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中雜例-[宋]兪琰撰《讀易擧要•卷二》

| 易理书籍| 2023-12-24 17:40:32| 0

欽定四庫全書 讀易舉要卷二**俞琰*

读易举要易中雜例

卦名

【案:卦名、卦象等小目,原本間有闕者,謹據通書前後之例,校補

卦名有八卦之名,有六十四卦之名,皆名也。

有一畫之,三畫之,皆也。

卦德

卦德,八卦之德也,乃健、順、動、入、險、麗、止、之八德,非謂元、亨、利、貞也。元、亨、利、貞乃占辭耳。在乾為乾之四德,非八卦之德也。隂陽,小大卦之才也。九六,剛柔爻之才也。

性情

性即八卦之德,乾健坤順之類是也。情乃六爻之情,爻有承乘比應之遠近,其相得與不相得者,情也。

卦體

卦體不特是内外上下二體,如對體、覆體、互體、伏體、積體皆是也。

時義時用

卦有時義,又有時用,何也?曰:在乾為純陽開明之時,為剛健自強之義;在坤為純隂閉塞之時,為柔順隨從之義。君父得之為君父之用,臣子得之為臣子之用。不特卦也,六爻亦各有其時,各有其義,各有其用。

古注云:以爻為人,以位為時。

楊龜山曰:易以爻為人,以位為時。均言人也,而德則不同;均言時也,而才則不同。何謂以爻為人?人若占得此爻,此爻即其人也。此爻之位,即吾所處之時也。德謂健順,才謂剛柔,猶人處此時,在此位,當量度自已之德之才為何如耳。如南蒯得黄裳,元吉而敗是也。

代淵曰:六十四卦各主一大時,卦内六爻是大時中所為之人,即逐爻在位時得失之小時也。本大時以觀人之所為,合於時則吉,反於時則凶,學者詳之。

朱子曰:讀易者貴知時,今觀爻辭,皆是隨時取義。

卦位

卦位,初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上是也。析而二之,則初、二、三為下位,四、五、上為上位;六之,則初為下之下,二為下之中,三為下之上,四為上之下,五為上之中,上為上之上。

初、二,地位也。三、四,人位也。五、上,天位也。地之正位在二,人之正位在三,天之正位在五,兼三才而兩之,故六位有隂陽,初、三、五為陽位,二、四、上為隂位。先儒皆謂九陽爻居初、三、五陽位,六隂爻居二、四、上隂位,皆為當位,反是則為不當位。需上六爻傳乃曰不當位,何也?曰:需以九五為主,上六盖不當九五之主位也。古注乃謂初、上無位,謬矣。吳環溪曰:所謂位者,盖指九五而言,非謂隂陽之位當與否也。

孔子贊易於傳云六位時成,於卦云六位而成章,則六爻各有其位也。於文言傳乾上九乃云貴而无位,何也?曰:上九非果无位也,高處九五之上,其位雖貴,而無九五中正之位耳。又如小過傳云剛失位而不中,特九四剛失位耳,九三之剛不失位也。併謂之失位者,亦不過不得九五中正之位耳。

金君卿曰:乾初九亦陽位,但陽德未亨,故謂之潛。上九亦陽位,但以亢極,故云无位。需上六以隂居卦之極,履非君位,故亦云不當位。王輔嗣但以乾需二卦觀之,故謂諸卦初上皆無位。又其辨位之直以卦下之爻為隂,卦上之爻為陽,此又失之遠矣。

一言初,六言上,何也?曰:一為初,則知六為末矣;六為上,則知一為下矣,互文見意也。或曰:初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上為位之隂陽,九、六為爻之隂陽,若使上而言六,則隂爻為六六,陽爻為六九,豈不重複而淆亂乎?

爻有六畫,每畫各有其位,是謂六位,又謂之六虚,何也?曰:位者,高卑一定而不紊者也。虚者,或剛來居之,或柔來居之,變動而不定者也。

爻有得位而反凶,失位而反吉者;有應而反凶,無應而反吉者,何哉?曰:易隨時取義,不可為典要也。若必謂爻之得位者吉,失位者凶,則九五、六二、六四俱善乎?六五、六三、九四、九二俱不善乎?必謂有應者吉,無應者凶,則泰、否諸爻俱善乎?震、艮諸爻皆不善乎?讀易者觀其時可也。

朱子曰:易中之辭,大抵陽吉而隂凶,間亦有陽凶而隂吉者,何故?盖有當為,有不當為。若當為而不為,不當為而為,雖陽亦凶。愚謂剛柔皆有善惡,剛得中為剛善,過則為剛惡;柔得中為柔善,過則為柔惡。不可獨以剛爻為吉,柔爻為凶也。

爻之中與正,不特以位言,亦以德言。然有中正,如屯之六二而不吉,何也?曰:時也。

爻辭凡兩言有孚者,各有所指,一指應爻,一指比爻。比初六有孚比之指四,有孚盈指二,益九五有孚惠心指四,有孚惠我德指二,未濟上九有孚于飲酒指五,濡其首有孚指四,皆當分為兩,不可渾而為一。

朱子曰:一爻有具兩義者,如此則吉,不如此則凶。如出門同人,須是自出去與人同方吉,若以人從欲則凶。亦有分明破,如婦人吉,夫子凶;咸其腓,雖凶,居吉;君子得輿,小人剥廬;如需于泥,致寇至,更不决吉凶,夫子便破,云敬愼則不敗。此是一爻中具吉凶二義者。如小過飛鳥以凶,若占得此爻,則更無可避禍處,故曰不可如何也。

六爻之位惟九五、六二為正而且中,六五、九二雖中而不正,初九、九三、六四、上六雖正而不申,初六、六三、九四、上九皆不正又不中,何謂正?隂爻居隂位、陽爻居陽位為正,何謂中?二乃下卦之中,五乃上卦之中。

爻言中行者四卦:泰之二曰得尚于中行,指五也;夬之五曰中行无咎,自謂也;復之四、益之三四皆言中行,何也?曰:三四雖非二五之中,乃全卦之中也。

中與正二者孰愈?

朱子曰:中以正為先。凡人做事,須是剖决是非邪正,却就是與正處斟酌箇中。道不先見正處,又何中之可言?

爻傳言中正,又言正中,同歟?異歟?中正謂九五、六二既中而且正也,正中謂九二、六五無過無不及,正得其中也。

陽畫奇而渾全為實,隂畫偶而中斷為虚。陽道大而有餘為富,隂道小而不足為不富。陽剛為尊、為貴、為易、為善、為明、為生,此君子之道也。隂柔為卑、為賤、為險、為惡、為暗、為殺,此小人之道也。

隂雖為小為不富,然小而能有大,則六五亦可以為大有之主。隂而能有陽,則家人六四亦可以為富。易中言大小皆指隂陽,如小往大來、大往小來、小事大事、小貞大貞、大亨小亨、小者亨,皆是也。又如大人大君、小人小子、大耋小狐,莫不指隂陽而言。坤之光大以大終,盖從乾而大。同人六五大師,盖指九二之應師。上六大君,則指六五應九二。卦名取義亦然,大有大畜大過大壮小畜小過,莫非陽大而隂小也。

卦體上下

【案:卦體總論見前,兹復標卦體之目,脱上下二字,與前似複,謹校補

卦體有上有下,下為内為先,上為外為後。伏羲畫卦,盖自下而始也。

朱子曰:易要分内外看,如巽而止則成蠱,止而巽便不同。盖先止而後巽,却是有根株了,方巽將去,故為漸。

反體、覆體、

【案:反體、覆體等以下小目,原本闕,殊欠分曉,謹校補

反體、覆體,皆原於先天圖。卦位之相對,乾與坤剛柔相反,坎與離剛柔相反,如頤、大過、中孚、小過皆是也。覆體者,屯顛倒翻轉則為蒙,需顛倒翻轉則為訟是也。六十四卦,惟乾、坤、坎、離、頤、大過、中孚、小過不可倒,餘皆一卦倒轉為兩卦。故上經三十卦約為十八,下經三十四卦亦約為十八。三畫卦亦然。震倒轉為艮,巽倒轉為兌,併乾、坤、坎、離為八卦,不過六卦而已。

先儒謂乾、坤、坎、離是反,震、巽、艮、兌是對。以先天圖觀之,其實皆對體也,豈獨以震、巽、艮、兌為對哉!

伏體

伏體之出於京房占法,如乾伏坤、坤伏乾之類。以見者為飛,不見者為伏,如同人言大師,盖全體伏師卦也。或攻伏體不可用,以為認坎為離,是水火無别也。然亦有可取者,如小畜六四互離而言血去者,離乃坎之反體,伏坎為血,見離而不見坎,故曰血去。

積體

積體,如剥、復、夬、姤、遯、大壮、臨、觀、頤、大過、中孚、小過是也。中孚、頤皆肖離,此離之積也;小過、大過皆肖坎,此坎之積也。

朱子曰:中孚、小過是雙夾底離、坎,頤、大過是厚畫底離、坎。

臨肖震,遯肖巽,觀肖艮,大壮肖兌,是震、巽、艮、兌之積而厚畫者也。項平庵曰:臨、觀、剥、復,震、艮之象也;遯、大壮、夬、姤,巽、兌之象也。

互體,交體

互體者,上下兩卦之體交相互也。有三畫之互,又有六畫之互。三畫之互有兩,六畫之互有五。何謂兩互?如屯下震上坎中互坤、艮,此兩互也。何謂五互?如屯自初至四互復,自三至上互蹇,去初互比,去六互頤,去初上互剥,此五互也。它卦皆然。

泰言帝乙歸妹,二、三、四、五互歸妹也。大壮言藩决不羸,自初至五互夬也。睽言厥宗噬膚,朱漢上謂自二至上有噬嗑象,此互體也。

朱子曰:互體,左氏已言,亦有道理。

朱漢上曰:鄭元傳馬融之學,多論互體。王弼譏互體。

張南軒曰:雜物撰德,具於中爻,互體未可廢。愚謂師六五曰長子,豈非中爻二、三、四互震之長子乎?賁九三曰濡如,豈非中爻二、三、四互坎之水乎?晉九四曰鼫鼠,豈非中爻三、四、五互坎之鼠乎?孔子傳萃之六三曰上巽也,豈非上互巽乎?此孔子明以互體語人也。

王太古曰:交體原於先天方圖,以兩角對立而相交也。雷風為恒,而風雷之益曰勿恒;澤天為夬,而天澤之履曰夬履。亦有不如此者,如水天之需乃曰利用恒,何耶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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