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-[南宋]杨万里撰《诚斋易传•卷八》

[南宋]杨万里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

[南宋]杨万里撰《诚斋易传》繁体版[卷八上经]第二十九卦_坎卦: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

習坎,有孚,維心亨,行有尚。

彖曰:習坎,重險也。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。維心亨,乃以剛中也。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天險不可升也,地險山川丘陵也,王公設險以守其國,險之時用大矣哉。

坎本坤也,乾一陽交其中而生水,水內陽而外陰,故其明內景。離本乾也,坤一陰變其中而生火,火內陰而外陽,故其明外景。一陽交於二陰之中,亦陷於二陰之中,故水爲坎。坎,陷也,險也。鑿險而陷物曰坎,坎用牲,是也。習,重也,習吉是也。上下重坎,故曰習坎;陽動,故曰水流;陷於中而未出,故曰不盈;水惟險則行,故曰行險;中實,故曰孚信;剛在中心象,故曰心亨;險惟行則濟,故曰往有尚,又曰有功。天險上卦,地險下卦,王九五,公九二,法天之不可升,故設卑高貴賤之嚴;法地之不可踰,故設城郭溝池之固。有險之時不可不濟,无險之用不可不設,故曰大矣哉。習坎之上,疑脫一坎字,蓋八卦无複名。

象曰:水洊至,習坎,君子以常德行,習教事。

水一至則易竭,再至則方增,君子法再至之水,以此進德,以此教民。皆方增无倦之意。洊,再也。

坎卦初六:

初六,習坎,入于坎窞,凶。

象曰:習坎入坎,失道凶也。

初六陰柔之小人,設險以陷君子,猶以為未,又設險中之險。坎,險也,窞險中之險也。虞翻曰「坎中小穴曰窞」,以坎爲未險,而復穴其中,其陷君子不遺餘巧矣,穽人者必自穽,險人者必自險,紿道而陷善類,未有不自陷而凶者也。故宦者盛而黨錮興,黨人死而宦者滅。初居坎之最下,故爲窞,初一爻,穴之象*。*註:會通引此云:重坎之下,故這窞,偶畫,穴之象。

坎卦九二:

九二,坎有險,求小得。

象曰:求小得,未出中也。

九二其羑里之事耶?以剛毅之德,行中正之道,九二何罪焉?逢二陰之有險,而陷其中,此君子之不幸也。惟以剛居柔,勿以剛競,而以順求,庶乎小濟可,大濟不可。小得,未出二陰之中故也。

坎卦六三:

六三,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於坎窞,勿用。

象曰:來之坎坎,終无功也。

六三以陰柔之資,處剛强之位,此小人欲爲倡狂之舉,妄意於見用而邀功者也。聖人則曰斯人宜勿用,用之終无功,何也?欲有所來而退乎下,則入于險中,欲有所之而進乎上,則犯夫重險,進退皆險,故曰坎坎。遇險固欲濟也,然倚奸險之人以求濟險者,祇益其險也。阻且枕枕,倚也。入於坎窞,益其險也。訓、注是已。

坎卦六四:

六四,樽酒,簋貳,用缶,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

象曰:樽酒篡貳,剛柔際也。

濟險者,衆則易,孤則難,九二求出險而未能出,蓋內水所陷者深而不盈也。必外水洊至,則二水合而寢盈矣。六四,外水之再至者也,恃再至之勢而不交於內水,則內无主;九二,內水之先至者也,恃先至之源而不納夫外水,則外无援。六四之與九二,必也相交以禮,相示以質,相通以信,則庶乎險難之可濟,而終无咎矣。平交懽於勃,而漢始安;嶠自結於導,而晉復振。樽酒簋貳,禮也;用缶,質也;納約,信也;自牖,內外之通也。剛,九二,柔,六四,際,交際。六四、九二非應也,而交際者,九二內水之主也,六四外水始至之客也。古語曰同舟而遇風,則胡越相應如左右手,其九二六四之謂與?約,如約信盟誓之約。

坎卦九五:

九五,坎不盈,祇既平,无咎。

象曰:坎不盈,中未大也。

險難之濟否,視君子小人之眾寡。小人眾而君子寡,則一君子不勝眾小人,羣臣皆小人而人主孤,則一賢君亦不勝羣小。九五以剛中之德而履尊位,又有九二剛陽之大臣以佐下風,可以濟險有餘矣。然而僅能无咎者,如水之不盈而末平也。曷為其不盈而未平也?陷於上六、六四之中而未出也。唐之代宗、文宗是也。代宗陷於藩鎮之險而未能出,惟郭子儀可以出之,然子儀自陷於朝恩、輔國、讒波之中;文宗陷於宦寺之險而未能出,惟裴度可以出之,然度自陷於元稹、程异、浸潤之內。然則二君其如羣小何?二臣其如二君何?中未大也。君雖有剛中之德,亦終不能成大功而已矣。九五、九二君臣皆陷於二陰。

坎卦上六:

上六,係用徽纆,寘于叢棘,三歲不得,凶。

象曰:上六失道,凶三歲也。

君臣相正,國之肥,主聖臣賢,天下之盛福。上六安足以知此哉?挾陰邪之資,竊權勢之重,而乘九五之上,立九五之前,此小人蔽君之明而制之者也。文宗曰周赧、漢獻受制於强諸侯,今朕受制於家奴,殆不如赧、獻。此坎之九五,逢四陰之衆,而又制於上六之强者與?然上六豈終免乎?宦寺誅而唐亦以亡,此徽纆叢棘之禍也。三歲執之而不得者,强也,亦三歲而凶者,窮也。其暫雖强,其窮必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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