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卦传-[元]解蒙撰《易精蕴大义•卷十一》

[元]解蒙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【周易十翼】说卦传-[元]解蒙撰《易精蘊大義•卷十一》

欽定四庫全書|易精藴大義卷十一*元*解蒙*撰

說卦傳

昔者聖人之作易也,幽贊於神明而生蓍,參天兩地而倚數。

贊化育而神物興,易之數有所託;觀法象而奇耦立,易之數有所因。此聖人作易之本也。

觀變於陰陽而立卦,發揮於剛柔而生爻,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,窮理盡性以至於命。

明天道以示諸人,盡人事而合乎天,此聖人作易之極功也。

先儒曰:蓍神生,所以用筮而求卦者。贊神明,猶言贊化育。言聖人作易,幽則贊于神明而生蓍,以為筮卦之用。蓍生則易之數有託,而易之用行矣。參天兩地,乃起數之原也。天一而已,參之則三;地一而已,兩之則二。天何以三?以體言之,天體圓,圓者徑一而圍三,奇用其全,故三。地何以二?以體言之,地體方,方者徑一而圍四,耦用其半,故二。天以一為體,分三以為用;地以二為體,分兩以為用。陽饒而陰乏,陽得兼陰,陰不得兼陽也。是故有三有兩,數皆倚此而起。倚,依也。言畫卦之數皆依此而起,故三奇為乾,則參其三天之數以為九,是為老陽;三耦為坤,則參其兩地之數以為六,是謂老陰;二奇一耦為巽、離、兌,則二三一兩而為八,是謂少陰;二耦一奇為震、坎、艮,則二兩一三而為七,是謂少陽。因七八九六之數,以定陰陽老少之畫,此立卦生爻之本也。變謂揲蓍四營為一變,或多或少,少為陽,多為陰,合三變為一爻,九變而成内卦,十八變而成外卦,陰陽七八九六也。觀七八九六之變,則卦可得而立矣。本卦既立,又推明發揮其孰為老,孰為少,而生其當變之爻。當初畫本卦,方論陰陽,未論老少也。蓋未入用則曰陰陽,已入用則曰剛柔;未入用則曰觀變,已入用則曰發揮。和謂不乖,順謂不逆,言其和順從容也。道者天理之自然,德者人心之同得。理謂得其條理,義謂事物當然之宜。和道德,統言其體也;條理于義,析言其用也。窮理謂窮天下事物之理,凡明君臣父子之性,生死幽明之故,皆是也。性者人所受于天之理也,盡之則有以究其所受之理,故不蔽于一偏,膠于一曲也。命者天道流行,賦于萬物是也。至猶造也,造之則有以知理之所自出矣。上篇謂通乎晝夜之道而知,謂夫窮神知化是也。窮理而不盡性,則在物而不在我;盡性而不至命,則知人而不知天。和順道德而理于義,就其所言而行;窮理盡性以至于命,即其所知而言。行則積中而發外,知則由粗而至精。此二句即上文聖人作易,立蓍數卦爻以示天下後世,不過在乎躬行日用,無所拂于德義之當然,致知窮理而必造于性命本然之地,是乃作易之極功也。

蒙謂觀聖人之作易,既能贊化育以興神物;觀聖人之用易,又能盡人事以合天道。大哉易也,其理數之原歟!

右第一章

先儒曰:此章論聖人作易之功,可以贊化育而興神物,而易之數有所託。至于立卦生爻,盡人事而合天道,則作易之極功。此乃生蓍之本,立數之原,而易所以為性命之奥也,故說卦言之。

昔者聖人之作易也,將以順性命之理,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,立地之道曰柔與剛,立人之道曰仁與義。

聖人即易以明三才之理,有以知其各一其體而同其性也。

兼三才而兩之,故易六畫而成卦;分陰分陽,迭用柔剛,故易六位而成章。

易有定數,聖人因以明其體;理无定在,聖人因以著其用。蓋道一而已,隨事著見,故有三才之别,而其中又各有體用之分焉。

先儒曰:上言窮理盡性至命,此言順性命之理,則易所以能至于命者,以本乎性命之理也。性命之理,即陰陽、剛柔、仁義是也。兼三才而兩之,謂重卦也。方卦之小成,已具三才之道,至重為六,則天地人之道各兩,所謂六畫成卦也。兼之者,合三而為一也。兩之者,各分體用,唯兩故化。才雖三而道則一,體雖兩而用則一者何?太極是也。分陰分陽,以位言,凡卦初、三、五位為陽,二、四、上位為陰,陰陽各半,故曰分。迭用剛柔,以爻言,剛謂九,柔謂六,位之陽者剛居之,柔亦居之,位之陰者柔居之,剛亦居之,更相為用,故曰迭。分之以示經,迭之以成其緯,錯綜粲然有文,所謂六位成章也。

蒙謂道本一而數則兩,此聖人所以定夫易之體,而著夫易之用也。

右第二章

先儒曰:前章論聖人作易,自蓍數卦爻入性命之理;此章又論聖人作易,自性命之理出而為蓍數卦爻,使學者知蓍數之理即性命之理也。

天地定位,山澤通氣,雷風相薄,水火不相射,八卦相錯,因自然之體以明變通之用,此對待流行之易也。

數往者順,知來者逆,是故易逆數也。

即已成之易推卦氣之流行,當觀未成之易而原卦畫之先後。

先儒曰:天地山澤雷風水火之象,皆造化自然之體,而先天圖之小成也。乾純陽為天而位上,故居南。坤純陰為地而位乎下,故居北。離火外陽内陰,居東,大明生于東也。坎水内陽外隂,居西,小明生于西也。西北多山,故艮止為山,居西北。澤萃東南,故兌為澤,居東南。雷起東北,故震陽動于下為雷,居東北。風起西南,故巽陽入于下為風,居西南。此對待之陰陽。然天地之位定,而後山澤風雷水火相與為用。蓋物有相資者,山高澤下,勢雖相懸,而水脈常相通。雷動風散,氣成相薄,而發生之功必相須。水濕火燥,不能相滅而相息。蓋是六者,或異體而交通,或同氣而相薄,或不相入而相為用。八卦之序,旋轉無窮。八卦之象,交相為用。對待者,未嘗不流行也。使八卦不相錯,則體雖立而不及于用矣。此言雷風相薄,而下章言雷風不相悖。此言水火不相射,而下章言水火相逮,互相發也。畫卦之初,本是横圖,八卦皆是逆數。及其屈易為圓圖,始半順半逆。而易卦之始,畫其横圖,本皆逆數,故曰易逆數也。蓋一順一逆者,卦氣之流行。而有順无逆者,卦畫之先後也。

蒙謂即對待之體明流行之用,因流行之用原對待之體,此變通不窮之理,聖人即先天之易以明之也。右第三章。

先儒曰:此章言易有對待流行之體用,先天方圓圖之總例也。數往者順,知來者逆,圓圖流行之用也。是故易逆數,方圓對待之體也。

雷以動之,風以散之,雨以潤之,日以晅之,艮以止之,兑以說之,乾以君之,坤以藏之。

先儒曰:動則物萌,散則物宣,二者言生物之功;潤物則滋,晅物則舒,二者言長物之功;止則物成,說則物說,二者言收物之功;君則物有所本,藏則物有所息,二者言藏物之功。上文言乾、坤而後及六子,至此則先言六子而後及乾、坤,統六子于後也。風、雨、雷、日,則言其象;艮、兑、乾、坤,則言其名;曰動、曰止、曰說,則言其性情;曰潤、曰散、曰晅,則言其功用。乾以君之,則言萬物之所本;坤以藏之,則言萬物之所歸。唯乾、坤統之,而六子各有所司,是以八卦分列于四時,而後可以成一歲之序也。又邵子曰:先天圖,心法也,圖皆從中起。曰皆者,兼陰陽圖而言也。天地定位,圓圖從中起也;雷以動之,風以散之,方圖從中起也。圓者動,以定位為本;方者靜,以動散為用。故動而无動,靜而无靜,先天之心法也。

蒙謂功用著于六子,而成功歸于天地,此神之所以妙萬物者也。

右第四章

先儒曰:此章卦位相對與上章同,而上則言卦象自相為用,此章則言八卦造物流行,有生長收藏之事也。

帝出乎震,齊乎巽,相見乎離,致役乎坤,說言乎兌,戰乎乾,勞乎坎,成言乎艮。

先儒曰:此後天圖之小成也。乾、坤退而付其用于離、坎,離得乾位,坎得坤位。乾西北、坤西南者,退處于無為之地,天傾西北而樞紐不動,亦在西北,故乾居西北,土居中央。致養之道在離、坎之間,故坤居西南。震東、兌西者,震陽出陰而生春,兌陰說陽而生秋也。巽居東南、艮居東北者,巽隂入陽,長養萬物,艮陽止隂,終始萬物。此流行之陰陽也。然乾對坤,震對兌,坎對離,艮對巽,則流行者未嘗不對待也。

蒙謂推一氣之流行,為萬物之終始,此後天之用易也。

萬物出乎震。震,東方也。

觀萬物所由始之時,原萬物所由始之地,吾有得于後天之震矣。

齊乎巽。巽,東南也。齊也者,言萬物之潔齊也。

萬物皆春生而夏長,必有居春夏之交者以行其權。

離也者,明也,萬物皆相見,南方之卦也。聖人南面而聽天下,嚮明而治,蓋取諸此也。

當明盛之時而萬物亨,施文明之治而萬理明,聖人之動,無一事而不法乎易也。

坤也者,地也,萬物皆致養焉,故曰致役乎坤。

廣含宏之量,以成形載之功,故不以時處名也。

兌,正秋也,萬物之所說也,故曰說言乎兌。

物各得宜,不相妨害,斯有以遂其生也。

戰乎乾。乾,西北之卦也,言陰陽相薄也。

純陽之卦而居正隂之地,乃所謂陰疑于陽必戰者也。

坎者,水也,正北方之卦也,勞卦也,萬物之所歸也,故曰勞乎坎。

始于中而在幽陰之地,所以體乎萬物而為發生之本也。

艮,東北之卦也,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,故曰成言乎艮。

既止則必生,此艮所以位乎動靜之交也。

先儒曰:帝以主宰乎物為言也。然帝之出入不可見,而其為物者可見,故以物言焉。氣無物不行,物無氣不生,然氣生有漸,不能遽及乎物。自帝出乎震至成言乎艮,一氣生成之漸也。坎、離,天地之大用也,得乾、坤之中氣,故離火居南,坎水居北也。震,動也,生物之初,故居東;兌,說也,物成之後,故居西。四者各居正位也。震屬木,巽亦屬木,震陽木也,巽陰木也,故巽居東南之位也。兌屬金,乾亦屬金,兌陰金,乾陽金也,故乾居西北之方亥也。坤、艮皆土也,坤陰土,艮陽土,坤居西南,艮居東北,分旺于四時也。此四者分居于四隅也。言兌正秋,則四時可推;言坎正北,則四方可推;言坎水坤地,則八象可推。坤不言西南,坤之用不必西南也;乾不言萬物,陰陽不止在物也。又邵子曰:乾、坤縱而六子横,易之本也;兌、震横而六卦縱,易之用也。言本言用,此蓋有意。易無本不立,無用不行。觀天地定位一章,則知伏羲之易對待之本也,本立而用未嘗不具;觀帝出乎震一章,則知文王之易流行之用也,用行而本未嘗不立。有文無羲,發天地之秘者誰歟?有羲無文,則易道息矣。

蒙,謂一氣流行之漸,萬物生成之叙也。

右第五章

先儒曰:此章論後天八卦,而以震、巽、離、坤、兌、乾、坎、艮為次者,震、巽屬木,木生火,故離次之;火生土,故坤次之;土生金,故兌、乾次之;金生水,故坎次之。至冬則一歲之用周矣,故土克水而生木,又生火。八卦之用,五行之生,循環無窮,此所以為造化流行之序也。

神也者,妙萬物而為言者也。動萬物者莫疾乎雷,橈萬物者莫疾乎風,燥萬物者莫熯乎火,說萬物者莫說乎澤,潤萬物者莫潤乎水,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。故水火相逮,雷風不相悖,山澤通氣,然後能變化,既成萬物也。

觀六子之交相為用,而乾坤變化之體,吾有得于先天對待之位矣。

先儒曰:八卦各有所在,而神則無不在;八卦各有所為,而神則無不為。上章言帝者,取主宰之義;此章言神者,取變化之義,其實一也。不言乾、坤,而言六子者,以六子各司其用,而乾、坤不見其功。然六子之用,實乾、坤之所為也。五卦皆言象,而艮不言者,終始萬物,而義不係于山也。方八卦之並列也,自乾、坤定位,至水火不相射,則乾、坤位于六子之上;自雷以動之,至坤以藏之,則乾、坤在六子之後;至于長子代父,而乾退居于西北,長女代母,而坤退居于西南,則乾、坤猶與六子並行于四時之間。至此又復專言六子之功用,而超出萬物之表,故以妙萬物而言,而謂之神。萬物既成,則六子又以乾、坤之神而行變化矣。

蒙謂既知其用之妙而成其功之大,當知其用之行而申其體之立。此夫子于陰陽發育之功,雖有取于後天流行之序,而必歸于先天之體歟!

右第六章。

先儒曰:此章動橈燥說潤,終始皆據後天之序,而相逮不相悖,通氣復據先天相合之位者,明五行順布,四季分旺之時,而無極之真,二五之精,所以妙合而凝者,未始有戾于先天之事也。苟無此章,則文王為無體,而伏羲為無用矣。讀易者不可不深玩也。

乾,健也;坤,順也;震,動也;巽,入也;坎,也;離,麗也;艮,止也;兌,說也。

先儒曰:乾三畫皆奇,純乎剛者也,又其象為天,天體運行不息,故為健也。坤三畫皆偶,純乎柔者也,又其象為地,地道柔順,上承乎天,故為順也。震以一陽動于二陰之下,其象為雷,奮動百物,故為動也。巽以一陰伏于二陽之下,其象為風,風鼓舞百物,無所不入,故為入也。坎以一陽陷于二陰之中,其象為水,能没溺,故為陷也。離以一陰麗于二陽之中,其象為火,火必著于物而明,故為麗也。艮以一陽居于二陰之上,其象為山,山體不動,故為止也。兌以一陰居于二陽之上,其象為澤,潤萬物,故為說也。

蒙謂八卦之性情雖不同,實亦剛柔之兩端耳。右第七章。

先儒曰:自此章至篇末,皆言先天對待之體。然啓蒙引之,以為文王觀已成之卦,推未明之象以為說,而謂後天之學,入用之位,讀者互而求之可也。

乾為馬,坤為牛,震為龍,巽為鷄,坎為豕,離為雉,艮為狗,兌為羊。

先儒曰:馬善行而健,牛能載而順,龍能變而動,雞能知時而伏,豕内躁而剛,雉外文明,狗外剛而禦物,羊内狠而岐角。

蒙謂觀其稱名之小而取類之大,此聖人遠取諸物以作八卦者也。

右第八章

先儒曰:此章是後天之易。

乾為首,坤為腹,震為足,巽為股,坎為耳,離為目,艮為手,兌為口。

先儒曰:首會諸陽而居上,腹藏衆陰而容物。足在下而動,股兩垂而下。耳輪陷内,陽在内而聰;目精附外,陽在外而明。手剛在前,口開于上。

蒙謂聖人近取諸身,以明八卦之象也。

右第九章

先儒曰:此章以八卦配諸身體。

乾,天也,故稱乎父。坤,地也,故稱乎母。震一索而得男,故謂之長男。巽一索而得女,故謂之長女。坎再索而得男,故謂之中男。離再索而得女,故謂之中女。艮三索而得男,故謂之少男。兌三索而得女,故謂之少女。

先儒曰:乾純陽,坤純隂,故謂之父母。索,求也,謂蓍求卦也。一索,謂一變也。第一變即得陽爻,二變三變皆是陰爻,其卦成震,故曰一索而得男。第一變與三變俱是陰,第二變却是陽,其卦成坎,故曰再索而得男。前二變皆陰,至三變乃是陽,其卦成良,故曰三索而得男。三女之卦亦然。諸儒多以先立乾坤二卦為本,然後以二卦相索而為六卦,故以乾坤為父母,六卦為六子。然以聖人畫卦之學求之,則是由兩儀而生四象,由四象而生八卦,即有乾坤六子之名,非先乾坤而後畫六卦也。以此而觀,則索之為揲蓍求卦明矣。

蒙謂聖人即八卦以配諸人道,所以明揲蓍以求卦之義。

右第十章

先儒曰:此章雖即父母男女以明求卦之義,實則後天之易。

乾為天,為圜,為君,為父,為玉,為金,為寒,為冰,為大赤,為良馬,為老馬,為瘠馬,為駁馬,為木果。

先儒曰:乾于三才為天,乾乃健也,天之性情也。天者乾之體,其形運轉而不窮,故為圜。在人倫則為君為父,君取御天之義,父取資始之功。在五行則為玉為金,取其堅剛而清潤也。在六氣則為寒為冰,取盛陰之地義也。在五色則為大赤,取盛陽之色也。在動物則為馬,取健行也良,其德也老,其久也瘠,骨剛也駁,至健也。在植物則為木果,木以果為始,猶物以乾為始也。

蒙謂聖人明乾象不一而足者,亦不過言其純剛至健爾。

坤為地,為母,為布,為釡,為吝嗇,為均,為子母牛,為大輿,為文,為衆,為柄,其於地也為黑。

先儒曰:坤于三才為地。坤,順也,地之性情也。地者,坤之形體。在人倫為母,取生育萬物之意。在萬物為布帛,取其柔而有文。或以為敷布之布,則與下文為均。震為旉,相犯也。器用為釡,取其化生成熟也。在動物為子母牛,謂少牝牛,取其信順而蕃育也。在器用為大輿,取其重載也。物雜互為文,數偶者衆。柄者,物之後而能持物者也。黑者,極陰之色也。文者,生物之英華。黑者,土地之肥壤,與乾大赤相對。

蒙謂聖人徧舉物象以明坤者,以其體虚性柔,而有形載之功也。

震為雷,為龍,為玄黄,為旉,為大塗,為長子,為決躁,為蒼筤竹,為萑葦。其於馬也,為善鳴,為馵足,為作足,為的顙。其於稼也,為反生。其究為健,為蕃鮮。

先儒曰:震為雷,陽在下而上薄于陰,故有聲。在動物為龍,在色為玄黄,在事為旉,即春陽敷布也。大塗,取物所由出也。在人倫為長子,在性情為決躁,在植物為蒼筤。竹,初生之竹,其色蒼筤,取春生之美也。萑葦,竹類,易生之物也。在動物為善鳴之馬,象雷聲也。白,陰之色,陰在上故也。足,取陽在下而能動;顙,取陰在上而不動也。乾之四馬,皆取其全卦之健;震之四馬,唯取其善鳴與的顙,非取其全體之義也,必先極其動而後至于健。在植物為稼,反生者,舊種而復種,于時為春也,蕃盛而鮮明也。

蒙謂聖人觀剛柔始交,而陽動于下,陰虚于上之象,故其取類為此也。

巽為木,為風,為長女,為繩直,為工,為白,為長,為高,為進退,為不果,為臭;其於人也,為寡髪,為廣顙,為多白眼,為近利市三倍;其究為躁卦。

先儒曰:巽在植物為木,木萌于下而漸升上,巽之象也。在天為風,取其順以入也。在人倫為長女,取其一索而得陰也。在器物為繩直,取其順以齊物也。在人為工巧且順也。在色為白,陰類也,為長為高,草木之形也。在事為進退,在性情為不果,柔懦故也。臭,風所發也。髪,陰也,陽盛于上為寡髪,二陽在上為廣顙。離為目,反離中爻為下,故為白眼。陰得乎陽,故為近利市三倍。或謂離日中為市,而巽近之,故有此義。震為決躁,巽三爻盡變則為震,故其究為躁卦。

蒙謂以一陰伏于二陽之下,故聖人象之如此。

坎為水,為溝瀆,為隱伏,為矯輮,為弓輪。其於人也,為加憂,為心病,為耳痛,為血卦,為赤。其於馬也,為美脊,為亟心,為下首,為薄蹄,為曳。其於輿也,為多眚,為通,為月,為盜。其於木也,為堅多心。

先儒曰:内明外暗者,水與月也。坎内陽外陰,故為水,為月。水流而不盈,故為溝瀆。陰匿陽于中,故為隱伏。一陽在陰中,抑而能制,故為矯輮,為弓輪。陽陷陰中,故為加憂。心耳皆以虚為體,坎中實,故為病,為痛。三畫之卦,上畫為馬顙,中畫為馬脊,下畫為馬足。坎中畫陽,故為美脊,為亟。心上柔,故又為下首。下柔,故又為薄蹄,為曳。柔在下,不能任重,故于輿為多眚。坎維心亨,故為通。剛在中,故于木為堅多心。血在形,如水在天地間,故為血卦。坎陽卦,故其色為赤。

蒙謂觀剛實居中,體陷而德險之象,則知聖人遠求近取,其義精矣。

離為火,為日,為電,為中女,為甲胄,為戈兵。其於人也,為大腹,為乾卦。為鼈,為蠏,為蠃,為蚌,為龜。其於木也,為科上槁。

先儒曰:内暗外明者,火與日也。離内陰外陽,故為火,為日。陰麗于物則光,故為電。離再索而得女,故為中女。甲胄外堅,所以象其畫。戈兵上鋭,于以象其性。陽内虚,外堅實,故為大腹。物趨下則濕,炎上則燥。離陽上之卦,故為乾卦。虚與實相反,血與氣相須。離言乾而坎不言濕,坎言血而離不言氣,互相備也。鼈、蠏、蠃、蚌、龜,皆剛外而柔内。離為乾卦,故木為科上槁。蒙謂聖人博取諸物,以為離之象,以其明體實而虚中也。

艮為山,為徑路,為小石,為門闕,為果蓏,為閽寺,為指,為狗,為鼠,為黔喙之屬。其於木也,為堅多節。

先儒曰:艮為山者,石露於上,而土居其下也。震為大塗,萬物所共由出也。徑路為方來,小路未至為大塗也。石取其堅,艮為少陽,故為小石。在器物為門者,闢戶謂之乾,闔戶謂之坤。闕當門之路,闢非全闢,闔非全闔,猶艮取隂闔之終,陽闢之始也。果蓏者,果實在地曰蓏。乾為木果,取其高也。山附于地,故為在地之果。在人為閽寺,艮止前物之所入,猶閽寺主人出入也。在人為指,取其執物。在物為狗,取止盜之意。鼠取其陰伏于下,黔喙取其剛之在前。坎之木為堅多心,剛居中也。艮之木為堅多節,剛居外也。

蒙謂一陽浮于二陰之上,而居位為止,故聖人取象如此也。

兑為澤,為少女,為巫,為口舌,為毁折,為附決,其於地也為剛鹵,為妾,為羊。

先儒曰:兑在地為川澤,下實上虛也。在人倫為少女,取三索而得陰也。在人為巫,取其以言語通神也。故下文繼之以口舌,内實外虚。口舌之象,在物為毁折,兑居秋,物成而枝葉毁折也。在事為附決,謂口舌言說附托于人,以決斷其事,非事自決也。如震之決躁,則自為決,而不待托于人而後能決也。或曰:謂以一陰附于二陽之上,而為所決也。亦通。在地為剛鹵者,陽在下為剛,陰在上為鹵。在人為妾,取少女從姑娣媵婦也;羊,取其性狠而外柔也。

蒙謂觀其剛中柔外,為以陰附陽而動說之象,則知聖人取象之意矣。

右第十一章。

先儒曰:此章廣八卦之象,伊川先生所謂類萬物之情者。聖人于每卦之下,明其于天文地理則為某物,鳥獸草木則為某物,近取諸身、遠取諸物則為某物,各以例舉,不盡言也。學者觸類而求之,則思過半矣。愚:諸卦所配,非惟即此以推窮萬物之理,正所以為觀象玩占之用,故後世射覆之法,皆原于此。如占身初得乾則為首,再得坎則為下首,得巽則為廣顙也。占物初得乾則為馬,再得震則為善鳴[易经十翼]说卦传-[元]解蒙撰《易精蕴大义》足之馬,得坎則為美脊薄蹄之馬。引而伸之,觸類而長之,則天下之事物無所遯其情,所謂其道甚大,百物不廢者也。惜其法不盡傳于後世,而在引物取類,有不可一一強通者,強通則鑿矣。

<經部,易類,易精蘊大義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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