䷿【坎下离上】
未濟。
陽皆在上,隂皆在下,情未濟。隂陽皆不當位,義未濟。
九二,曳其輪。
與既濟之初同而又中也。
六三,未濟,征凶,利涉大川。
恐是不利涉大川。
九四,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于大國。
與既濟之九三同。
六五,貞吉,无悔。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
卦體陽上隂下,未濟也。爻應五上二下,有濟之象焉。居離有光,孚二故吉。
上九,有孚于飲酒,无咎。濡其首,有孚失道。
出險,故孚于飲酒;不節,故失也。
復齋易說卷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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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周易下经】第63卦-既济䷾水火既济(离下坎上)-[宋]赵彦肃撰《复斋易说•卷六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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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宋]赵彦肃撰《复斋易说》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