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30卦-离卦䷝离卦为火(离下离上)-[清]尚秉和撰《周易尚氏学•卷八》

[清]尚秉和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30卦-离卦䷝离卦为火(离下离上)

[清]尚秉和撰《周易尚氏学•卷八上经》第30卦-离卦:离卦为火(离下离上)

离:利贞,亨。畜牝牛,吉。

离。利贞。亨。畜牝牛吉。

乾交坤为坎。坤交乾为离。坎为隐而离则明矣。凡相对之卦。其义皆对。二五中正。故利贞。二五丽于阳中故亨。坤为牛。离得坤中爻。故亦为牛。俞云。说文牝畜母也。牧牛即母牛。虞翻谓以离为牝牛为借说。岂知左传昭五年。明云纯离为牛。由是证虞翻未见左氏。

彖曰:离,丽也:日月丽乎天,百谷草木丽乎土,重明以丽乎正,乃化成天下。柔丽乎中正,故亨:是以畜牝牛吉也。

五为天位。离日兑月。象失传。详焦氏易诂皆在五。故曰日月丽乎天。礼王制邮罚丽于事。注丽附也。言日月附于天也。二四互巽。为百谷。为草木。而二为地位。故曰丽乎地。从王肃不作土两象故重明。万物得日以化成。

象曰:明两作离,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。

晌明而治。故曰大人。重明。故曰继。

初九:履错然,敬之无咎。

王注。错然敬慎之貌。处离之始。故宜慎所履以敬为务。避其咎也。按初为震爻。震为履。错然。盖又有郑重不苟之意。故曰敬。以敬之连无咎读者非。

象曰:履错之敬,以辟咎也。

六二:黄离,元吉。

坤色黄。离得坤中爻。故曰黄离。得中故大吉。

象曰:黄离元吉,得中道也。

象曰。黄离元吉。得中道也。

九三:日昃之离,不鼓缶而歌,则大耋之嗟,凶。

三居离终。故曰日昃。故象曰不可久。此爻全用伏象。伏震为鼓为缶为歌。伏艮为坚。故易林常以艮为寿为老。释言耋老也。盖三居下卦之终。时已迟暮。故曰不鼓缶而歌。诗坎其系击。缶固古乐也。而三居互艮之初。艮为大老???。言不及时行乐。则将有衰老之嗟也。震为乐。震反为艮则嗟矣。此与中孚六三之或鼓或罢。或泣或歌。皆正覆象并用。与杂卦震起艮止。兑见巽伏之义同也。而能识此旨者。在古则左传。在西汉则易林。后则无知者。

象曰:日昃之离,何可久也。

九四:突如其来如,焚如,死如,弃如。

九四虽失位。然其凶不至如此之甚。盖此爻之义。仍取覆象。自覆象失传。故说者皆莫明其故。离二至四巽。巽顺。三至五巽覆。即不顺矣。兑刚卤。故突如其来如。突与云同。亦作充(下 ?)。说文云不顺忽出也。从倒子。易曰突如其来如。不孝子突出不容于内也。云亦作充(下 )者。说文充(下 )下云。或从倒古文子。即易突字。按古文子作灾。倒之即为充(下 )。惠栋校集解。竟改为充(下 )。然说文明曰即易突字。是古本易作突与今同。改作灾非也。巽覆故不顺。子体倒故曰不孝子。不孝子无所容于世。体离故焚如。兑毁折故死如。弃如。说文弃损也。从充(下 )。充(下 )不孝子也。故匈奴传。王莽造焚如之刑。如淳云。焚如死如弃如者。谓不孝子也。不畜于父母。不容于朋友。故烧杀弃之。按如淳及许慎之说。皆与象传无所容义合。盖古义如此也。

象曰:突如其来如,无所容也。

六五:出涕沱若,戚嗟若,吉。

目汁出曰涕。五离为目。兑为雨水。夬九三。往遇雨。革传水火相息。水出自目。故曰涕沦。沦说文水别流。言涕被面而支溢也。清儒皆以伏坎为涕。于卦象之神妙全失。兑口为嗟。若者语辞。象本不吉。然而云吉者。以丽于阳中也。

象曰:六五之吉,离王公也。

乾为王为公。谓四上。

上九:王用出征,有嘉折首,获匪其丑,无咎。

此与大有鼎上九义同也。大有上九云。自天有之。吉无不利。鼎上九云。大吉。盖大有鼎中交皆不利。凡中爻不通利者。上九必利。大畜中爻为艮所畜。至上九忽亨。则以上九高出庶物。不为所言也。大有鼎离与大畜理同也。茹敦和云。离有征伐象。明夷九三日。南狩(左月)。得其大首。晋上九日。维有伐邑。皆为离上爻。盖一阳突出兑说之上。而兑为斧钺。离为甲兵。故曰王用出征。兑为毁折。乾为首。先儒皆谓坎折坤。则离亦折乾也。皆以中爻故离有杀象。既济云东邻杀牛是也。折首谓杀敌。于思泊云。虢季盘折首五百。执讯五十。不?(左其右上凤右下女)股。女多禽折首。执讯。征之金文。皆谓杀敌。非谓魁首。按于说是也。匪与分古通。周礼地官。凛(?)人以待国之匪颁。注匪读为分。获匪其卫者。谓匪颁所获丑掳于有功。以为奴隶也。

象曰:王用出征,以正邦也。获匪其丑,大有功也*.

象曰。王用出征。以正邦也。

征正也。折首获丑。皆正邦之事。邦象未详。诸家皆以坤为邦。按三至五伏艮。艮为邦。

*原文无获匪其丑,大有功也*.一句。但观注解,有解此句意思,所以在此加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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