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序卦》曰:物不可以终动,止之,故受之以艮。艮者,止也。
崔觐曰:震极则征凶。婚媾有言,当须止之。故言“物不可以终动,止之”矣。
郑玄曰:艮为山。山立峙各于其所,无相顺之时。犹君在上,臣在下,恩敬不相与通,故谓之艮也。
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。
虞翻曰:观五之三也。艮为多节,故称“背”。观坤为身,观五之三,折坤为背,故“艮其背”。坤象不见,故“不获其身”。震为行人,艮为庭,坎为隐伏,故“行其庭,不见其人”。三得正,故“无咎”。
案:艮为门阙,今纯艮,重其门阙。两门之间,庭中之象也。
《彖》曰:艮,止也。
虞翻曰:位穷于上,故“止也”。
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,
虞翻曰:时止谓上阳穷止,故“止”。时行谓三体处震,为行也。
动静不失其时,其道光明。
虞翻曰:动谓三,静谓上。艮止则止,震行则行,故不失时。五动成离,故“其道光明”。
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
虞翻曰:谓两象各止其所。
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。
虞翻曰:艮其背,背也。两象相背,故“不相与也”。
是以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也。
案:其义已见繇辞也。
《象》曰:兼山艮。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虞翻曰:君子谓三也。三君子位。震为出。坎为隐伏,为思,故“以思不出其位”也。
虞翻曰:震为趾,故“艮其趾”矣。失位变得正故“无咎,永贞”也。
《象》曰:艮其趾,未失正也。
虞翻曰:动而得正故“未失正也”。
虞翻曰:巽长,为股。艮小,为腓。拯,取也。随谓下二阴,艮为止,震为动,故“不拯其随”。坎为心,故“其心不快”。
《象》曰:不拯其随,未违听也。
虞翻曰:坎为耳,故“未违听也”。
虞翻曰:限,要带处也。坎为要。五来之三,故“艮其限”。夤,脊肉。艮为背,坎为脊;艮为手。震起艮止,故“裂其夤”。坎为心。厉,危也。艮为阍。阍,守门人。坎盗动门,故“厉阍心”。古阍作熏字。马因言熏灼其心,未闻易道以坎水熏灼人也。荀氏以熏为勋,读作动。皆非也。
《象》曰:艮其限,危阍心也。
虞翻曰:坎为心,坎盗动门,故“危阍心也”。
虞翻曰:身,腹也。观坤为身,故“艮其身”。得位承五,故“无咎”。或谓妊身也。五动则四体离妇。离为大腹,孕之象也,故“艮其身”。得正承五,而受阳施,故“无咎”。《诗》曰:大任有身,生此文王也。
《象》曰:艮其身,止诸躬也。
虞翻曰:艮为止,五动乘四则妊身,故“止诸躬也”。
虞翻曰:辅面颊骨,上颊车者也。三至上,体颐象,艮为止,在坎车上。故“艮其辅”。谓辅车相依。震为言。五失位悔也。动得正,故“言有孚,悔亡”也。
《象》曰:艮其辅,以中正也。
虞翻曰:五动之中,故“以正中也”。
虞翻曰:无应静止,下据二阴,故“敦艮,吉”也。
《象》曰:敦艮之吉,以厚终也。
虞翻曰:坤为厚,阳上据坤,故“以厚终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