潛虛
萬物皆祖於虛,生於氣,氣以成體,以受性;性以辨名,名以立行,行以俟命。此數言者,潛虛之大綱也。
以五行生成圖為氣圖,而變一為∣,二為∥,三為川,四為 ,五為乂,六為丅,七為丌,八為 ,九為 ,十為十。詁之以原,熒本廾基委焱末忍將。謂虛能生氣,墮老氏有生於無之說,體分十等,王、公、岳、牧、率、侯、卿、大夫、士、庶,此十等者位也,而非體也。二五之精妙,合而凝乾道成男,坤道成女,乃所謂體。
性專生克,先列十純,其次降一,水與火配,其次降二,水與木配,其次降三,水與金配,其次降四,水與土配,其下皆降次以配以生成,自配終焉。
湯誥曰:惟皇上帝,降衷於下民。若有恒性,以生克言性則雜矣,不可謂之恒也。温公從來不知性。曰性者,人之所受於天以生者也,善與惡兼有之,雖聖人不能無惡,雖愚人不能無善,其所受多少之間則殊耳。其論性如此,猶之雜生,克而為言也。其名五十有五,萬物始於元,著於裒,存於齊,消於散,訖於餘,五者形之運也。柔剛雍昧昭,性之分也。容言慮聆覿,動之官也。繇懠得厲耽,情之訹(恤)也。歬卻庸妥蠢,事之變也。訒宜忱喆戛,徳之塗也。特偶暱續考,家之綱也。范徒醜隸林。國之紀也。禋準資賔 ,政之務也,斅理績育聲,功之具也。興痡泯造隆,業之著也。
有性而後有情,有情而後有視聽言動,有徳而後有事。以動先於情,以事先於徳,失其次矣。元餘齊三名無變,五十二名之變,三百六十四謂之行,以其有辭之可見也。吉臧平否凶五者謂之命,以其為時之所遇也。觀辭之善者命必吉,次善者命必臧,辭之惡者命必凶,次惡者命必否。辭之善惡半者,命必平。所謂盡人以合天也,而隂用其幽,則是善者必凶,惡者必吉,次善次凶次惡次吉,天道與人事相反,其於勸懲之道又何居焉。既云初上者事之始終不占,則得名之後揲當五以求變,其揲以七使得初上將焉用之。是故玄以準易,虛以準玄,亦猶文章逓相模倣,無關大道論者。至謂由虛以曉玄,由玄以究易,斯無躐等之患,使有人言曰:由三都以曉兩京由劇秦以究,封襌當無信者,不知何以異於是。朱子云:潛虛後截是張行成續,不押韻見得,今後截未嘗不押韻,似亦不可辨也。
潛虛蓍法
五行相乘得二十五,又以三才乘之得七十五,以為策蓍之數七十有五。
虛五,用七十,分為二,取左一挂於右,揲左以十,觀其餘扐之。
中分七十策,取左一策挂於右,十數左策,觀其餘而畫丨,∥,川, 、乂、丅、丌、 、 、十之數於左方。
復合為一再分之,揲右如左法。
揲左畢,置右不揲。復合七十策,分為二,取右一策挂於左,揲右觀其餘,畫數於右方。置左不揲。曷為不左右皆揲而需復合哉?虛之左右各備五行之性,若一挂而畢,嫌乎所以授性者不全也,故必需七十而成左,七十而成右,雖曰左右,實分先後也。
左主右客,先主後客者陽,先客後主者隂。
左主位,右客位,行圖之中左右原有定位,先後所得與其左右相符,是為先主後客者陽。先後所得左者乃圖之右,右者乃圖之左,是為先客後主者隂,虛合二數為名,非如易之上下互換則為他卦,其左右之分止辨隂陽名,固不易也。
觀其所合,以名命之。
左右合而虛名定。
既得其名,又合蓍分之,陽則置右而揲左,隂則置左而揲右。
此求虛之變,猶易之爻也。復合七十策分為二,陽則取左一挂於右,揲左,置右不揲;隂則取右一挂於左,揲右,置左不揲。
生純置右,成純置左。
左右同者為純,在生數者元(∥)蠢( )容(川川)徒( )齊(乂乂)為陽,在成數者造(丅丅)考((丌丌)歬( )乂( )績卄為隂,故揲與之準。
揲以七所揲之餘為所得之變。
虛之變七,故不得復以十揲之。
觀吉凶臧否平而決之,陽用其顯,隂用其幽,幽者吉凶臧否與顯戾也。
吉凶臧否平因所得之變觀於命圖,陽則吉凶不易,隂則圖之言吉者反凶,言凶者反吉。
欲知始中終者,以所筮之時占之,先體為始,後體為中,所得之變為終,變已主其大矣。又有吉凶臧否平者,於變之中復細別也。
先體左也,後體右也。筮虛凡三揲以為始中終之時。
不信不筮,不疑不筮,不正不筮,不順不筮,不蠲不筮,不誠不筮,必蠲必誠,神靈是聽。
張敦實曰:七十五策以占,五十五名,衍而積之,凡三千八百五十策以成變化之用。
羲按:玄以三十有六律,七百二十九贊,固未嘗除虛三之策也。虛之積策惡得除虛五哉。當得四千一百二十五也。
命圖
元齊餘三者无變皆不占;初上者事之終始亦不占。
吉臧平否凶 | 吉臧平否凶 | ||
裒 | 六四二五三 | 特 | 五四三六二 |
柔 | 五四三六二 | 偶 | 四六五二三 |
剛 | 四六五二三 | 暱 | 三二五六四 |
雍 | 三二五六四 | 續 | 二四五六三 |
昧 | 二四五六三 | 考 | 六四二五三 |
昭 | 六四二五三 | 范 | 五四三六二 |
容 | 五四三六二 | 徒 | 四六五二三 |
言 | 四六五二三 | 醜 | 三二五六四 |
慮 | 三二五六四 | 隷 | 二四五六三 |
聆 | 二四五六三 | 林 | 六四二五三 |
覿 | 六四二五三 | 禋 | 五四三六二 |
繇 | 五四三六二 | 凖 | 四六五二三 |
懠 | 四六五二三 | 資 | 三二五六四 |
得 | 三二五六四 | 賔 | 二四五六三 |
罹 | 二四五六三 | 六四二五三 | |
耽 | 六四二五三 | 斅 | 五四三六二 |
歬 | 五四三六二 | 理 | 四六五二三 |
郤 | 四六五二三 | 續 | 三二五六四 |
庸 | 三二五六四 | 育 | 二四五六三 |
安 | 二四五六三 | 聲 | 六四二五三 |
蠢 | 六四二五三 | 興 | 五四三六二 |
訒 | 五四三六二 | 痡 | 四六五二三 |
宜 | 四六五二三 | 泯 | 三二五六四 |
忱 | 三二五六四 | 造 | 二四五六三 |
喆 | 二四五六三 | 隆 | 六四二五三 |
戛 | 六四二五三 | 散 | 五四三六二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