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-[宋]郑汝谐撰《易翼传•上经》下

[宋]郑汝谐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-(宋)鄭汝諧撰《易翼傳•上经》下

坎卦:䷜【坎下坎上】

習坎。有孚,維心亨,行有尚。

從程氏。

彖曰:習坎,重險也。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。維心亨,乃以剛中也。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天險不可升也,地險山川丘陵也。王公設險以守其國,險之時用大矣哉!

翼傳曰:服習温習,皆有重義。八卦皆重,獨坎加習,文王之所加也。繫辭曰:作易者其有憂患乎!文王居憂患之時,而以憂患後世為心,於是演易八卦。自坎之外,其七卦皆處平夷坦易之地,惟坎則一陽䧟乎中,而有險難之義。其象為水,水至險。水雖至險,而習乎水者,雖出入乎水而不能溺。然則習乎險難者,斯能无入而不自得也。舜、禹、湯、文皆未免於險難,惟其習於此,是以能安於此。加坎以習,聖人憂患之心與仁天下後世之心,可想而見矣。

象曰:水洊至,習坎。君子以常德行,習教事。

從程氏。

初六,習坎入于坎陷凶。象曰:習坎入坎,失道凶也。

從程氏。

九二:坎有險,求小得。象曰:求小得,未出中也。

翼傳曰:二、五雖居相應之地,而皆陷於險。以二之才,所求小有得,欲求五而相濟於險,則未能出中也。

六三,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于坎陷,勿用。象曰:來之坎坎,終无功也。

從程氏。

六四,樽酒簋貳,用缶,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象曰:樽酒簋貳,剛柔際也。

從程氏。

九五,坎不盈,祇既平,无咎。象曰:坎不盈,中未大也。

翼傳曰:二陷而在下,五陷而在上。在下者其陷為深,故曰有險;在上者亦未出於陷,故曰不盈。祇,抵也。若抵於既平,則可无咎,以其中之未大而有所陷也。

上六:係用徽纆,寘于叢棘,三歲不得,凶。象曰:上六失道,凶三歲也。

翼傳曰:險之極,宜變也。然以隂柔而乘五之剛,剛方陷於險,故五係上以徽纆,而寘之於叢棘也。凡人之情,安泰則相忘,險難則相係,隂非獨欲係陽,陽亦欲係隂也。五之係上,是以至於三歲不得捨也。易言三歲十年,皆數之變,三近而十遠,辭有輕重也。或者以卦之數而推之,皆牽合之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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