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21卦-噬嗑䷔火雷噬嗑(震下离上)-[宋]赵彦肃撰《复斋易说•卷三》

[宋]赵彦肃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21卦-噬嗑䷔火雷噬嗑(震下离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21卦-噬嗑䷔火雷噬嗑(震下离上)-[宋]趙彥肅撰《復齋易說•卷三》

宋趙彦肅撰

䷔【震下离上】

噬嗑。亨。

頤中有物,噬而嗑之,食道也。食道所以養人,故亨。

利用獄。

頤外實中虛,囹圄之象。中有實焉,囚也。決而去之,獄貴空爾。此卦動,故利用獄。賁止,故折獄致刑也。【彖以材言,】。

剛柔分,動而明,雷電合而章。

陽動,隂薄之,其聲為雷,是故震二。隂在上,隂之,其明為電,是故離中。隂在中,離必遇震,乃為電。否則日也,火也。離合震,剛柔分,動而明,故春分後雷聲始電,至秋分而雷收電隱。屯之時,陽交隂,難作矣。噬嗑加離震益,達合而章明。然則陽得志,難益散也。

六二:噬膚滅鼻,无咎。象曰:噬膚滅鼻,乘剛也。

以柔居柔,而且乘剛,故最易噬。

六三,噬腊肉,遇毒,小吝,无咎。象曰:遇毒,位不當也。獸乾者腊,物雖小而有骨。六三柔若易噬,居剛實堅,噬之者易而不戒,則傷諸口。遇毒,故小吝;終噬之,故无咎。

九四,噬乾胏,得金矢,利艱貞,吉。

易噬者膚,乾肉次之;難噬者乾胏,乾腊次之。乾腊雖小,易之而遇毒;乾胏雖堅,人知其難致力焉,故利艱貞,吉。陽體剛直,與隂中伏陽者不同。

六五,噬乾肉,得黄金,貞厲,无咎。象曰:貞厲无咎,得當也。

以隂居陽,與三同而象異者,五離體,故无幽隱。噬者知其中堅,貞厲則无咎矣。噬者六,易九居之則當位。六三位不當,言未噬之體;六五得當,言既噬之效,互相明也。六三言體,戒噬者謹;六五言效,勸噬者貞,各有所主也。

上九,何校滅耳,凶。

噬嗑之義,所包者廣,故四爻取諸物象,使人觸類而得。初終舉用,則為例者用刑,噬嗑之一端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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