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30卦-离卦䷝离卦为火(离下离上)-[宋]王宗传撰《童溪易传•卷十四》

[宋]王宗传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30卦-离卦䷝离卦为火(离下离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30卦-离卦䷝离卦为火(离下离上)-(宋)王宗傳撰《童溪易傳•卷十四》

欽定四庫全書|童溪易傳卷十四,宋王宗傳撰

䷝【离下离上】

離。利貞,亨。畜牝牛吉。

彖曰:離,麗也。日月麗乎天,百穀草木麗乎土,重明以麗乎正,乃化成天下。柔麗乎中正,故亨。是以畜牝牛吉也。

離以一隂而麗乎二陽之間,在物為火,火之體虚,麗於物而著其明者也。故火性善麗,而曰離麗也。豈惟火哉?天下之物莫不各有所麗,苟无所麗,則不可以獨立於天地間。故其顯而甚著者,仰觀於天,則日月是也;俯察之地,則百穀草木是也。日月非麗乎天,則无以大照臨之功;百穀草木非麗乎土,則无以廣其生殖之利。求之於卦,則離上離下,重明是也。君臣上下皆有明德之象,然重明而不麗乎正,則明矣而或失之察,智矣而或失之鑿,非正也。重明而麗乎正,則本是正以為化,而成天下文明之俗矣。於爻則二五是也,故又繼之以柔麗乎中正,故亨。夫附麗之道,易失於不正,又況於其質本柔也乎?以唐人之君多定策於刑餘,唐人之臣多失足於權倖者,失所麗也。故卦之德曰利貞,亨,以言其貞則亨,不貞則不亨也。離之二五,以柔順之德而麗乎中正之位,此得所麗也。其能本是正以為化,而成天下文明之俗,宜也,此所以謂亨也。牛,順畜也,而又牝焉,順之至者畜牝牛,謂畜其所謂至順者也。離之二五,利在於正,利於正而能亨,其與唐之君臣亦異矣。故雖蓄其至順之德,未嘗或失於不正,又何惡於柔順也邪?故曰是以畜牝牛吉也,以言柔而或失於所麗,則為不正,不正則不能亨,徒曰此吾之順德也,而君子則曰此非吉德也。夫惟離之道利在於正,正而能亨,此所以畜牝牛而吉也。

程河南曰:或曰二則中正矣,五以隂居陽,得為正乎?曰離主於所麗,五中正之位,六麗於中正,乃為正也。學者知時義而不失其輕重,則可以言易矣。

象曰:明兩作,離;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。

予學易而至於離,觀其象曰:明兩作,離。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。掩卷而嘆息曰:噫!此大人之所以大也。夫古今之所謂大人者,夫豈无自而然歟?已之明與人之明兩不廢焉故也。已之明不廢,故能用人。惟已人之明不廢,故能舍已從人。夫以一人之明而能照見四方而无遺者,是必有所謂相繼而不絶之明故也。夫四方固廣且遠也,其事與物纎悉幽隱,固未易盡照見之也。吾之明固不可廢矣,而人之明或偏廢焉,則吾之明亦有所止也。能照一事,其如他事何?能照一物,其如他物何?故夫所以繼已之明而不絶者,人之明也。大人以此,故能照見四方而无遺也。噫!此大人之所以大也。重離之象,上離也,下亦離也。明兩作離,謂上之人之明與下之人之明兩不廢焉故也。若惟已之明是恃,而人之明或偏廢之焉,則不可謂之明兩作也。是象也,非大人孰能體之?

初九,履錯然,敬之,无咎。象曰:履錯之敬,以辟咎也。

離,隂麗乎陽者也。然初九在下,在下者必麗乎上,則初也者亦麗乎二者也。夫離之所利者,正也。初九、六二,正也。當文明之時,以正相麗,其剛柔相與之文見於交錯之際,故初之麗乎二者而曰履錯然。夫下之有麗乎上,剛之有麗乎柔也,苟在我者不盡其莊敬之禮,不諂則慢矣。盖諂則失已,非以下承上之道也;慢則失人,非以剛接柔之道也。故初之所以為是敬者,非有他也,所以辟去其諂與慢之咎也,此所以无咎。夫初九之所以能敬者,何也?曰:以正故也。

六二:黄離,元吉。象曰:黄離,元吉,得中道也。

六二居中履正,柔而得其所麗者也,故曰黄離。盖黄,中色也,其在離也,則中道也。離之卦德曰利貞亨,而彖曰:柔麗乎中正,故亨,則中正之道,離之本也。而六二得之,所謂宗本者,舉在此矣,故曰元吉。以言離之居中履正,莫吉於六二故也。河南曰:不云正者,離以中為重,所以成文。明由中也,正在其中矣。

九三,日昃之離,不鼓缶而歌,則大耋之嗟,凶。象曰:日昃之離,何可久也!

九三處下卦之上,前明垂盡,後明當繼之時也,故曰日昃之離。夫日之昃矣,則暮光晚景斯須入於地矣,其明安能久邪?然以理論之,有始必有終,有明必有晦,有生必有死。逹者觀之,此特寒暑晝夜之常爾,奚足怪哉?瓦缶之為器也,日用之常器也。鼓缶而歌,樂吾之常也。汨於常理者,不知樂吾之常,則以大耋為嗟,此昩於死生之道者然也。其安於死乎?必不能也。故易於此以凶告之。夫八十曰耄,九十曰耋,大耋猶不免於嗟焉,其不能平心待盡可知矣,是自為其凶也。雖然,離之所麗者正也,以九居三正也,豈不能得其正而斃乎?特易於前明垂盡,後明當繼之時,而設日昃之離之戒者,以言日既傾昃,明不能久也。

程河南曰:明者知其然也,故求人以繼其事,退處以休其身,安常處順,何足以為凶也?

九四:突如其來如,焚如,死如,棄如。象曰:突如其來如,无所容也。

離也者,明也,故其取象或為明,或為日,或為火,顧其義如何爾。象曰:明兩作離。此取夫明以為義也。九三曰:日昃之離。此取夫日以為義也。九四曰:焚如。此又取火以為義也。夫一離既盡,一離復來,九四以不中不正,突然而處近君之地,其來甚遽,而火性炎上,有犯上迫五之象,故曰:突如其來如。夫六二,黄離之臣也,而初九之際,必敬而後无咎。六五,君也,以柔順之德而處尊位大中,所謂文明之主也,而四以突然之剛迫之,可乎?然則恃突然犯上之剛者,乃所以自焚也,故曰焚如。自焚乃所以自速斃也,故曰死如。速斃乃所以自棄也,故又曰棄如。夫當文明之時,君臣如此其明也,而九四獨失之,而至於自焚以速斃,速斃以自棄。然則象所謂无所容也,非人之不之容也,四之自處如此,无適而可以自容其軀故也。

六五:出涕沱若,戚嗟若,吉。象曰:六五之吉,離王公也。

夫居天下之至尊,而能知憂知懼者,此非明者不能也。人君之勢,固有萬鈞之重矣。以萬鈞之勢為可恃,則享之而樂,樂之而肆矣,遑他恤乎?故敵至而不知憂,禍生而不知懼,此无他,明有所不足故也。六五以柔順之德而處尊位,大中文明之主也。惟其明也,故能知懼而至於沱且涕,知憂而至於戚且嗟,則雖以隂柔居五,而處乎剛強之間,而能保其位而吉也。象曰:六五之吉,離王公也者,夫六五,王公之正位也。惟其明也,故知憂知懼,而麗乎王公之正位而吉也。使其非知憂知懼,其能麗是正位而獲吉乎?坎之彖曰:王公設險,謂守其國也。離之五曰離王公也,謂麗正位也。

上九:王用出征,有嘉折首,獲匪其醜,无咎。象曰:王用出征,以正邦也。

離麗既極,而有不麗者焉,以九居上,剛而明者也。王者當此之時,則宜用此剛明以征討夫不服者。夫出征之道,貴在折去其首惡者,與執獲其非類者,如是則无害於文明之治矣。故曰:有嘉折首,獲匪其醜,无咎。如九四當離麗之時,恃剛以陵上,由上九觀之,所謂非其醜類而首惡者,於以征之,則不正者去而邦正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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