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8卦-比卦:水地比卦(坤下坎上)-[北宋]张载撰《横渠易说》

[北宋]张载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08卦-比卦䷇水地比卦(坤下坎上)

[北宋]张载撰《横渠易说》【上经】第八卦_比卦:水地比卦(坤下坎上)

比。吉,原筮元永贞,无咎。不宁方来,后夫凶。钟

彖曰:“比吉”也,比,辅也,下顺从也。“原筮元永贞无咎”,以刚中也。“不宁方来”,上下应也。“后夫凶”,其道穷也。

象曰:地上有水,比,先王以建万国,亲诸侯。

必原筮者,慎所与也。

初六,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终来有它,吉。

象曰:比之初六,有它吉也。

柔而无应,能择有信者亲之,己之诚素着显,终有它吉,比好先也。

六二,比之自内,贞吉。

象曰:“比之自内”,不自失也。

爱自亲始,人道之正,故曰“贞吉”。

六三,比之匪人。

象曰:“比之匪人”,不亦伤乎!

履非其正,比之必匪其人,故可伤。

六四,外比之,贞吉。

象曰:外比于贤,以从上也。

九五,显比,王用三驱失前禽,邑人不诫,吉。

象曰:显比之吉,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顺,失前禽也。“邑人不诫”,上使中也。

上六,比之无首,凶。

象曰:“比之无首”,无所终也。

失前禽,谓三面而驱,意在缓逸之,不务杀也。顺奔然后取之,故被伤者少也。

以刚居中而显明比道,伐止有罪,不为滥刑,故邑人不诫,为上用中,此之谓也。不比者不惩,非用中也,故比必显之,然杀不可务也。一云:上使中者,付得其人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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