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44卦-姤卦䷫天风姤卦(巽下乾上)-[宋]李过撰《西溪易说•卷九》

[宋]李过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44卦-姤卦䷫天风姤卦(巽下乾上)

[宋]李過撰《西谿易說•卷九》【下经】第44卦-姤卦:天风姤卦(巽下乾上)

【原文】姤,女壯,勿用取女。

【原文】彖曰:姤,遇也,柔遇剛也。勿用取女,不可與長也。天地相遇,品物咸章也;剛遇中正,天下大行也,姤之時義大矣哉。

姤,遇也。一隂决盡,反而在下,與五陽遇,故曰姤。繫辭曰:作易者其有憂患乎?聖人重卦至此,密知後世有非常之變。重卦至姤,其憂患又有甚于此者。卦初六,一柔以漸而長,既進而二,又進而三,未有咎也。進而至四,則有无魚之凶。進而至五,則又自天之禍。及進而至上,則始有上窮之吝。而于卦辭則曰:女壯,勿用取女。一隂尚微,聖人已預言女壯,而戒以勿取。重卦至此,其三代未有之變乎?其知漢唐之女禍乎?武王數商之罪曰:牝雞司晨,惟家之索。然不過惟婦言是聽而已,未至如後世之冠履易位也。漢之呂氏猶曰:與帝並興,雖制政房闥,而于大臣猶有所畏憚。至唐武氏之變,則矯假威福,臨制天下,使天下之人重跡寢息,厥角稽首以聽命,而不敢作為天地。為之易位者數十載,此三代以來所未前閒也。聖人逆知之,而于姤卦見其義曰:女壯,勿用取女。一隂在下,方來之勢,下體為巽,巽為長女,此女必壯,勿取之可也。盖隂取初爻,其位不正,取之必有凶也。彖、姤,遇也,柔遇剛也。柔下而與剛遇,勿用取女,不可與長也。女子之道,易以說人,一為所牽,則事去矣,不宜與之長也。然天地隂陽之遇,不可絶也,而况于人道乎?咸之取女,歸妹之歸媵,此天地之大義也。所謂剛遇中正者,此也。義又在一卦外,故夫子彖辭中推廣言之曰:姤之時義大矣哉!

【原文】象曰:天下有風,姤,后以施命誥四方。

天之遇萬物以風,而風行必出于天。聖人體天風之象以出命,而制命之權則必出于人主。夫惟人主能自有其權,而大臣奉行之,則天下常治,權不自立,而或在奸臣,或在外戚,或在宦官,或在女子,而亂階成矣。故曰:后以施命誥四方。誥命出于后,則無姤之變。

【原文】初六:繫于金柅,貞吉。有攸往,見凶。羸豕孚蹢躅。

【原文】象曰:繫于金柅,柔道牽也。

初六,一隂生而五陽在上,止之。柅,所以止車也。五爻皆剛,金柅也。然柔道常善扳援,雖欲止之,而已係于金柅矣。幸其微能貞守之則吉,與之往則見凶。盖一隂位不正,包藏之意已不可禦。豕,隂類也,豕雖羸,其蹢躅不可忽也。自此以往,進至九五,則始之變成矣,故有蹢躅之戒。象曰:柔道牽也。以柔道扳援,故陽俱為所牽係也。

【原文】九二:包有魚,无咎,不利賓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包有魚,義不及賓也。

進而至二,入而包之也。魚,隂類也,故曰包有魚。此位尚微,未有害也,故曰无咎。賓與主敵體者也,以微賤自守則可,與主之敵體非所宜也,故曰不利賓。象曰:義不及賓也,以義分之,貴賤等級不可踰越,使之及賓,則敵體矣。然女子之道,非能安義分者也。

【原文】九三:臀无膚,其行次且,厲,无大咎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其行次且,行未牽也。

又進而三,居下體之上矣。然意在蹢躅,非能安于三位也。欲居則不安,故臀无膚;欲進則未可往,故其行次且。厲,危也。事已危矣,猶未進上體,故无咎。象曰:行未牽也。所以次且而未進者,以九五尚未為所牽也。

【原文】九四:包无魚,起凶。

【原文】象曰:无魚之凶,遠民也。

進而至四,已居上體,去五已逼,不安隂類,故曰包无魚。其進至此,包藏禍心,非一日之積也,起則變成矣,故曰起凶。象曰:遠民也。初爻民位,至微者也,扳援至此,取初遠矣,故曰遠民。

【原文】九五:以杞包瓜,含章,有隕自天。

【原文】象曰:九五含章,中正也,有隕自天,志不舍命也。

進而至五。五,君位也,豈柔道之所當乎?瓜,藤蔓之物也,謂初六也。杞,高木也,謂九五也。柔道扳援而至此,皆自九五包之也。其始相遇,未始不中正,故曰含章,盖隂道能含其美也。然不應至此,必有自天之禍。漢唐之事,冠履倒置,天地易位,宗社幾危,而戶庭躡血,其變故盖有不忍言矣,故曰有隕自天。象曰:中正也。姤之始遇,固出中正,義分猶存也。至變故之成,則心不安命矣。盖夙夜在公,抱衾與禂,女子之知命者也。推原所以至者,只緣不安命之故。

【原文】上九:姤其角,吝,无咎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姤其角,上窮吝也。

及進而至上,居姤之極,物極則反,故吝。然无咎者,姤道既吝,則正道无咎。盖呂氏不誅則劉室不安,武氏不㓕則唐祚不復,故曰吝无咎。象曰:上窮吝也。

【点校底本】:欽定四庫全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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