者也。允者,信從也。初之柔巽,唯信從於二,信二而從之同升,乃大吉也。二以德言,則剛中;以力言,則當任。初之陰柔又无應援,不能自升,從於剛中之賢以進,是由剛中之道也,吉孰大焉。

象曰:允升大吉,上合志也。

與在上者合志,同升也。上謂九二,從二而升,乃與二同志也。能信從剛中之賢,所以大吉。

升卦九二

九二,孚乃利用禴,无咎。

二陽剛而在下,五陰柔而居上。夫以剛而事柔,以陽而從陰,雖有時而然,非順道也。以暗而臨明,以剛而事弱,若黽勉於事勢,非誠服也。上下之交不以誠,其可久乎?其可以有為乎?五雖陰柔,然居尊位。二雖剛陽,事上者也,當內存至誠,不假文飾於外,誠積於中,則自不事外飾,故曰「利用禴」,謂尚誠敬也。自古剛強之臣,事柔弱之君,未有不為矯飾者也。禴,祭之簡質者也。云「浮乃」謂既孚乃宜不用文飾,專以其誠感過於上也。如是則得无咎。以剛強之臣而事柔弱之君,又當升之時,非誠意相交,其能免於咎乎?

象曰:九二之孚,有喜也。

二能以孚誠事上,則不唯為臣之道无咎而已,可以行剛中之道,澤及天下,是有喜也。凡象言有慶者,如是,則有慶福及於物也。言有喜者,事既善而又有可喜也,如大畜「童牛之牿,元吉」,象云有喜。蓋牿於童則易,又免強制之難,是有可喜也。

升卦九三

九三,升虛邑。

三以陽剛之才,正而且巽,上皆順之,復有援應,以是而升,如入无人之邑,孰禦哉。

象曰:升虛邑,无所疑也。

入无人之邑,其進无疑阻也。

升卦六四

六四,王用亨于岐山,吉,无咎。

四柔順之才,上順君之升,下順下之進,己則止其所焉。以陰居柔,陰而在下,止其所也。昔者,文王之居岐山之下,上順天子而欲致之有道,下順天下之賢而使之升進,己則柔順謙恭不出其位。至德如此,周之王業用是而亨也。四能如是,則亨而吉且无咎矣。四之才固自善矣,復有无咎之辭,何也?曰:四之才雖善,而其位當戒也。居近君之位,在升之時,不可復升,升則凶咎可知,故云,如文王則吉而无咎也。然處大臣之位,不得无事。於升當上升其君之道,下升天下之賢,己則止其分焉。分雖當止而德則當升也,道則當亨也。盡斯道者,其唯文王乎。

象曰:王用亨于岐山,順事也。

四居近君之位而當升時,得吉而无咎者,以其有順德也。以柔居坤,順之至也。文王之亨于岐山,亦以順時而已。上順於上,下順乎下,己順處其義,故云:順事也。

升卦六五

六五,貞吉,升階。

五以下有剛中之應,故能居尊位而吉。然質本陰柔,必守貞固乃得其吉也。若不能貞固,則信賢不篤,任賢不終,安能吉也。階所由而升也,任剛中之賢,輔之而升,猶登進自階,言有由而易也。指言九二正應,然在下之賢皆用升之階也。能用賢則彙升矣。

象曰:貞吉,升階,大得志也。

倚任賢才而能貞固如是而升,可以致天下之大治,其志可大得也。君道之升,患无賢才之助爾,有助則猶自階而升也。

升卦上六

上六,冥升,利于不息之貞。

六以陰居升之極,昏冥於升,知進而不知止者也,其為不明甚矣。然求升不已之心,有時而用,於貞正而當不息之事則為宜矣。君子於貞正之德,終日乾乾,自強不息,如上六不已之心,用之於此則利也。以小人貪求无已之心,移於進德,則何善如之。

象曰:冥升在上,消不富也。

昏冥於升,極上而不知已,唯有消亡,豈復有加益也。不富,无復增益也。升既極,則有退而无進也。

×关闭
微信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