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62卦-小过䷽雷山小过(艮下震上)-[宋]张浚撰《紫岩易传•卷六》

[宋]张浚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62卦-小过䷽雷山小过(艮下震上)

【周易下经】第62卦-小过䷽雷山小过(艮下震上)-(宋)張浚撰《紫巖易傳•卷六》

䷽【艮下震上】

小過:亨,利貞;可小事,不可大事;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

彖曰:小過,小者過而亨也。過以利貞,與時行也。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剛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有飛鳥之象焉,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,上逆而下順也。

二隂在中為中孚,陽德足以孚隂,隂為之用也。若二陽而四隂陷之,則陽失位而不得中,隂反過矣,是謂小過。盖君子體信用順之時,凡事之在已者,過於厚乃順,順斯亨也。小過,君子方反巳而歸之中,且二五俱柔位,未可大有為于天下,故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飛鳥上逆,謂無所底止。君子處小過,用謙用恕用欽,凡理之近厚反本者,必力為之,懼上逆也。去逆取順,貞所得矣。且陽陷於内,羣隂上下阻蔽之,小過之時則然。故三四皆以剛失位,非小有所過,以盡其修巳之道,而欲抗志有為於天下,勢必招咎,豈君子與時偕行之道哉?二陽自臨進,一進有離,再進有巽體,而卦畫與頤、鼎取象相類,為飛鳥

象曰:山下有雷,小過。君子以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,用過乎儉。

雷止於山,霈澤未敷,其君子未得時而處衰之象歟?君子躬自厚,盡力此三事,不以過為歉。盖將率天下以恭、以孝、以儉,而庶幾回其風俗,惟恐行之不至,為之不力也。

初六:飛鳥以凶。象曰:飛鳥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

初居艮止下,上應震四,曰飛鳥以凶,聖人之戒也。當小過用正靜時,已位最下,而欲肆躁動之性,失靜止之常,於理為悖,於事為逆,持是心以往,將何所不至,凶可既乎?

六二:過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,无咎。象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過也。

聖人發此義,以明臣子之大分。盖小過君道微弱時,為臣者尤宜謹於君而厚於禮,儻附麗權臣以喪其大節,將自罹於咎矣。祖謂四,妣謂五,祖妣取隂陽之義也。二艮體,居互巽初,有止順之德,於二陽則過而遺之,於五則遇而下之,君臣以中相遇,而二能篤守臣道,得所處矣。遇云者,當其分而不敢少渝越也。孔子曰:麻冕,禮也,今也純,儉,吾從衆。拜下,禮也,今拜乎上,泰也,雖違衆,吾從下。孔子善處小過者哉!不及其君,遇其臣,謂君不可過而及之,臣道當以遇為正耳。

九三:弗過防之,從或戕之,凶。象曰:從或戕之,凶如何也?

九三以艮體上承震陽,陽陷隂盛,理當知止,動而失正,隂必傷之。吁!君子於小人方盛時,安可渝義越禮,昧冒幸進,而自失其防也?然君子所謂防,特反身於善,以守吾正而已。從之而戕正道,其喪可不慎歟?

九四,无咎,弗過遇之,往厲必戒,勿用永貞。象曰:弗過遇之,位不當也;往厲必戒,終不可長也。

四雖離體,而以陽處隂,有動而知止象。四當小過時,固宜靜止,以俟衆隂之消動而與之挍,則危危可戒也。四之无咎,豈非居動而能止故歟?三、四以剛德處羣隂中,皆曰弗過,謂當謹守中正之道,不可過也。四、上承五曰遇之,庶幾乎有以感格君心而復其剛德耳。往厲,危也。必戒,慎也。勿用,靜也。如乾初九勿用,永云貞,貞不可須臾忘也。

六五:密雲不雨,自我西郊。公弋取彼在穴。象曰:密雲不雨,已上也。

利澤雖未加乎天下,而摘發淹滯,可用於小事,小過六五則然。盖小過二五陽德俱不足,異乎君臣以道遇合者,是以有密雲不雨象。自我西郊,言隂盛而陽未孚也。然二止二陽,下五援而出之,有弋取遺隱之功,且二應則三四皆離震而動,小事其可成耳。互兌為西郊,二居艮中,小過有坎體為穴,隂過陽為已上,隂陽必相濟廼雨,今失騰降之節,故不雨也。

上六,弗遇過之,飛鳥離之,凶,是謂災眚。象曰:弗遇過之,已亢也。

隂居動極過中而不知反,天人之禍必加,曰飛鳥離之凶,是謂災眚。至哉!聖人為小人訓甚嚴也。夫小人在天下,未有不逆常違理,自取敗亂者,况居小過而矯亢已甚,其能自免於禍邪?離之凶,言趨上而不能自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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