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序卦》曰:节而信之,故受之以中孚。
崔觐曰:节以制度,不伤财,不害民,则人信之,故言节而信之,故受之以中孚也。
虞翻曰:讼四之初也。坎孚象在中,谓二也,故称“中孚”。此当从四阳二阴之例。遁阴未及三,而大壮阳已至四,故从讼来。二在讼时,体离为鹤。在坎阴中,有“鸣鹤在阴”之义也。
豚鱼吉。
案:坎为豕。讼四降初折坎,称“豚”。初阴升四,体巽为鱼。中,二。孚,信也。谓二变应五,化坤成邦,故“信及豚鱼”,吉矣。虞氏以三至上体遯,便以豚鱼为遁鱼,虽生曲象之异见,乃失化邦之中信也。
利涉大川。
虞翻曰:坎为大川。谓二已化邦,三利出涉坎。得正,体涣。涣,舟楫象。故“利涉大川,乘木舟虚也”。
利贞。
虞翻曰:谓二利之正,而应五也。中孚以利贞,乃应于天也。
《彖》曰:中孚,柔在内而刚得中,说而巽孚,
王肃曰:三、四在内,二、五得中,兑说而巽顺,故“孚”也。
乃化邦也。
虞翻曰:二化应五成坤,坤为邦,故“化邦”也。
豚鱼吉:信及豚鱼也。
荀爽曰:豚鱼,谓四、三也。艮为山陆,豚所处。三为兑泽,鱼所在。豚者卑贱,鱼者幽隐,中信之道,皆及之矣。
利涉大川,乘木舟虚也。
王肃曰:中孚之象,外实内虚,有似可乘,虚木之舟也。
中孚以利贞,乃应乎天也。
虞翻曰:讼乾为天,二动应乾,故“乃应乎天也”。
《象》曰:泽上有风,中孚。
崔觐曰:流风令于上,布泽惠于下,中孚之象也。
君子以议狱缓死。
虞翻曰:君子,谓乾也。讼坎为狱;震为议,为缓;坤为死。乾四之初,则二出坎狱。兑说震喜,坎狱不见,故“议狱缓死”也。
荀爽曰:虞,安也。初应于四,宜自安虞;无意于四,则吉。故曰“虞吉”也。四者承五,有它意于四,则不安,故曰“有它不燕”也。
《象》曰:初九虞吉,志未变也。
荀爽曰:初位潜藏,未得变而应四也。
虞翻曰:靡,共也。震为鸣;讼离为鹤,坎为阴夜,鹤知夜半。故“鸣鹤在阴”。二动成坤,体益。五艮为子,震巽同声者相应,故“其子和之”。坤为身故称“我”。吾,谓五也。离为爵,爵,位也。坤为邦国,五在艮,阍寺庭阙之象。故称“好爵”。五利二变,之正应坎,故“吾与尔靡之”矣。
《象》曰:其子和之,中心愿也。
虞翻曰:坎为心,动得正应五,故“中心愿也”。
荀爽曰:三四俱阴,故称“得“也。四得位,有位。故鼓而歌。三失位,无实。故罢而泣之也。
《象》曰:或鼓或罢,位不当也。
王弼曰:三四俱阴,金木异性,敌之谓也。以阴居阳,自强而进,进而碍敌。故‘或鼓“也。四履正位,非三敌所克,故“或罢”也。不胜而退,惧见侵陵,故“或泣”也。四履谦巽,不报仇敌,故“或歌”也。歌泣无恒,位不当也。
虞翻曰:讼坎为月,离为日。兑西震东。月在兑二,离为震三,日月象对。故“月几望”。乾坎两马匹,初四易位,震为奔走,体遁山中,乾坎不见,故“马匹亡”。初四易位,故“无咎”矣。
《象》曰:马匹亡,绝类上也。
虞翻曰:讼初之四,体与上绝,故“绝类上”也。
虞翻曰:孚,信也。谓二在坎为孚,巽绳艮手,故“挛”。二使化为邦,得正应已,故“无咎”也。
《象》曰:有孚挛如,位正当也。
案:以是成五,有信。挛二使变已,是“位正当也”。
虞翻曰:巽为鸡,应在震,震为音。翰,高也。巽为高,乾为天。故“翰音登于天”。失位,故“贞凶”。《礼》荐牲,鸡称翰音也。
《象》曰:翰音登于天,何可长也。
侯果曰:穷上失位,信不由中;以此申命,有声无实;中实内丧,虚华外扬。是“翰音登天”也。巽为鸡,鸡曰翰音。虚音登天,何可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