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-[宋]张根撰《吴园周易解•卷二》

[宋]张根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-(宋)張根撰《吳園周易解•卷二》

䷌【离下乾上】

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

同人之道,以柔為主,然後有所合;以善為宗,然後有所成;以廣為貴,然後有所濟;以正為守,然後有所立。觀夫損益三友,斯可見矣。

彖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同人曰: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

柔不能自行,必同乎乾,然後能有濟。

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也。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

通天下之志,非中正不可。

象曰:天與火,同人;君子以類族辨物。

道不同,不相為謀。火炎上而天下覆,同人如之。

初九,同人于門,无咎。

象曰: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?

雖未能慮,然可以免矣。

六二,同人于宗,吝。

象曰: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

二為同人之主

【案彖辭,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故二為同人之主。惟其為卦主而偏同于所係應,故為吝。原本二字誤作然,今改正】,是以為吝。

九三,伏戎于莾,升其高陵,三歲不興。

剛而不中,其弊如此。

象曰:伏戎于莾,敵剛也;三歲不興,安行也。

九四,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

象曰:乘其墉,義弗克也;其吉,則困而反則也。

以陽處隂,故不曰悔亡而言吉。聖人貴遷善如此。

九五,同人先號咷而後笑,大師克相遇。

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師相遇,言相克也。

五恃居尊,不能屈己以與二,為三所阻,戰乃勝焉,我直故也。

上九,同人于郊,无悔。

象曰: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

志雖未得,亦无憾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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