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欽定四庫全書*西谿易說卷十一
宋李過撰
下經
【原文】震,亨。震來虩虩,笑言啞啞,震驚百里,不喪匕鬯。
【原文】彖曰:震,亨。震來虩虩,恐致福也;笑言啞啞,後有則也;震驚百里,驚遠而懼邇也,出可以守宗廟社稷,以為祭主也。
洊雷為震雷,天地之威也,莫震如之。處震驚而不動,然後可以觀人之所養,人固有也。疾雷破山而耳不懾,泰山墮前而目不瞬者,其中有主,而所存者素定也。其義則見于震,曰:震,亨,恐懼而至亨也。虩虩,恐懼貌。當天地動威之時,不可不恐懼,故震來虩虩。然君子所履,出處語嘿皆有常則,不可以恐懼而變也,故笑言啞啞,震驚百里,震之極也。當其承宗廟祭祀,手執匕鬯以交鬼神,此時此心純一無間,雖震驚百里,而所執不喪也。人心常如執七鬯之時,則天下患難莫之恐懼矣,惟六五爻可以當之。彖曰:震,亨,震來虩虩,恐致福也。以恐懼而致福也。笑言啞啞,後有則也。雖處恐懼,而出處語嘿之常則不失也。驚遠懼邇,震之極也。處震之極,而此心不動,則可以守宗廟而主祭矣。此就于不喪匕鬯之中取義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洊雷震,君子以恐懼脩省。
恐懼修省,此心无時而不存也。
【原文】初九:震來虩虩,後笑言啞啞,吉。
【原文】象曰:震來虩虩,恐致福也;笑言啞啞,後有則也。
震之初,言所以處震之道,已見于彖。
【原文】六二:震來厲,億喪貝,躋于九陵。勿逐,七日得。
【原文】象曰:震來厲,乘剛也。
雷,陽氣也。陽居初與四為洊雷,二與三為初所震,五與上為四所震。六二以柔居柔,中无所主者也,為初所震,大喪其所有之貝。互體有艮,升艮之上而至六五,五能无喪六二之貝。既喪而復得艮少陽,其數七,越艮而得五,是七日也,故曰躋于九陵,勿逐,七日得。謂六二中无所守,能如六五之有事,則可以无喪也。象曰:乘剛也。謂乘初九之剛,為初所震也。
【原文】六三:震蘇蘇,震行无眚。
【原文】象曰:震蘇蘇,位不當也。
以六居三,其位本危,况處震六,為初所震,氣息僅存,故震蘇蘇然以恐懼而行,亦可无眚,不失為戒謹之事也。象曰:位不當也,以三位不正也。
【原文】九四:震遂泥。
【原文】象曰:震遂泥,未光也。
四處洊雷,陷互體坎中,遂泥之象也。象曰:未光也。以中行剛,非善處恐懼者。
【原文】六五:震往來厲,億无喪,有事。
【原文】象曰:震往來厲,危行也,其事在中,大无喪也。
五為洊雷所震,初震纔往,四震又來,故曰震往來厲。以柔處剛,中有所主,故震而无喪。其所以无喪者,以其有事也。孟子所謂必有事焉而勿正,曰有事,存養之功也。此心所存,當如執匕鬯之時,則何恐懼之可變?故六五有事,雖洊雷而不能震也。不失匕鬯,此爻當之。象曰:震往來厲,危行也。謂莫危于洊雷也。其事在中,大无喪也。惟此心主一,其中有事,則大無喪也。億,大也。
【原文】上六:震索索,視矍矍,征凶。震不于其躬,于其鄰,无咎。婚媾有言。
【原文】象曰:震索索,中未得也;雖凶无咎,畏鄰戒也。
處震之極,為洊雷所恐,故索索而又矍矍。驚懼如此,征則必凶。然四震在五,非震六也。震不在己之躬,而在已之隣,因隣致戒,可以无咎。蓋恐懼戒謹,不失為謹獨之學也。己應在三,婚媾也。三居坎下,坎為小有言。三震蘇蘇,豈能救已?所以有言。象曰:震索索,中未得也。以中未有所得,故其恐索索。雖凶无咎,畏隣戒也。凶而无咎者,因隣致戒,聖人與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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