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23卦-剥卦:山地剥卦(坤下艮上)-[北宋]张载撰《横渠易说》

[北宋]张载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23卦-剥卦䷖山地剥卦(坤下艮上)

[北宋]张载撰《横渠易说》【上经】第二十三卦_剥卦:山地剥卦(坤下艮上)

剥。不利有攸往。彖曰,剥,剥也,柔变刚也。“不利有攸往”,小人长也。顺而止之,观象也。君子尚消息盈虚,天行也。

象曰:山附于地,剥,上以厚下安宅。

处剥之时,顺上以观天理之消息盈虚。

初六,剥床以足,蔑贞凶。

象曰:“剥床以足”,以灭下也。

六二,剥床以辨,蔑贞凶。

象曰:“剥床以辨”,未有与也。

三虽阴类,然志应在上,二不能进剥阳爻,徒用口舌间说,力未能胜,故象曰“未有与也”。然志在灭阳,故亦云“蔑贞凶”。

六三,剥之,无咎。

象曰:“剥之无咎”,失上下也。

独应于阳,故反为众阴所剥,然无所咎。

六四,剥床以肤,凶。

象曰:“剥床以肤”,切近灾也。

迫近君位,犹自下剥床,至床之肤,将及于人也。不言“蔑贞”,剥道成矣。一云:五于阴阳之际,义必上比,故以喻肤。

六五,贯鱼以宫人宠,无不利。

象曰:“以宫人宠”,终无尤也。

六五为上九之肤,能下宠众阴,则阳获安而无不利矣。异于六三者,以其居尊制裁,为卦之主,故不云“剥之”也。终无尤怨者,以小人之心不过图宠利而已,不以宫人见畜为耻也。阴阳之际,近必相比,六五能上附于阳,反制群阴不使进逼,方得处剥之善,下无剥之之忧,上得阳功之庇,故曰“无不利”。

上九,硕果不食,君子得舆,小人剥庐。

象曰:“君子得舆”,民所载也。“小人剥庐”,终不可用也。

处剥之世,有美实而不见采,然其德备,犹为民所载。小人处下则剥床,处上则反伤于下,是终不可用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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