坤,元亨,利牝馬之貞。
坤,乾之對也。四德同,而貞體則異。乾以剛固為貞,坤則柔順而貞。牝馬柔順而健行,故取其象曰牝馬之貞。
君子有攸往,
君子所行柔順而利且貞,合坤德也。
先迷,後得,主利。
陰,從陽者也,待唱而和。陰而先陽,則為迷錯,居後乃得其常也。主利,利萬物則主於坤,生成皆地之功也。臣道亦然,君令臣行,勞於事者臣之職也。
西南得朋,東北喪朋,安貞,吉。
西南陰方,東北陽方。陰必從陽,離喪其朋類,乃能成化育之功,而有安貞之吉。得其常則安,安於常則貞,是以吉也。
彖曰:至哉坤元!萬物資生,乃順承天。坤厚載物,德合无疆。
資生之道,可謂大矣。乾既稱大,故坤稱至。至義差緩,不若大之盛也。聖人於尊卑之辨,謹嚴如此。萬物資乾以始,資坤以生,父母之道也。順承天施,以成其功,坤之厚德,持載萬物,合於乾之无疆也。
含弘光大,品物咸亨。牝馬地類,行地无疆;柔順利貞,君子攸行。
以含弘光大四者形容坤道,猶乾之剛健中正純粹也。含,包容也。弘,寬裕也。光,昭明也。大,博厚也。有此四者,故能成承天之功,品物咸得亨遂。取牝馬為象者,以其柔順而健行,地之類也。行地无疆,謂健也。乾健坤順,坤亦健乎?曰:非健何以配乾?未有乾行而坤止也。其動也剛,不害其為柔也。柔順而利貞,乃坤德也,君子之所行也。君子之道合坤德也。
先迷失道,後順得常。西南得朋,乃與類行;東北喪朋,乃終有慶。安貞之吉,應地无疆。
乾之用,陽之為也。坤之用,陰之為也。形而上曰天地之道,形而下曰陰陽之功。先迷後得以下,言陰道也。先唱則迷失陰道,後和則順而得其常理。西南陰方,從其類,得朋也。東北陽方,離其類,喪朋也。離其類而從陽,則能成生物之功,終有吉慶也。與類行者本也,從於陽者用也。陰體柔躁,故從於陽則能安貞而吉,應地道之无疆也。陰而不安貞,豈能應地之道。《彖》有三无疆,蓋不同也。德合无疆,天之不已也。應地无疆,地之无窮也。行地无疆,馬之健行也。
象曰:地勢坤,君子以厚德載物。
坤道之大猶乾也,非聖人孰能體之?地厚而其勢順傾,故取其順厚之象,而云地勢坤也。君子觀坤厚之象,以深厚之德,容載庶物。
初六,履霜,堅冰至。
陰爻稱六,陰之盛也。八則陽生矣,非純盛也。陰始生於下,至微也。聖人於陰之始生,以其將長,則為之戒。陰之始凝而為霜,履霜則當知陰漸盛而至堅冰矣。猶小人始雖甚微,不可使長,長則至於盛也。
象曰:履霜堅冰,陰始凝也;馴致其道,至堅冰也。
陰始凝而為霜,漸盛則至於堅冰。小人雖微,長則漸至於盛,故戒於初。馴謂習,習而至於盛,習因循也。
六二,直方大,不習,无不利。
二,陰位在下,故為坤之主,統言坤道中正在下,地之道也。以直方大三者形容其德用,盡地之道矣。由直方大,故不習而无所不利。不習謂其自然,在坤道則莫之為而為也,在聖人則從容中道也。直方大,孟子所謂至大至剛以直也。在坤體,故以方易剛,猶貞加牝馬也。言氣,則先大。大,氣之體也。於坤,則先直方,由直方而大也。直方大足以盡地道,在人識之耳。乾坤純體,以位相應。二,坤之主,故不取五應,不以君道處五也。乾則二五相應。
象曰:六二之動,直以方也。不習无不利,地道光也。
承天而動,直以方耳,直方則大矣。直方之義,其大无窮,地道光顯,其功順成。豈習而後利哉?
六三,含章可貞,或從王事,无成有終。
三居下之上,得位者也。為臣之道,當含晦其章美,有善則歸之於君,乃可常而得正。上无忌惡之心,下得柔順之道也。可貞謂可貞固守之,又可以常久而无悔咎也。或從上之事,不敢當其成功,惟奉事以守其終耳。守職以終其事,臣之道也。
象曰:含章可貞,以時發也。
夫子懼人之守文而不達義也,又從而明之,言為臣處下之道,不當有其功善,必含晦其美,乃正而可常;然義所當為者,則以時而發,不有其功耳。不失其宜,乃以時也,非含藏終不為也。含而不為,不盡忠者也。
或從王事,知光大也。
《象》只舉上句解義,則并及下文,他卦皆然。或從王事,而能无成有終者,是其知之光大也。唯其知之光大,故能含晦。淺暗之人有善,唯恐人之不知,豈能含章也。
六四,括囊,无咎无譽。
四居近五之位,而无相得之義,乃上下閉隔之時。其自處以正,危疑之地也。若晦藏其知,如括結囊口而不露,則可得无咎,不然則有害也。既晦藏,則无譽矣。
象曰:括囊无咎,慎不害也。
能慎如此,則无害也。
六五,黃裳元吉。
坤雖臣道,五實君位,故為之戒云,黃裳元吉。黃,中色。裳,下服。守中而居下,則元吉,謂守其分也。元,大而善也。爻象唯言守中居下則元吉,不盡發其義也。黃裳既元吉,則居尊為天下大凶可知。後之人未達,則此義晦矣,不得不辨也。五,尊位也。在他卦,六居五,或為柔順,或為文明,或為暗弱;在坤,則為居尊位。陰者臣道也,婦道也。臣居尊位,羿、莽是也,猶可言也。婦居尊位,女媧氏、武氏是也,非常之變,不可言也,故有黃裳之戒而不盡言也。或疑在《革》,湯、武之事猶盡言之,獨於此不言,何也?曰:廢興,理之常也。以陰居尊位,非常之變也。
象曰:黃裳元吉,文在中也。
黃中之文,在中不過也。內積至美而居下,故為元吉。
上六,龍戰于野,其血玄黃。
陰從陽者也,然盛極則抗而爭。六既極矣,復進不已,則必戰,故云戰于野。野謂進至於外也。既敵矣,必皆傷,故其血玄黃。
象曰:龍戰于野,其道窮也。
陰盛至於窮極,則必爭而傷也。
用六,利永貞。
坤之用六,猶乾之用九,用陰之道也。陰道柔而難常,故用六之道,利在常永貞固。
象曰:用六永貞,以大終也。
陰既貞固不足,則不能永終。故用六之道,利在盛大於終,能大於終,乃永貞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