䷧【坎下震上】
解:利西南;无所往,其來復吉;有攸往,夙吉。
彖曰:解,險以動,動而免乎險,解。解利西南,往得衆也。其來復吉,乃得中也。有攸往夙吉,往有功也。天地解而雷雨作,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,解之時大矣哉!
解利西南,謂蹇之九三上居九四四之位,本臨、坤之故也。言西南不言東北者,蹇之道以解、艮已變震,无東北之不利也。无所往其來復吉,謂蹇之六二嘗往濟五之蹇,今來復而為解之九二也。又震藏于坤,亦有來復地中之義。大凡君有所為,不免于動。往者,動也。既反蹇為解,則何動之有?然解紛救難之後,雖務静復,至于因時振弊,亦豈廢而不為?故易既曰无所往,又曰有所往也。夙者,早也。必有所往,宜速不宜緩。盖解雖反蹇,而自初至五,蹇之重坎,猶存乎其間。是盖吉凶之分,欲有所往,苟滯緩不及事,則蹇、復因之以起,故曰有攸往,夙吉。彖之辭既曰解,險以動,又曰動而免乎險,解重復,與他卦不同者,盖險而不動,則无解之理,而未免乎險。惟動而免乎險,然後解之理得,故曰解,險以動。動而免乎險,解也。坤為衆,九四以坤道利西南,得衆之道也。无所往而來復得位,所以吉也。往而夙也,動而有功也,是皆免險之道,彖故詳言之。質諸物理,雷雨之動滿盈,天造草昧,萬物之生不免于屯,惟甲坼而後條達暢茂,解之道也。用是觀之,解雖出蹇,而蹇猶未遠,夙吉之戒,有深旨哉!不然,何以卦後受之以損也?震為日,震東方,日出東方,夙之象。集傳謂艮在木為果,在草為蓏,艮反為震,陽動于草荄木根之時,甲坼之象。先儒自初六以上註文,并六五維有解,解並作胡買切,與蟹同音,謂物自散解也。九四解而拇,上六解悖,並加買切,謂判之也。
象曰:雷雨作,解;君子以赦過宥罪。
君子赦過如雷雨。解,萬物之屯也。九家易坎為桎梏,罪人居重坎桎梏之間,蹇孰甚焉?惟君子赦宥之,然後可出。非特如此,蹇難初解,正與民更始之時,故赦過宥罪,特見于解。過輕于罪,赦重于宥,雖聖人以仁為恩,固自有輕重。
初六,无咎。
象曰:剛柔之際,義无咎也。
坎上震下為屯,震上坎下為解,解亦屯之反也。屯則剛柔交,解則剛柔辨。交故柔上而剛下,辨故剛上而柔下。剛柔之際,謂其辨而已。夫蹇難既解,剛柔不相干。初雖卑弱,然以柔在下,乃其義也。于義苟安,何咎之有?方蹇之時,強陵弱則卑者常不安,陰道勝則剛者或反弱,雖欲无咎不能也。
九二,田獲三狐,得黄矢,貞吉。
象曰:九二貞吉,得中道也。
无所往則復而居中,有所往則戒而夙吉,此九二所以能致力于解也。上所建立,下常不免于疑,况在蹇難?初解之後,疑者衆矣,衆疑不去,其能成功,故二以剛明之才,取而去之,此獲三狐之象也。雖然,民有疑而在我之理不直,則疑者未可以勢壓也。得黄矢者,所以見二之所施行,既直且中,汝猶懷疑,出而為祥,吾不汝置也。九家易坎為狐,解自初至五,互體重坎,五爻之中,二五君臣也,餘三爻則懷疑于前後者也,故謂之三狐。噬嗑之九四曰得金矢,解曰得黄矢,何也?曰:噬嗑去間之直,以剛為先;解去疑之直,以中為先。
六三,負且乘,致寇至,貞吝。
象曰:負且乘,亦可醜也。自我致戎,又誰咎也?
匹夫无罪懷璧,其罪六;无罪居三,其罪三。君子之位也,而六以陰柔居之,安乎哉?三有四在上,有二在下,皆陽爻,負且乘之象,見于外醜矣。負者,小人之事;乘者,君子之器。以小人乘君子之器,過于匹夫之懷璧,實為盜招。故盜有奪之之心,然而未極也。使其欽上愛下,雖亡乘,猶未至于危身。惟其上慢而下暴,然後盜又思伐之。所以爻言寇,象言戎,而聖人詳見之繋辭也。易傳曰:難解之時,小人竊位,則復致寇矣。坎為盜,解有重坎。先儒謂二變艮為背,背為負,又為坤,坤為車,負且乘也。
九四,解而拇,朋至斯孚。
象曰:解而拇,未當位也。
解者,解也。解難可也,于所親厚,不宜解也。惟四之于初,雖其所親,不得不解。何則?四,大臣之位也。初,陰柔在下者也。大臣當難解之時乃渙,六四渙羣之日,苟與所應,尚締結而不絶,非所以示公,故解其拇而後朋可孚也。人之有行,拇雖至微,亦應于下,如初之通乎四也。二者,四之朋也。四與初私好不解,則二剛陽之性,其肯與四孚乎?惟解拇不通,則二孚而至矣。雖然,使四先能當位,何解拇之云?惟位之未當,而又與所親應,聖人慮其因是而遠君子,是故為之戒。震為足,四居震下,初又應四于下,拇也。
六五,君子維有解,吉,有孚于小人。
象曰:君子有解,小人退也。
作難者小人也,解難者君子也。君子解難而小人退,則難不復作。難雖解而小人猶不退,難未可知也。小人之退不退,在其信不信之間。君子有為而小人信之,則小人退矣。君子,謂六五也。居大中之位,為解難之主,如雷雨之動,惟屯是解。小人皆知君子之有為為難也,非困我也。如是而小人不退者,未之有也。故曰:君子有解,小人退也。二五相易,則陽上而陰下,小人退之象。
上六,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,獲之,无不利。
象曰:公用射隼,以解悖也。
繋辭曰:非所據而據焉,身必危。三不與應通,而負乘于下體之上,此高墉之隼也。為其非所據而據,故上六射而獲之。夫二之田狐,則是取疑物于穴中,得之則疑。解隼與鷹類,其性疾害,故鷹隼蚤鷙,已為夏令之失,况其不在山林,而居高墉之上,其理悖矣。解道將極此而不獲,則飛翔于内外之際,害物將无定所,射而取之,所以解悖也。易傳曰:上六尊高之地,而非君位,故曰公。集傳曰:坎為弓,離為矢。上動之三,弓動矢發。李鼎祚謂離為隼。
又曰:二變成艮,艮為山,為宫闕。三在山半,高墉之象。
<經部,易類,周易窺餘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