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21卦-噬嗑䷔火雷噬嗑(震下离上)-[宋]张根撰《吴园周易解•卷三》

[宋]张根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21卦-噬嗑䷔火雷噬嗑(震下离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21卦-噬嗑䷔火雷噬嗑(震下离上)-(宋)張根撰《吳園周易解•卷三》

吳園周易解卷三

宋張根撰

上經

【噬嗑、賁、剥、復、无妄、大畜、頤、大過、坎、離】。

䷔【震下离上】

噬嗑:亨,利用獄。

除間之謂。

彖曰:頤中有物,曰噬嗑。噬嗑而亨,剛柔分,動而明,雷電合而章。柔得中而上行,雖不當位,利用獄也。

剛柔分,足以有别;動而明,足以有察;雷電合而章,足以大畏民志。柔得中而上行,則有哀矜之心,而无并制罔差之患,其于獄也何有?使其當位,豈特用獄而已哉!

象曰:雷電,噬嗑。

氣于是通二月之卦。

先王以明罰敕法。

所以噬嗑當如此。

初九,屨校滅趾,无咎。

象曰:屨校滅趾,不行也。

誅以馭過之義。

六二,噬膚滅鼻,无咎。

象曰:噬膚滅鼻,乘剛也。

不得不爾。

六三,噬腊肉,遇毒,小吝,无咎。

象曰:遇毒,位不當也。

才不足故。

九四,噬乾胏,得金矢,利艱貞,吉。

金矢,猶所謂束矢。

象曰:利艱貞吉,未光也。

六五,噬乾肉,得黄金,貞厲,无咎。

黄金,猶所謂鉤金。

象曰:貞厲无咎,得當也。

上九,何校滅耳,凶。

象曰:何校滅耳,聰不明也。

是所謂怙終,趾下耳上,各從其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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