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42卦-益卦䷩风雷益卦(震下巽上)-[宋]郑汝谐撰《易翼传•下经》上

[宋]郑汝谐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42卦-益卦䷩风雷益卦(震下巽上)

【周易下经】第42卦-益卦䷩风雷益卦(震下巽上)-(宋)鄭汝諧撰《易翼傳•下经》上

益卦:䷩【震下巽上】

益。利有攸往,利涉大川。

彖曰:益,損上益下,民說无疆;自上下下,其道大光。利有攸往,中正有慶;利涉大川,木道乃行。益動而巽,日進无疆;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。凡益之道,與時偕行。

翼傳曰:巽之致用,未有如益者,故曰木道乃行,利涉大川。木之用也,乾施而為巽,坤生而為震,故曰天施地生。言天先施則地乃生,是之謂損上益下,又謂之自上下下也。

餘從程氏。

象曰:風雷,益;君子以見善則遷,有過則改。

翼傳曰:雷風恒,君子以立不易方。風雷益,君子以見善則遷,有過則改。風動雷散,本不恒也。于不恒之中而體恒,則立不易方。於不恒之中而盡變,則遷善改過。恒而有不恒者存焉,不恒而有恒者存焉,所以貴乎君子之觀象。恒曰雷風,益曰風雷。上動而下順,男先而女從,恒也。上順乎下,男下於女,益也。

初九:利用為大作,元吉,无咎。象曰:元吉,无咎,下不厚事也。

翼傳曰:損之上三爻,惟上為得益。益之下三爻,惟初為得益。夫得益者,非以是而自私也。故損之上,利有攸往,得臣无家。益之初,利用為大作。為大作者,當為大益之事也。然在下而為大益之事,位未崇也,誠未孚也,必元吉然後无咎。元,大也。吉,善也。其貴於大善者,以其位非厚事之地也。

餘從程氏。

六二:或益之十朋之龜,弗克違,永貞吉。王用享于帝,吉。象曰:或益之,自外來也。

翼傳曰:損惟上爻得益,益惟初爻得益,損之五,益之二,皆非得益也。然二爻皆以柔順之體,而有虚中之象。夫虚中者,雖不汲汲於求益,人莫不願益之,故二爻皆曰或益之。或者得之於无所容心,二曰自外來,五曰自上祐是也。古者寶龜而貨貝,五貝為朋,龜擅十朋之價,乃神物也。二五虚中无我,不憧憧於所益,非惟人欲益之,雖龜之神智所弗克違,守之以永正則吉,以其質柔,故戒之也。曰王用享帝,王非二也,王用此以享帝,必獲天祐也。湯之伊尹,太甲之阿衡,太戊之伊陟、臣扈,祖乙之巫賢,武丁之甘盤,皆用之以格帝也。

餘從程氏。

六三:益之用凶事,无咎。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。象曰:益用凶事,固有之也。

翼傳曰:三隂柔而下體當得益,而无有益之者。稔歲曰豐,歉歲曰凶。古者遇凶歲則事必殺禮,而處凶事者必貶損以從約。三下體當求益於上,然三動之極,位之尊,且過乎中。動極則多躁,位尊則好大,過中則已甚,以是進廹上體以求益,必以多欲而見疑矣。故三之自處,當如凶事之用,深自貶損,乃可以无咎。能自貶損,必有孚,必中行,以是告於上而通其誠,然後能固有此益也。古者臣見君而執圭,圭,通誠之物也。

六四:中行,告公從,利用為依遷國。象曰:告公從,以益志也。

翼傳曰:四上體當施益也,其體巽,其才柔,是皆不足以致益。所利用者,依遷國也。初九上而為四,六四下而為初,二者交變,故四視初為遷國。遷國,剛陽也,為可依也,依其所應近乎私。利益者必中行,无私以告公,則必見從。其見從者,告之以益之之志,非私也,將求剛陽以成吾益也。三、四皆曰中行,中不偏也,謂其不足於中,故告之。

九五:有孚惠心,勿問,元吉。有孚惠我德。象曰:有孚惠心,勿問之矣。惠我德,大得志也。

從程氏。

上九:莫益之,或擊之,立心勿恒,凶。象曰:莫益之,偏辭也;或擊之,自外來也。

翼傳曰:巽極而居之,以剛在上,而下係乎動,立心不恒也。以是居益之極,求益无厭也。求益无厭,而人莫益之者,身不安而動,心不易而語,交不定而求,皆偏也。偏者知責乎人,而不知自責,是以或擊之也。

餘從程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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