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64卦-未济䷿火水未济(坎下离上)-[清]翟均廉撰《周易章句证异•卷二》

[清]翟均廉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64卦-未济䷿火水未济(坎下离上)

【周易下经】第64卦-未济䷿火水未济(坎下离上)-[清]翟均廉撰《《周易章句證異•卷二》

未濟:亨;小狐汔濟,濡其尾,无攸利。

汔;程子云:當作仡。壯勇之狀。鄭汝諧從之。梁寅、張振淵汔為勇。

毛奇齡曰:汔,幾也。王注:必剛健拔難,然後能濟。此稍有以汔為畢力之義,然未嘗明曰當為仡也。《程傳》改作仡,則失漢儒注書義矣。鄭玄訓幾,諸儒從之。說文:汔,水涸也。惟蘇軾同】。

史記引作狐涉水濡其尾。春申君傳】。

初六,濡其尾,吝。

九二,曳其輪,貞吉。

六三,未濟,征凶,利涉大川。

趙彦肅:朱子疑作不利涉大川,劉彌邵曰:此二句文義相背,《本義》疑有不字,為得之。李心傳、馮椅、胡炳文、俞琰、蔡清同。:熊良輔曰:不從此說,言徒涉則凶,舟涉則利。林希元可以水浮,不可陸走,亦无不通】。

李本增作不利涉大川,毛奇齡曰:觀朱子之說,亦意及之耳。李遂增一不字,殊非闕疑】。

九四,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于大國。

晁說之曰:震,漢名臣奏作祇。孟喜、京房、虞翻云:震,敬也】。

六五,貞吉,无悔。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

上九,有孚于飲酒,无咎。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

《周易章句證異》卷二

<經部,易類,《周易章句證異》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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