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,《序卦》:「有天地然後有萬物,有萬物然後有男女,有男女然後有夫婦,有夫婦然後有父子,有父子然後有君臣,有君臣然後有上下,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。」天地萬物之本,夫婦人倫之始,所以上經首乾坤,下經首咸,繼以恒也。天地二物,故二卦分為天地之道。男女交合而成夫婦,故咸與恒皆二體合為夫婦之義。咸,感也,以說為主;恒,常也,以正為本。而說之道自有正也,正之道固有說焉,巽而動,剛柔皆應,說也。咸之為卦,兌上艮下,少女少男也。男女相感之深,莫如少者,故二少為咸也。艮體篤實,止為誠愨之義。男志篤實以下交,女心說而上應,男感之先也。男先以誠感,則女說而應也。
咸,亨,利貞,取女吉。
咸,感也。不曰感者,咸有皆義,男女交相感也。物之相感,莫如男女,而少復甚焉。凡君臣上下,以至萬物,皆有相感之道。物之相感,則有亨通之理。君臣能相感,則君臣之道通;上下能相感,則上下之志通;以至父子、夫婦、親戚、朋友,皆情意相感,則和順而亨通。事物皆然,故咸有亨之理也。利貞,相感之道利在於正也。不以正,則入於惡矣,如夫婦之以淫姣,君臣之以媚說,上下之以邪僻,皆相感之不以正也。取女吉,以卦才言也。卦有柔上剛下,二氣感應,相與止而說,男下女之義。以此義取女,則得正而吉也。
彖曰:咸,感也。
柔上而剛下,二氣感應,以相與止而說,男下女,是以亨利貞,取女吉也。
咸之義感也,在卦則柔爻上而剛爻下,柔上變剛而成兌,剛下變柔而成艮,陰陽相交,為男女交感之義。又兌女在上,艮男居下,亦柔上剛下也。陰陽二氣,相感相應而和合,是相與也。止而說,止於說,為堅愨之意。艮止於下,篤誠相下也;兌說於上,和說相應也。以男下女,和之至也。相感之道如此,是以能亨通而得正,取女如是則吉也。卦才如此,大率感道利於正也。
天地感而萬物化生,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。觀其所感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
既言男女相感之義,復推極感道,以盡天地之理、聖人之用。天地二氣交感而化生萬物,聖人至誠以感億兆之心而天下和平。天下之心所以和平,由聖人感之也。觀天地交感化生萬物之理,與聖人感人心致和平之道,則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感通之理,知道者默而觀之可也。
象曰:山下有澤,咸,君子以虛受人。
澤性潤下,土性受潤,澤在山上而其漸潤通徹,是二物之氣相感通也。君子觀山澤通氣之象,而虛其中以受於人。夫人中虛則能受,實則不能入矣。虛中者,无我也。中无私主,則无感不通。以量而容之,擇合而受之,非聖人有感必通之道也。
初六,咸其拇。
初六在下卦之下,與四相感。以微處初,其感未深,豈能動於人?故如人拇之動,未足以進也。拇,足大指。人之相感,有淺深輕重之異,識其時勢,則所處不失其宜矣。
象曰:咸其拇,志在外也。
初志之動,感於四也,故曰在外。志雖動而感未深,如拇之動,未足以進也。
六二,咸其腓,凶,居吉。
二以陰居下,與五為應,故設咸腓之戒。腓,足肚,行則先動,足乃舉之,非如腓之自動也。二若不守道,待上之求,而如腓自動,則躁妄自失,所以凶也。安其居而不動,以待上之求,則得進退之道而吉也。二,中正之人,以其在咸而應五,故為此戒。復云居吉,若安其分,不自動,則吉也。
象曰:雖凶,居吉,順不害也。
二居中得正,所應又中正,其才本善,以其在咸之時,質柔而上應,故戒以先動求君則凶,居以自守則吉。象復明之云:非戒之不得相感,唯順理則不害,謂守道不先動也。
九三,咸其股,執其隨,往吝。
九三以陽居剛,有剛陽之才,而為主於內,居下之上,是宜自得於正道,以感於物,而乃應於上六。陽好上而說,陰上居感說之極,故三感而從之。股者在身之下,足之上,不能自由,隨身而動者也,故以為象,言九三不能自主,隨物而動,如股然,其所執守者隨於物也。剛陽之才,感於所說而隨之,如此而往,可羞吝也。
象曰:咸其股,亦不處也;志在隨人,所執下也。
云亦者,蓋《象》辭本不與易相比,自作一處,故諸爻之《象》辭,意有相續者。此言亦者,承上爻辭也。上云「咸其拇,志在外也,雖凶居吉,順不害也」,咸其股,亦不處也。前二陰爻皆有感而動,三雖陽爻亦然,故云「亦不處也」。不處謂動也。有剛陽之質,而不能自主,志反在於隨人,是所操執者卑下之甚也。
九四,貞吉,悔亡。憧憧往來,朋從爾思。
感者,人之動也,故皆就人身取象。拇取在下而動之微,腓取先動,股取其隨。九四无所取,直言感之道,不言咸其心,感乃心也。四在中而居上,當心之位,故為感之主,而言感之道。貞正則吉而悔亡,感不以正,則有悔也。又四說體,居陰而應初,故戒於貞感之道,无所不通,有所私係,則害於感通,乃有悔也。聖人感天下之心,如寒暑雨暘,无不通,无不應者,亦貞而已矣。貞者,虛中无我之謂也。憧憧往來,朋從爾思,夫貞一則所感无不通,若往來憧憧然,用其私心以感物,則思之所及者有能感而動,所不及者不能感也,是其朋類則從其思也,以有係之私心,既主於一隅一事,豈能廓然无所不通乎?《繫辭》曰:「天下何思何慮?天下同歸而殊途,一致而百慮,天下何思何慮?」夫子因咸極論感通之道。夫以思慮之私心感物,所感狹矣。天下之理一也,塗雖殊而其歸則同,慮雖百而其致則一。雖物有萬殊,事有萬變,統之以一,則无能違也。故貞其意,則窮天下无不感通焉,故曰「天下何思何慮」。用其思慮之私心,豈能无所不感也?日往則月來,月往則日來,日月相推而明生焉。寒往則暑來,暑往則寒來,寒暑相推而歲成焉。往者屈也,來者信也,屈信相感而利生焉。此以往來屈信明感應之理。屈則有信,信則有屈,所謂感應也。故日月相推而明生,寒暑相推而歲成,功用由是而成,故曰屈信相感而利生焉。感,動也,有感必有應。凡有動皆為感,感則必有應,所應復為感,感復有應,所以不已也。尺蠖之屈,以求信也。龍蛇之蟄,以存身也。精義入神,以致用也。利用安身,以崇德也。過此以往,未之或知也。前云屈信之理矣,復取物以明之。尺蠖之行,先屈而後信,蓋不屈則無信,信而後有屈,觀尺蠖則知感應之理矣。龍蛇之藏,所以存息其身,而後能奮迅也,不蟄則不能奮矣。動息相感,乃屈信也。君子潛心精微之義,入於神妙,所以致其用也。潛心精微,積也;致用,施也。積與施乃屈信也。利用安身,以崇德也,承上文致用而言,利其施用,安處其身,所以崇大其德業也。所為合理,則事正而身安,聖人能事盡於此矣,故云「過此以往,未之或知也。窮神知化,德之盛也」。既云「過此以往,未之或知」,更以此語終之,云窮極至神之妙,知化育之道,德之至盛也,无加於此矣。
象曰:貞吉悔亡,未感害也;憧憧往來,未光大也。
貞則吉而悔亡,未為私感所害也;係私應則害於感矣。憧憧往來,以私心相感,感之道狹矣,故云未光大也。
九五,咸其脢,无悔。
九居尊位,當以至誠感天下,而應二比上。若係二而說上,則偏私淺狹,非人君之道,豈能感天下乎?脢,背肉也,與心相背而所不見也。言能背其私心,感非其所見而說者,則得人君感天下之正,而无悔也。
象曰:咸其脢,志末也。
戒使背其心而咸脢者,為其存心淺末,係二而說上,感於私欲也。
上六,咸其輔頰舌。
上陰柔而說體,為說之主,又居感之極,是其欲感物之極也,故不能以至誠感物,而發見於口舌之間,小人女子之常態也,豈能動於人乎?不直云口,而云輔頰舌,亦猶今人謂口過曰唇吻,曰頰舌也,輔頰舌皆所用以言也。
象曰:咸其輔頰舌,滕口說也。
唯至誠為能感人,乃以柔說騰揚於口舌,言說豈能感於人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