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62卦-小过䷽雷山小过(艮下震上)-[宋]张根撰《吴园周易解•卷六》

[宋]张根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62卦-小过䷽雷山小过(艮下震上)

【周易下经】第62卦-小过䷽雷山小过(艮下震上)-(宋)張根撰《吳園周易解•卷六》

䷽【艮下震上】

小過:亨,利貞;可小事,不可大事;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

權不足故。

彖曰:小過,小者過而亨也。

小過可耳,非大人所宜。

過以利貞,與時行也。

不可為常。

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;剛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有飛鳥之象焉,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,上逆而下順也。

同于隨矣。

象曰:山上有雷,小過。君子以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,用過乎儉。

君子之過,如此而已,是過于厚者也,故可以知仁。

初六,飛鳥以凶。

應于四故。

象曰:飛鳥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

最在下故。

六二,過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,无咎。

象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過也。

相過謂之過,邂逅謂之遇。小過之時,宜下不宜上,故可過其祖,不可過其君也。

九三,弗過防之,從或戕之,凶。

象曰:從或戕之,凶如何也。

妣之與臣,何可邂逅?以得位而在中,故至三則雖過有所不可矣。不獨弗過焉,又當防之。弗防而從之,凶斯及之矣。上六亢非所應故也。

九四,无咎,弗過遇之,往厲必戒,勿用永貞。

象曰:弗過遇之,位不當也。往厲必戒,終不可長也。

雖不當位,然以下應于初,故不可過耳,然亦不可久也。

六五,密雲不雨,自我西郊。

雷在山上之象。

公弋取彼在穴。

下而小取庶幾焉,上自應二也。

象曰:密雲不雨,已上也。

上六,弗遇過之,飛鳥離之,凶,是謂災眚。

象曰:弗遇過之,已亢也。

已亢矣,雖遇不可,況欲過焉?飛鳥之上,必離于網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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