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18卦-蛊卦䷑山风蛊卦(巽下艮上)-[宋]郑刚中撰《周易窥余•卷五》

[宋]郑刚中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18卦-蛊卦䷑山风蛊卦(巽下艮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18卦-蛊卦䷑山风蛊卦(巽下艮上)-(宋)鄭剛中撰《周易窺餘•卷五》

䷑【巽下艮上】

周易窺餘卷五,宋鄭剛中撰。

上經【蠱至噬嗑】。

蠱:元亨,利涉大川;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。

彖曰:蠱,剛上而柔下,巽而止,蠱。蠱,元亨而天下治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事也。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,終則有始,天行也。

蠱非事也,蠱則事之所由生也。蠱非亨也,亨之道藏于蠱也。壞者飭,弊者興,濟難涉險,无不得其利,是乃元亨之道,所謂藏于蠱者也。聖人識治亂成壞之相因,故先甲以圖其始,後甲以防其弊,經營念慮,不敢忘消息盈虚之戒,所以德日新,而蠱亦不復有此卦之義也。剛上而柔下,巽而止,蠱。此合二象以明卦也。上九本泰之初九,自初而升,所謂剛上。初六本泰之上六,自上而來,所謂柔下。剛上成艮,其性止。柔下成巽,其性順。順而止,則蠱由之以生。何則?天下之理,惟可否相濟,勤勞有為,然後振起而无弊。苟下一于巽,上緩而止,皿蟲穀飛,理所必至。雖然,豈无治之之道哉?有治之道,則元亨而天下不足為矣。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,下雖巽順,而上不敢須臾寧,此治之之道也。不然,衆順于下,我止于上,居安玩治,視天下為不足為,則蠱而不可為矣。利涉大川,往有事,聖人所以勉之使有為也。十日之首謂之甲,先甲三日,聖人所以先事而慮也。時无止,分无常,所謂甲者,又已更而在後,後甲三日,聖人所以防其弊也。終則有始,乃天行之道,聖人所以不敢忽。易傳曰:甲者,事之首;庚者,變之首。制作政教之類則云甲,舉其首也;發號施令之事則稱庚,猶更也。馬融曰:甲,東方也。艮在東北,故曰先甲;巽在東南,故曰後甲。虞翻曰:乾為始,坤為終,故終則有始。伏曼容曰:蠱,惑亂也。萬事從惑而起,故以蠱為事。尚書大傳云:乃命五史以書五帝之蠱事。以太古之時,無為無事也。

象曰:山下有風,蠱;君子以振民育德。

醫和視晉侯之疾,曰:在周易,女惑男,風落山,謂之蠱。杜預謂山木得風而落,蓋取蠱壞之義也。振民育德,則因蠱壞之義,而藏治蠱之意也。山木得風而落,其在人心,有凋敝而窮瘁者,此所以莫先于振民。然風在山下,豈皆落物,亦所以動蕩而長養之。其在人,則感格成就,有資乎上。故振民之後,繼之以育德。治蠱有為之道,如是足矣。

初六,幹父之蠱,有子,考无咎,厲終吉。

象曰:幹父之蠱,意承考也。

乾為父,坤為母,自泰卦初九、上六相易成蠱,而主器之子生乎其問,三、四、五是也。故諸爻皆以父、母、子為言。初以柔居下,幹父之蠱者也。貞固足以幹事,而謂柔巽可以幹蠱者,蓋子之承父,如臣承君,雖貞固以為質,至其行之,當以巽也。夫父之付子,事已修也,无子以承之,父事必廢;事果未至也,无子以承之,敝固不復振矣。故惟有子,然後父乃无咎。由是觀之,析薪之業,猶欲克于負荷,則承遺體而有為其易耶?危不自安,終而後吉。非特如此,敝者欲修,壞者欲飭,先後之跡,不能无少改也。要使巽順之道,不至于傷厥考心,則確乎能幹者矣。故象取其意而畧其事,曰幹父之蠱,意承考也。王肅以有子考為句絶,非是。集傳謂乾父初九之上,父往矣,考也。

九二,幹母之蠱,不可貞。

象曰:幹母之蠱,得中道也。

六五在上,二承于下,子幹母者也。初猶可以幹父,則二之幹母,蓋優為之,患在于過而已矣。何則?九以陽剛之才,貞固而行,彊幹則易于傷恩,故繼之以不可貞。不可貞者,豈謂母不足以為善,而䧟之于不義乎?亦曰從容不廹,輔之以善,而使其自貞而已矣。此剛之中道也。幹母之蠱,不失中道,二能盡巽之才矣。聖人猶恐人疑不可貞之言,故申其義曰:幹母之蠱,得中道也。

虞翻曰:應在五,泰、坤為母,失位,故不可貞。變而得貞,故得中道。

九三,幹父之蠱,小有悔,无大咎。

象曰:幹父之蠱,終无咎也。

爻之辭曰无大咎,是未免乎有咎也。象乃謂終无咎者,何哉?大抵以子承父,何咎之有?聖人慮其幹之過,曰小有悔者,所以戒之也。又慮為子者因是而不力,曰終无咎者,所以勸之也。夫九三之剛過矣,幹而過中,安得无悔?然居巽之極,不失其正,是能知過而終之以順也。象由是許之。李鼎祚謂爻位俱陽,

六四,裕父之蠱,往見吝。

象曰:裕父之蠱,往未得也。

以隂柔居艮止,是藉父母之業,安逸間暇,而不能自飭者也,與幹蠱者異矣。安逸閒暇,非不可以自裕,彼父之付我者,其能興乎?九以陽剛在上,下向而責望其子,四乃裕然不知所為,往則見吝矣,宜其无所得也。雖然,為子而不堪父事,何以不凶?曰:以隂居柔,所處不失其正,亦可以自守。集傳:往動成離,離目為見,故往見吝。虞翻謂動而失正,故往見吝。

六五,幹父之蠱,用譽。

象曰:幹父用譽,承以德也。

幹蠱以陽剛為能,初之厲,四之吝,皆坐隂柔故也。五亦柔而能用譽者,得尊位故也。得尊位而不失中,已足以興事,况能委任九二而共濟之乎?是雖體隂柔,而吾繼志述事者不乏矣。用以有譽,此固其理。蠱之成卦,不止用之家,而爻不以君臣為言者,蓋父子君臣,其義一也。六五之用譽承德,謂人君也。居天下之尊位,任天下之賢才,惟謹守中道,不至失德,則令譽足以休當時而流後世矣。集傳謂五居尊位,下應九二,兌為口,譽之象也。虞翻謂乾為德,二乾爻,故承以德。

上九,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。

象曰:不事王侯,志可則也。

五為王,四承之;三為侯,二承之。承于下者,所以事其上也。上九在五爻之上,獨无所承,无所承則无所事矣,故曰不事王侯。易至此不復以幹蠱為義,而專以事為言矣。蠱為事,上九在事之外,是昔有事而今无事也。有事則職守有分,各從其屬;无事則内觀取足,雖有王侯之尊,吾不從事于其間矣。可行則行,可止則止,惟不失其度者能之,故曰志可則也。或曰:上九猶未離乎蠱,安得无事?曰:事未嘗无也。上九之事高尚矣,與彼營營者固不同,謂之无事可也。荀爽曰:事終不當其位,體艮為止,故不事王侯。據上臨下,故志可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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